第五卷 狗男女 第十三章 错过(1 / 2)
.“劳薇塔那只小狐狸越来越嚣张了。”黄金角海湾的巨拳大佬克瑞根嚼着牙花,粗壮的手臂撇断一根羊腿骨,伴着蘑菇酱汁,吮吸着里面美味的骨髓,发迹的他乐于享受一切值得好好品味的,美人、美食和权力。
“大部分财政紧紧把握在她手里,而且,帮派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成员效忠于她。”小比斯说,“更何况她和坦丁的达官贵人们关系密切。”
“所以,再不动手的话,迟早整个帮派会完全落到小狐狸和乌鸦的手心里。”
“要干,就得一次解决掉所有麻烦。”
“现在是个机会,劳薇塔属下最精锐的十几名枪手都出了事,损失惨重,势力大减,还有,很有可能,乌鸦也前往了南部。”
“这消息可靠吗?”
“沙威那只命硬的猪,现在站稳了脚跟。这消息是从他那里传来的。”巨拳大佬恨恨地说,因为沙威被乌鸦救过一命,所以一直对克瑞根想完全掌握帮派的计划颇有不满,这是巨拳大佬不能容许的,所以怀着让他去送死的目的,把沙威派遣到了南部抢夺新的走私渠道。
沙威是个蛮汉,没什么头脑,只有一身好力气,硬是靠敢打敢杀的气魄,居然从南部抢到了一块地盘。
“不会被骗吧。”“他和你一道,都是我从西部乡下带出来的左膀右臂,那家伙倒是个心直口快的忠实人,不懂撒谎和蒙骗,如果不是因为乌鸦,我还真舍不得算计他。”克瑞根有点沮丧,但这个心狠手辣的黑帮大佬,不会因为小小的感情波动,就取消自己的想法,“小狐狸损失了一票人,向沙威要帮手。无意中透露了乌鸦正在来南部的路上。我留在沙威身边的人,听到了这个消息。”
“那么,一网打尽!”
摇曳的灯火下,克瑞根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狰狞,“反正现在帮派实力强大,那些神秘地龙脉者也消失密迹,乌鸦又神出鬼没的没人找得着他,现在眼皮底下就有了个机会。那我还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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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兰·弗莱尔勒住割风的缰绳,在一条公路的分叉路口停了下来,他穿着双排扣的淡褐色骑士套服,齐膝的黑长筒马靴,脸上戴着浅色玳瑁框的防风眼镜。出城后,因为卡西莫多的模样太引人注意,又是坦丁为人熟悉地名流绅士,为了避免被人发觉行踪,他变换成了英俊小伙子的容貌,并贴上了假胡子。
洛西南特顺从地追随在骏马割风的半个身位后。福兰带着两匹马。
日夜不休地轮换骑乘着奔驰,现在是上路的第四天,无论是马还是人。
都疲惫不堪,体力透支。
特别是割风,因为跑得快,福兰主要骑它赶路,垂落到马腹,防止背脊被鞍子磨破用的红色绸垫,都已经被淋漓大汗染得透湿。
“得稍微休息一日了,顺便再添购些行装。”福兰想,虽然他的心已经飞到了南部,想寻找妻子的下落。但欲速则不达。
在劳薇塔的密函中,提到过安玫受伤撤退,很有可能,已经返回了影王不为人知的秘密据点,但福兰还是抱着一线期盼,希望她没有走。
只要有半点机会,福兰就绝不愿错过。
分叉路口处有个一人多高的标牌,木制箭头上都烫着醒目地红色地名,指示着每条路通往何方。福兰看了看,引导着割风转向右边地路。
维戈罗是个大规模的集镇,常住人口有一万多人,有着一段并不短的历史,无论是道路地整洁还是建筑物的规模,都不比真正的城市逊色,而且比起喧哗的城市,多了份安逸的乡村风情。
福兰顺着蜿蜒的石子路,大概在早晨八点钟来到了镇上,当地人并不对一个风尘仆仆的赶路人感兴趣,这太常见了,这些过路的商人或者旅客,总是一阵风似地,来来往往,不留下一点痕迹。
在镇西,有家小规模的两层楼饭店,门前放着许多装饰用的,种在花盆里地盆景,稍微偏左的位置立着根招牌:老马旅馆,这里有酒、肉和房间。
全是福兰正需要的。
旅馆是家族生意,从老板到接待员,都是一家人,所以对客人显得很殷勤,“住宿还是就餐?”接待员是个黄头发的小伙子,他接过两匹马的缰绳,询问道。
“都要。”
“噢,你运气不错,还有最后间房,不然就得去镇东了,那里也有间旅店,不过,那家的饭菜可没我们香。”小伙子不浪费任何打击竞争对手的机会,“推荐你尝尝我家的特色菜,真正大厨的手艺。”
“随便。”
“您请进吧,先用餐,我马上去收拾房间。”小伙子说,然后朝门里喊着,“老爹,有客人了,快去准备你地拿手好菜。”
餐点味道是不错,有苹果派,炒鲜鱼片和特色菜:一种当地的著名小吃,用黄瓜、奶酪和碎鸡肉做成的馅饼。
房间在二楼,收拾得挺整洁,软和的被窝与枕头诱惑着福兰,他脱下外套,把窗户的帘子拉紧,以免阳光打扰了睡眠。当他靠在枕头上时,很快进入了梦乡。
旅馆的接待员兼老板的儿子,刚喂了马,擦着手从后庭转出来。
他看到门前站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客人,于是走上前问道,“先生……不,小姐,住宿还是就餐?”
