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美容手套(1 / 2)
“岩浆火龙尼古拉斯?你这个整天在地底钻来钻去的蚯蚓,为什么欺负我的主人?”丹佛儿凶巴巴地吼道。
“什么什么?您的主人?”尼古拉斯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这个人类竟是您这样美丽、高贵的龙族小姐的契约主人吗?”
尼古拉斯用龙爪一指:“是这个……略有您三分姿色的人类女性吗?”
毕加索一拂头发,幸灾乐祸地道:“妹妹,我从来不知道你居然长的和丹佛儿相似!”
莎莉丝特怒不可遏,她偷瞟了一眼杰迪,见他并未在意这头有眼无珠的笨龙的评价,这才松了口气,扬声说道:“是的,丹佛儿是我从小养大的,我把她当成自已的好妹妹,她对我的话可是从不违逆,在她在这儿,你这个见财起意的家伙还想打我的黄金的主意吗?”
炽焰等人看着这位高傲的女术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他们都看得出来,这头绿龙根本不可能是那条岩浆火龙的对手,难道这个女术士以为召唤来一头绿龙就能对抗人家了?绿龙是所有龙族里战斗力最弱的,它……实际上甚至是吃素的!
而岩浆火龙因为大多生活在地底岩浆里,所以才不为人知,可是想一想你就知道它的战斗力是多么强悍了。能融化钢铁的岩浆里,它都能安之若素,它的**强悍力实际上比黑龙还强,已经直追黄金巨龙了。
对于龙族的这些知识,杰迪并不知道,他好奇的是莎莉丝特方才说的那句话:“还想打我地黄金的主意吗?”真是奇怪。自已用来做为订金的金币,什么时候变成她的黄金了?
然而,莎莉丝特可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无知,做骗子最重要的一条本事就是学会察颜观色,否则她也不会在尼古拉斯刚刚露出隐隐的敌意时就看出端倪并召唤绿龙相助了。
现在,她从尼古拉斯奇怪的举动,已经看出这条本该浸在岩浆里的大家伙似乎是坠入爱河了,而爱恋的对象就是她养地这条萝莉龙,还未成年的丹佛儿。说起话来,她地底气自然就足了。
“不不不。做为一条有尊严的、道德高尚地岩浆火龙,我对他人的财物向来是不屑一顾的。”尼古拉斯当场玩起了变脸绝技。
毕加索大哥瞠目结舌道:“这家伙……简直比我还无耻!”
尼古拉斯恍然未闻。把龙脸一皱,挤出一副谄媚的笑容道:“美丽的丹佛儿小姐。您知道,火龙都是英勇善战的,同时呢,也性如烈火,我只是对别人打扰了我的睡眠表示了一下心中地不悦。可能……是我地形象太过英明神武了,让您的女主人受到了惊吓,大致就是这样!”
他说到这儿。俯下了高傲地龙头。对莎莉丝特温和地说道:“既然你们是这位高贵的丹佛儿小姐的主人和朋友,区区小事我当然不会计较啦。”
“丹佛儿小姐。你芳龄几何?仙乡何处?令尊高姓?可曾婚配啊?”这番文诌诌地话从这个庞然大物嘴里说出来,顿时倾倒一片,就连天生大脚丫子的矮人都快站住了。
到了这一步。就算瞎子都看得出,这头变态龙已经疯狂地迷恋上了这头小萝莉龙。随后的事态急转直下,变成了莎莉斯特兄妹和红龙尼古拉斯的讨价还价。这对兄妹就象一对无良的父母卖女儿,恨不得敲榨光这个可怜的光棍汉所有的财产。
龙的寿命非常长,达到几千年之久。在龙族里,红龙要找一个配偶是最难的,因为它们生活的地方是地底岩浆地带,红龙的身体虽然强悍,却不能穿越地底的岩石层自由地移动,和其他的龙很难往来,这样终身大事就成了它们生命中非常艰难的一件事。
正因如此,可怜的红龙尼古拉斯威风尽丧,在莎莉丝特答应等丹佛儿成年,就可以和他论及婚配之后,他就开始在毕加索兄妹敲骨吸髓般的压榨下,开始一点点的吐血本了。
幸好莎莉丝特还没忘了她们跟着杰迪此来铁炉堡的真正目的,在红龙答应尽可能的为诺曼公国铸造兵器,完成了公事之后,两兄妹就极尽所能的开始讨要起丹佛儿的彩礼来。
世人都知道龙喜欢收藏各种宝物,其实这种说法不确切,比如一本珍贵的古籍、一幅昂贵的字画,龙就绝对不会收藏,龙并不具备人类的财物价值观。
龙真正喜欢的是能够发光的和被动发光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大多是各种珍贵的玉器、金属,尤其是龙居住的大多是深川大泽,在这种地方被他们找到的这类东西就更是价值连城了,所以天长日久,在人类的心目中,龙都是贪财的生物。
