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三章:孤独的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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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是神物。是图腾,也是一种信仰和崇拜。

而如今,却狼狈的在冥界之中四处逃窜,朝不保夕。

狂傲了一生的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因果循环。

其实这一切,命中自有定数。从性格的角度,也能分析的出他此生必遭大祸。

在人间,无数民众崇拜金龙,将它当做图腾。

而世间独此一条龙,却更是让金龙有一种与生俱的狂傲,他看不起任何人,瞧不上任何事,总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神仙。

他是鳞类之首,万物之主,所有的生物看见他之后都要膜拜,都要跪服。而这,更加助长了金龙的气焰。

在人间,他没有天敌,没有对手,谁也不会是他的对手。唯有地藏王菩萨能够享福他,可是地藏王却不会无故的去对付金龙。

曾经有一物也能降他,那就是谛听。

可谛听当年和金龙一样狂傲,最终被地藏王变成一只狗,整日在那座山上参悟世间最简单的大道理。

如此一来,根本没有谁会对金龙不敬,他总以为自己是世界之主,可以掌控任何人、动物的生杀之权。

高傲久了,是一种习惯。而在习惯之中,他却肆意的挥洒着一种叫做‘残暴’的墨水。

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永恒的帝国,因为当一个国家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君王便会目空一切。如此一来会做错许多事而不自知,从而导致起义,或者篡权夺势。世间王朝兴替,强者与弱者不断的轮回,这何尝不能套用在金龙的身上?

古人早已有言:盛极必衰。

金龙强盛了数千年,这就是性格弊端。

在狂傲之中。他看不起天,看不起地。遇见九州冥界的赵文和,依然肆意昂着那高贵的头颅。却被赵文和教训。这就是因。

他对待手下残暴,并非心性如此。这依然是一种他自己无法意识到的习惯。他总觉得,你们不可能造反。

于是,他将厄折磨的生不如死。数千年前,厄得罪了他,他剥掉厄的一层皮。所以,厄的形象与蛟龙不符,他全身滑溜溜的,和泥鳅一样。

厄放走了张珏等人。金龙再次剥掉厄的一层皮,让厄变得全身血红,只剩下嫩肉在表面。剁掉厄的四足。这是对一种生物最大的折磨了。这又是因。

金龙狂傲残暴,可是却没有做到极端。万事要做绝,古语又有言: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你要做好事,就不要半途而废,不要去做一半就停止。这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待,其实是一种浪费时间,好事做一半。没人会记住你的,这件事,你能得到的善果很小。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做好事做一半,这就是一种浪费投资。像是你投资一种商业品,投进去一半又收手了,那商业品就没用了,废了,你的资本那就打了水漂了。要么不投,要么投的果断彻底。

古语还有言: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既然你不愿意好事做到底,那么作恶时。就将错就错,将一件恶事做到底吧。

金龙全凭喜好做事。总喜欢做一半就收手。从他对张珏就可以看得出来,他费尽心思送张珏一件羽衣。企图让张珏报恩,记住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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