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相见(1 / 2)
ps:sorry啊,昨天把这章发上来之后忘记点发布了
哭~~~~刚刚看见。
非常抱歉,原谅笨蛋笔者吧~~
爬走~~
刑警的动作很迅速,第二天早起,就找到了温馨旅馆的老板江舟。
比起火灾发生前养尊处优躺在床上自有钞票往兜里飞的潇洒,最近这几天,他的日子可是非常不好过。
当时长眼睛的人都看到,火是从他的旅馆先烧起来的,而且火被扑灭后,别人的旅馆至少框架还在,他的却是完全塌了,更要命的是还烧死了五个人,哪怕有三个不是死在他的地盘上,可是火从他的地盘而起,赔偿责任还是在他身上,再加上中度以上烧伤的十来个,此时五名死者还存放在当地公安局,家属正在陆续赶到,烧伤的十来人都在医院住着,每天都是笔不小的花费,政府有关单位还时不时找他了解事发细节,认定事故责任,他三头跑,分身乏术,累得像狗一样。
此次火灾能烧得这么大,也是因为他们违规加盖时使用了易燃的建筑材料,还没按规定安装足够的消防器材,更是连消防通道都占用了,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他们七家旅馆一家也逃不掉,另外几家旅馆的老板可是恨死他了,他在家附近,简单变成过街老鼠般的存在。
本来已经花钱打点好的方方面面,事情一出,谁也不再管他,巨额的赔偿他倾家荡产还拿得起,可是以后。他也别想再在这一带混下去,有这么个名声,算是彻底断了他继续经营旅馆的路。死者需要抚恤,受伤的要赔医药费以及后续治疗费,违规私搭乱建还得交纳行政罚款。
钱钱钱,挣钱不易花钱易啊,更何况有些事花钱也解决不了。就像家门口这几天总有死者家属过来闹事。扶老携幼地坐到他门口一边烧纸钱一边哭。闹得江舟很是心烦,却无可奈何。他不是不讲理的人,自己也有一儿一女。死的人里。有三个都是学院的学生,才17、8岁的孩子,比他儿子大不了几岁,却因为一场大火被夺去了生命。为人父者,非常能理解这些家属的心情。如果可以,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让时间调回那天清晨。
江舟瞪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连喝好几口浓茶,才有气无力地问道:“警察同志。需要我做什么?”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希望这一切赶紧结束。
“江老板,我们希望你能看一下这段视频。帮我们确认起火地点,以及那个纵火的人。”刑警直截了当说明来意。拿出电脑,打开早已经准备好的视频。
听到起火原因是人为纵火,江舟的眼睛有一瞬间亮起,然后又沉寂下去,知道是人为纵火又如何?凶手抓不到,民事赔偿还是需要他出的,即使以后抓到了,他再主张自己的权利,凶手一定赔得起吗?况且,最主要的问题也不是钱,而是他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过错。
视频中,熟悉的床上用品颜色上让他心中最后一点侥幸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仔细地反复拖着进度条看了好几遍,却始终无法确定这是哪间房,最终,他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对不起,这间房肯定是我旅馆里的,但是具体是哪间,我真的说不好。不瞒你们说,当初为了在有限的空间里多隔出几间房来,我是什么招数都用上了,三楼有好多间都像这间一样小,格局都差不多,因为价格便宜,客人也不嫌弃,所以自从盖好以后,里面的东西就没动过,从这么点画面上实在是分析不出来。”江舟也很郁闷,这家伙可是害得自己倾家荡产背上无穷麻烦的罪魁祸首,原来就住在旅馆里,可是他却根本不知道是谁。
“你别着急,慢慢想。嗯……”出声发问的刑警顿了一下,打开记录本继续说:“这个人,男性,20到30岁,独自一人,经济条件不会太好,住的应该是很便宜的房间,穿着应该也比较陈旧,他性格内向,不太爱说话,身上也许有被火烧伤的痕迹。”
随着警察的描述,江舟有些乱的头脑慢慢梳理通顺,这样的一个男人,他有印象!
学校附近的旅馆,价格低廉,吸引的多是在校生,要么三五成群出来看球打牌,要么一对一对柔情蜜意,极少有一个人开房住的。他的小旅馆因为接待的多是未成年人,所以不大查身份证,那个男人,似乎一进来就问要不要身份证的问题,得知不要,才说给他开个最便宜的房间。
温馨旅馆最便宜的房间,是三十块钱一天,没有窗,没有独立卫生间,内里小得可怜,除了放张双人床外,空余地方不多。刚才视频中的房间很像,但到底是不是,他不敢肯定。
“能不能把刚才的视频再给我看看?”江舟小心地问警察,他至少得再确定一下,不然误导了警方可不太好。
视频播放过程,江舟不停地来回拉进度条,还特意放慢播放速度,瞪着左上角看了半天,才松了口气:“警察同志,我间房是309,走廊尽头的小间,你们看这里的天花板,有霉菌的痕迹,前阵子雨水多,我那小旅馆里漏水,事后别的房间都修复了,就309因为价格便宜,我就没费心收拾。”
两名刑警凑到屏幕前一看,果然视频的左上角的天花板上有一块发黑,他们心里有些小兴奋,纵火的凶手终于要浮出水面了!
“快跟我们说说这个男人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号多少。”只要知道了身份证信息,看在h市他还能往哪跑!
江舟一听这话,原来就发青的脸顿时黑了,他吱吱唔唔了半天,在两名刑警严肃的目光中,终于低下头承认:“对不起,我们这总有未成年人来,所以一直都不大登记身份证信息。”
“你!”刑警们气愤不已,全国的旅馆不论大小,警方严格要求必须一人一证相对应提供登记信息才能入住,没想到啊,离他们分局才两公里不到的地方,就有公然违法的,真是灯下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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