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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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龙放下手里的资料,试图说服主编:“如果金灵玲真的想给自己镀上一层才女的名声。他们公司完全可以找枪手来写,只要出得起的钱,还怕没人愿意写?”

主编叹了口气:“我当初也是这样说的,可是华胜公司准被买下《情迷大清》改编拍摄成电视剧,再加上金灵玲是华胜新捧的女明星。如果报纸上刊登出当下畅销的小说是由主演金灵玲自己写的,再加上华胜暗中造势。华胜公司和金灵玲会名誉钱财双丰收,你觉得换做任何一个有眼光的娱乐公司,会放弃这块美味的大蛋糕吗?”

冯晓龙语哽,娱乐公司里面的肮脏事情,简直数不胜数!

而且,以华胜公司的强势手段来说,常欢完全没有反抗的资本!想到这里他叹了口气,神情郑重的看着主编:“我想宁安是不会同意的,没有人愿意忍痛割爱!”

主编意味深长的笑看着冯晓龙:“你可别忘了,华胜出的可是天价!”

事已至此,冯晓龙知道主编是铁了心要帮华胜完成这件事。他扯了扯嘴角,勾出一抹讽刺的笑:“想必主编已经是胜算在握,我作为报社的一个小编辑自然是无话可说。”

主编深沉的看了眼冯晓龙,他忽然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可不也是一样怀着一颗光明磊落的心在文学界跌跌撞撞的走到至今?可惜,但愿在三年、五年、十年之后这个年轻人还拥有一颗赤子之心!

冯晓龙出了主编办公室,走到阳台上抽了一只烟。才给常欢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是个中气十足的大爷,问明了缘由,让他十五分钟之后再打过来,就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此时,常欢正在家里写作业,就听见高音喇叭里面,传来村支书那高昂充满韵律的声音:“下面出个通知,红旗村的常欢有个叫冯晓龙的人找你,你听到通知以后十五分钟之内到公社接电话。”

这句话,村支书反复说了三遍,才关上广播。

常欢一听是冯晓龙找自己,心想可能是华胜公司合同的事情有了着落。忙放下手里的笔,往公社跑去。

路上的人见常欢笑眯了一双眼睛,纷纷打趣:“怎么了,小才女又写了作文上报纸?”

常欢弯眼笑了笑,加快了脚步朝公社跑去。她的心情现在有些忐忑,毕竟是自己的第一本书,能被影视公司看中,这是她一开始想都没敢想的事情。

她超速跑到公社,只用了四五分钟的时间。

公社的支书正带着老花镜在算账,见常欢来了,忙找她招了招手,从抽屉里摸出一颗水果糖塞给她:“你吃。”

常欢拿着水果糖,有些不好意思。

村支书见状又呵呵笑了起来:“小娃娃可以啊,你可是咱们黄水镇第一个上报纸的女娃娃。这颗糖你吃,你吃!”

常欢腼腆一笑,把糖放在桌上:“谢谢爷爷,我不吃。”

这可糖是沾着芝麻的软糖,常欢一拿到就晓得这大概是村支书的子女卖给他吃的。所以她实在没好意思把这颗软糖吃下去,村支书见状,对常欢这个懂礼貌的孩子更加喜欢了。

他仔仔细细询问了下常欢的学业问题,常欢也一一回答。

没过多久,冯晓龙又把电话打了过来。常欢满心欢喜的接起电话,却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冯晓龙干涩的声音:“常欢,你听我说。”

听到这个声音,常欢心里一沉,她想自己只卖拍摄权不卖改变权的事情,华胜公司肯定不会同意。

却没想电话那头沉寂了片刻,冯晓龙才语气失落的道:“华胜公司拿二十万块钱想买你的著作权,把《情迷大清》的作者改成金灵玲。”

“金灵玲是谁?”

“是一个新生代二线女明星,是华胜公司准备力捧的新人。”顿了顿,冯晓龙又道:“也是准备拍摄电视剧《情迷大清》里的女主角!”

常欢一听大约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她淡淡道:“我不答应!”

就算这年代二十万块前很多,可她并不需要贩卖自己呕心沥血的作品,来赚这种钱。

冯晓龙一听,心里很高兴,他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常欢。当即松了口气,对常欢道:“那行,我会告诉我们主编的。不过……”他话风一转,又小声的提醒得道:“那你也小心些,华胜公司肯定不会就这样作罢的。”

常欢点了点头,才道:“我知道了,谢谢你啊,冯编辑。”

冯晓龙笑了笑:“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刚挂电话,常欢还没走出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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