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猎鹿(1 / 2)
李自成是被清晨的鸟鸣声惊醒的,他下意识的握紧了右手,刀柄带来的充实给他带来了一种安全感,他从地上爬了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到马尸旁,从马腿上割下一块肉,想要烤熟了作为自己的早餐,但昨夜的雨把一切都弄的湿漉漉的,他没有办法找到引火物,最后他只得将马肉切成一片片的硬生生吞下去了。
有点东西下了肚,他的体力恢复了不少,李自成正想考虑一下自己下一步应该怎么走,突然听到远处出来一阵歌声。他的身体立即僵硬了,是官兵、是流贼、还是当地村民。他赶忙站起身来,向左右看看寻找一个躲藏的地方,但四周除了几棵长得东倒西歪的槐树、枣树之外,就都是讨厌的开阔地了,唯一可以藏人的只有一块半人多高的大石头,眼看着歌声越来越近,李自成一咬牙便跳到石头后面去了。
“月儿高,望不见我的乖亲到。猛望见窗儿外,花枝影乱摇,低声似指我名儿叫。双手推窗看,狂风摆花梢。喜变做羞来也,羞又变做恼。“
随着歌声越来越近,李自成也听得越发清楚,他虽然读书不多,但也听出了这乃是明时陕西流行的民歌中的一首,讲的乃是热恋中的少女等待情人焦急不安的心情,便是当时著名的酸曲,唱歌的是一个男人,偏偏捏紧嗓门乔装做女声,听上去颇有些怪怪的。突然一个尖利的声音打断了歌声:“大哥,这里怎么有匹死马?“
“嗯,看这马肉尚未完全僵硬,定然没有死多久,赶快在四周搜查,说不定就能拿住马主人!“
“糟糕!”李自成听到这里。不由得暗叫不好,转身想逃却触动了旁边大石上的几块石子,落在地上发出声响。顿时引起了来人的注意。
“听见了吗?“刚才那个唱歌的声音喊道:”石头后面肯定有人。快给出来,不然有你好看的!“
李自成咬紧牙关。只得站起身来,只见对面站着十来条汉子,个个都是徒步,身上泥斑点点,风尘仆仆,有的穿着粗布衣服,有的干脆就是裹着未经糅制的羊皮,头发也是乱七八糟的。与野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他们的武器是棍棒、骨朵、锈迹斑斑的斧子和长柄镰刀,为首那人身材高大,较之身旁最高的同伴都高出一个头来,留着连鬓胡子,身上套了件士兵常穿的胖袄,腰带上挂着佩刀与匕首,胖袄破损的地方露出铁质的甲片,头上戴着一顶铁盔,手上提着一根两头包了铁皮的长棍。他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可能就是那顶带兜帽的呢绒斗篷了。又厚又暖和,尾端沾满了青草的绿汁和血迹,配上他修长的双腿。倒好似一只大鸟。他不慌不满的看了李自成一眼,懒洋洋的笑道:“快把你手上那把破刀子丢下,不然我就吹声口哨,就让你变成地上那匹马一样。”
首领的威胁在他身后的手下中引起了一阵哄笑声,一个拿着角弓的雀斑脸把弓弦拨动的砰砰响,仿佛是为了印证首领威胁的真实。李自成稍微估计了一下双方的实力对比,自己的左臂在落马时已经受了伤,又少了一只鞋子,这至少要减少自己一半的实力。而对方有十几个人,哪怕这里面大多数看上去都不怎么样。但毕竟也有十几个人呀!“
“还不放下?“首领的声音里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气:”我的耐心可不怎么样呀,核桃射他一箭。别射死就行!“
那个长着一脸雀斑的弓箭手应了一声,立即将弓拉满了,李自成一咬牙,将手中的佩刀丢到地上,双手举过头顶,笑道:“我放下就是了,都是道上的兄弟,何必伤了和气!“
“道上的兄弟?“首领笑道:”就凭你一张嘴?小的们,上去搜搜他身上有什么东西?“
“是,掌盘子的!“一个约莫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冲了上来,就开始从头到脚的搜身,李自成强压下将对方制住作为人质的打算,笑道:”不知这位兄弟是哪一家的,莫让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了!“
那首领笑道:“你莫要与我套近乎,咱们哪一家都不是,谁从咱们这里过,咱们都要吃他一口!”
听到这里,李自成不由得暗自叫苦,显然这伙人应该附近的小股土贼、杆子,求得就是好处,此时自己身上也没有什么财物,而且这种土贼排他性极强,一般不吸收外部成员,就算自己想要通过加入来保命也很难。
“掌盘子的,这家伙是个穷鬼,全身上下就没半点值钱的东西!”那少年把李自成从头到脚搜了一遍,大所失望的朝首领喊道。
“兔崽子,就凭你这等眼力还想跟着老子做贼?”那首领笑骂道:“你看他右脚上那只靴子不是挺好的?你平日里不是总是喊着脚冷吗?这次就便宜你了!”
“白大哥说的是!“那少年闻言大喜,三下两下就从李自成脚上把靴子扒了下来,给自己穿上了,得意洋洋的在众人面前显摆了两下。李自成强压下胸中的怒气道:”这位大哥,你们现在搜也搜过了,不如结个善缘,放我走了日后也好相见!“
“放你走了?“那首领眼珠子一转:“想得倒美,寨子里正好拉磨的驴死了,便是把你拉回去拉磨也是好的,给我绑了!”众人不由分说,一哄而上,将李自成五花大绑了,他不敢反抗只得大声道:“一头驴子又值几个钱?你若放我走了,我陪你十头驴子的钱。“
“十头驴子?”那首领笑道:“看不出来你倒是有钱的主呀,为何身上却没有半文!”
李自成见事情有了转机,赶忙鼓动唇舌:“我虽然没钱,可却有个有钱的朋友,他会替我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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