客人把脸转向他,“住宿。”
小伙子愣住了,多么漂亮的姑娘啊,柔顺的金发在阳光中透明似地闪着光,绿眼睛像玉石般湿润,身姿苗条,有着种少女的清纯,又带着些许成熟妇人的风韵,打扮很随意,黄夹克和紧身裤,不过左手垂落在腰侧,从袖口能看到有厚厚的白色绷带,一直绑到手腕处。
“住宿。”姑娘又把话重复了一遍,接待员才回过神来。他结结巴巴地说,“抱……抱歉,没空房了。”
“那算了,我再找一家。”姑娘转身就走。
“小姐,镇东还有间,你顺着路左拐,穿过中心露天广场就到了。”他在身后喊道。
“谢谢。”姑娘回头朝他笑了笑,那荡漾轻灵的微笑。让小伙子懊悔地想,“天,如果咱们家能多出间房,或者少个客人就好了。”
安·考利昂觉得该找个舒适的地方,好好休息会了,特别是泡个澡。
她正在赶回组织秘密基地的途中,手臂的伤势越来越严重,圣武士惊心动魄的一剑,夹杂着某种非常强大地力量,让伤口迟迟无法好转。
普通的药物根本起不了作用。
连“绯红检控官”的龙脉之力。也无法驱逐伤痕里那些该死的能源,只能堪堪不让它恶化,她对此束手无策。
现在整条胳膊都麻木得失去了知觉。仿佛已经不再属于身体的一部分了,她本来还想继续留在南部,寻找与敌人再次一战的机会,但现在看来,只能先回去,让哥哥寻找能治愈伤势的方法。
安在荒野穿梭了好几日,龙脉的力量主要放在了抵御伤口地恶化中,让她的速度越来越慢,也许该弄匹马?她虽然不擅长骑术,但总比靠双腿走完剩下的归程强。
“先找个落脚的地。补充好体力,等晚上,在镇子里买或者抢匹好马。”姑娘盘算。
福兰足足睡了十个小时,他起床时,天已经黑了。
他稍作洗刷,享用了一顿晚餐,付过钱后,他离开时询问老板,“镇上有出售旅行用品的店铺吗?”
“您可以去镇中的露天广场。晚上有夜市,那儿什么都能买到。”
什么都可以买到显然是夸大之词,不过货物挺多,摆满了卖各种杂货的小摊儿,人不少,福兰先把马停在广场边,栓在漆成黑色的栏杆上。
一对情侣从他面前走过,姑娘挽着小伙子的臂弯,他们在一个摊位前停下,木架的帆布上铺满五颜六色地发夹和外壳镀着薄银地铜袖扣。
选择合心意的、讲价、老板边抱怨着根本没赚钱,边笑呵呵地把袖扣递到小伙子手中。
“衣服得烫烫了,明儿我给你缝上,男人,就得打扮得精神点。”
“我宁愿给你买个发夹。”
“下次吧,等你领了薪水再说。”
“上个月你也是这么说的,但现在还是买了袖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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