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第一百零九章 民富则国富(1 / 2)
李毅不急不躁,他明白一个道理,要让人改变固有的思维,是很困难的事情,但他有信心,可以说服众人。
张广明道:“取消工商管理费,兹事体大啊!中枢也没有相应的文件,我们省里,颤自取消的话,也不符合政策嘛!”
李毅道:“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改革开放,就是摸着石头过河,时代在发展,生活在进步,我们不能老守着过去的东西,一成不变。要想发展,就必须不停的改革和进步。”
张广明道:“但改革也是需要一步步来完成的,一下子取消省里的工商管理费,这会不会闹出大事来?万一中枢怪罪下来,怎么办?”
李毅道:“同志们,我想问问大家,政府为什么要收工商管理费?”
戴鹏飞道:“为什么要收?这还要问为什么吗?收就收了呗!”
张广明道:“工商所要管理个体户,自然就要收取适当的费用。”
李毅道:“那是不是每个部门,都要征收一定的管理费用?农业厅的同志,可以找农民收取费用,教育厅的同志,可以找学生收取费用?”
张广明一怔,摇头说道:“那当然不行了。百姓纳了税,就不能再收其它管理费用。”
李毅笑道:“那个体户也纳了税啊!他们纳的国税和地税,不比农民和工人少吧?那为什么还要征收他们的管理费用?”
张广明道:“这个、这个嘛……”却再也答不上来。
戴鹏飞道:“这个是国家规定要征收的!我们也没辙!”
李毅道:“那么,这笔钱,收上来之后,又作了什么用途?”
张广明和戴鹏飞都不能回答。
李毅缓缓说道:“据我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于1983年6月2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第三条,对管理费收取后的用途作了明确规定: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应当用于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
“具体来讲,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用途:第一、个体劳动者协会经费开支,包括常设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办公费以及法律顾问费等;第二、为个体工商业户服务的费用,包括宣传教育、技术培训、误工补助、奖励等费用。”
“实际上呢?这笔费用,有几块钱是用在这些上面的?哪个个体户,享受到了这些服务?据我所知,在工商管理部门,上述管理费很多被用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小金库’,有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现了‘为收费而养人,又为养人而收费’的现象。这是一种恶性循环,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现实中,上述管理费基本上都用做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头经费。我认为,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如今已经完全背离了当初法定用途和收费宗旨,应该取消,我认为,可以废止了!”
李毅长篇大论,侃侃而谈。
戴鹏飞道:“你说再多也不管用,这不是我们想收就收的,也不是我们收废就能废的。这是国家规定的。”
李毅道:“国家哪项明文规定的?还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戴鹏飞想了想,不能回答,顿时红了脸。
张广明等人,也只知道要收取工商管理费,却从来没想过,这项收费,依据的是哪项法律法规?
李毅等了一会儿,见没有人回答,便笑道:“我之前也不知道,但为了这个议题,我特意了解了一下。目前支持工商部门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唯一的法律条文,就是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13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登记费和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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