这条红龙不是很富有,不过他的收藏也是相当可观了,拳头大的钻石、巨大的狗头金都揣进了毕加索兄妹的腰包,两个人仍意犹未尽,这时红龙也觉得肉疼了,它所余的财宝已不多,如果全都给了这对贪得无厌的兄妹,那真比杀了它还肉疼。
这时红龙好象忽然想到了什么,它急忙道:“莎莉丝特小姐,您知道,我并不是一条富有的龙,财宝真的没有了。不过,我还有一副手套,可以送给你。”
“什么,一副手套?真是见鬼,难道我们不会自已去买一副丝制的洁白手套,而要捡取他人抛弃的东西来使用吗?”毕加索愤愤不平地道。
“闭上你的嘴,呆瓜!”莎莉丝特立即制止,她相信,一条龙收藏的手套,绝不会是什么人随意丢弃的垃圾。
果然,红龙已经急迫地解释起来:“不是这样的,尊敬的骑士,这副手套是洁白的、一尘不染地,而且还会发出乳白色的光。很久以前。我在丹莫罗地区的地下熔洞中发现了它。
那时,这对手套正浸在流动的熔岩中,火红灼热的熔岩地火里,只有它发着圣洁的白光,而且手套在熔岩里不曾被损坏分毫。我和另一条红龙卡斯帕同时发现了它,因为争夺这副手套,我才受了重伤,被博若特的爷爷救了,从那时起我才答应守护着他的矮人家族。我想,这副手套。一定是很神奇的宝物。“
毕加索大哥不耐烦地挖了挖耳朵,说道:“那好。你就拿出来看看吧!”
红龙返身进入了一个更深的洞穴,不一会儿抓了一副手套回来。果然如它所说。那副手套是洁白地,一尘不染。手套的样式是女式地,线条纤巧,上边有细致而古老的白色云纹,由于是同一颜色,所以只有贴近了才看地出来。
手套散发着柔和的白光,除此之外。就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了。
“在熔岩中都不会损坏?”毕加索抻抻那柔软光滑的料子。掂着这对轻飘飘极柔软的手套诧异地问。
手套是长至肘部的,还有羽状的绯边。看这样子,只怕用***轻轻一晃,这薄薄的手套就会烧出个大洞。它能是什么宝物?
毕加索一拉妹妹地衣袖,把她扯到一边,低声道:“妹妹,我看是这条狡猾地爬虫不舍得再给我们宝物了,才用这玩意儿诳我们。还给它,我们还是要些真金白银妥当。”
一直表现的精明伶俐地莎莉丝特盯着那手套上的古老花纹,似乎有点神不守舍,哥哥说的话她也似听非听,她一边仔细端详着手套上古老而简洁优雅地花纹线条,一边顺口答道:“我看差不多了,咱们的荷包都塞满了,再敲榨下去这条龙就要变成穷光蛋了。”
毕加索大哥简直不相信自已的耳朵:“什么什么?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善良了?常言道:‘女为悦己者容,男为悦己者穷!’它看上了丹佛儿嘛,就该让它出点血。”
莎莉丝特不答,而是端详着手套,轻声问道:“哥哥,你注意到没有?这手套上的花纹……”。
“怎么?有什么残损破旧的地方吗?那我们赶紧退货,让它加倍赔付黄金白银!”毕加索赶紧道。
莎莉丝特白了他一眼,悄声说道:“你没发现这手套有点不同寻常?你看这花纹,和《谎言之书》上的那副图案是不是非常相似?”
杰迪站的虽远,其实两人的耳语一直听的清清楚楚,一听《谎言之书》,他的心就不由一动:“谎言与欺诈之神阿姆斯特鲁亲笔撰写的,令路西法背叛了天界、令他自已神经错乱的《谎言之书》居然真的存在?这对兄妹竟然见过那本具有神奇魔力的书?”
毕加索一听这才慎重起来,他接过手套仔细打量一番,摇摇头道:“我没发觉两者的款式和风格有任何相同。再说,那本书早已破烂不堪,能够辨识的文字和图案都是支离破碎的,花纹嘛,大同小异,这也能联系到一起,你的想象力还真是够丰富的。”
莎莉丝特摇摇头,她拿起手套,试着将手伸了进去。手套显得很纤巧,而莎莉丝特的小手和手腕同样纤细匀称,手套未必那般合适,可是她的手伸进去后,手套上乳白色的光却悠悠一闲,然后肥瘦不太合适的地方立即进行了调整,竟然严丝合缝,变得就象量身定做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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