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公司的疑虑(下)(1 / 2)
第316章 公司的疑虑(下)
既然老粮商打了头炮,哪些粮商们也都纷纷附和,表示了担忧。
杜文浩有些傻眼了,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现代意义上的公司制度在中世纪欧洲国家最早出现的时候,哪些国家民主意识已经比较强,共和民权氛围已经比较浓厚,法律意识也强于中国。他们的国情与中国完全不同。
而中国君主专制政权存在了两千年了,从来都是人治,几乎不存在法治阶段,从君主到民众,法治意识都很单薄,而公司制度恰恰需要完善的法律规定作为后盾,才有可能发挥他的作用,比如股东的有限责任,只有在法治环境下才能得到保障,但是,在人治环境里,官老爷说了算,官老爷说让股东承担责任,谁敢不听?
杜文浩当然不会就此作罢,法治也是从人治开始的,最早的国家出现的时候也不可能是法治社会,也都是从人治一步步走过来的。或许自己能从雅州开始中国古代的法制建设,只要不涉及皇权,不去搞什么宪法,不搞民权运动,不危害到皇权的利益,推行法治还是有可能的。但这个工作得一步步来。
杜文浩道:“皇上已经授权本官在雅州施行变法,要变法肯定就会制定法律规范,这种规范是颁行全雅州通晓知道的,大家都可以监督。当然,各位的担心我也完全能理解。也很现实。这样吧,我再这里做个保证,在将来我调任离开雅州之前,入股的股东随时可以撤股,以保证大家的利益。这个规定也会写入我们马上要颁布的公司法之中。”
老粮商又问:“代表官府加入公司管理的,不知道是哪一位呢?”
杜文浩道:“我和两位大人商量了,可以由股东们推荐候选人,由衙门来定。”
老粮商摇头道:“说句得罪大老爷的话,这个人选不确定,只怕没人敢入股。”
其余粮商也纷纷点头,他们太清楚官老爷作风了,只要是官,就算是芝麻官也是官,也是父母,就不可能平等。
杜文浩有些愕然,这也是他没想到的,问道:“那你说怎么办?”
老粮商左右看了看,躬身拱手道:“大老爷,这主意是您出的,您对这制度也很熟悉,这第一家公司,您不加入,只怕没人懂,也就没人玩得转,换成其他老爷,别人我不敢说,至少我是不敢入股的。”
“我?”杜文浩很是意外,瞧了一眼苏轼,又看了看韩绛,对老粮商道:“可是按照规定,代表朝廷加入公司管理朝廷入股的财产的官员,不得在官府任职啊。我是钦定雅州勾管,没办法辞去这个职务的。”
韩绛老谋深算,当初也是王安石变法的忠实追随者,是王安石的得力助手,这二十年的变法,他已经品味够了其中的酸甜苦辣,其中感悟最多的,就是变法推进太快。所以,韩绛侧脸低声道:“杜御医,本官也觉这老汉说得有理,公司这个制度百姓都不明白,你要是不参加,大家也不知道怎么办,特别是,你领军剿灭西山入侵番军,解救了广大雅州百姓,百姓对你都很感激,你在百姓中威信很高,大家也都认你的帐,你要出面,事情会好办得多,也容易建立起双方的信任。”
苏轼也道:“韩大将军所言极是,要不这样吧,选两个代表加入公司,一个是杜大人,再选一个懂生意的诚实本分的,跟着杜大人学,等将来公司走上正轨了,大伙都认为他能行了,杜大人再撤出来,专心从政,当然,他们两人在投票上只能算一票,诸位以为如何啊?”
众粮商都鼓掌称这个办法好。
老粮商又问:“那公司的事情谁说了算?是不是要推选一个头?”
杜文浩道:“要推选头,公司的头叫做董事长,但是,凡是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长没有权利单独决定,这些重大事情只能由股东会决定,也就是全体股东集体讨论决定。哪些属于重大事项,要由公司章程规定。比如股息确定、新人入股,股东退股,业务扩展等等。股东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双重多数通过才行,——什么是双重多数呢?就是人头多数和股权多数,也就是说,同意某一方案的股东,必须过半数,而且,这部分股东占有的股份,也必须过半数,缺一不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