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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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野人休息了一夜,第二天在安晓洁还没醒的一大早又消失了,消失的当天夜里“她”没出现,而是隔了整整一天多才带着猎物回来。如此以往,基本上每次回来的第二天就会消失个一两天或者是两三天,有时回来身上带着伤,或轻或重。第一次安晓洁还会惊慌,甚至撕了裙子当绷带,只不过不讨好的反被年轻野人驱赶。又在次日看见愈合好的伤口,除了意识到自己的自作多情、野人的非人,安晓洁再没其他想法。

每次离开前年轻野人都会留下足够的食物给她,留下来的猎物大多数是一种平时野人们最常吃的黑毛短腿长鼻子的动物,偶尔也会出现一两只彩羽斑斓的鸟类,或是一窝拳头大的蛋。

“她”待她说不上好坏,但带她去河边洗漱之类的事,再也没有发生过。

“她”并不满意她,安晓洁无比清晰地体会到年轻野人表达的意思。

安晓洁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想来想去可能是因为她忤逆了“她”的意愿,或者……安晓洁想到“她”彻底不理自己前摸过自己肚子的事,或者是因为肚子太饱的缘故?

她下意识摇摇头,对这种毫无根据的揣测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怎么样,值得安慰的是“她”没彻底打算不顾自己死活的架势。

再想这些烦心的事情,安晓洁带了一些熟草山药和烤肉,拽起破皮口袋系在腰间,又最近做的皮背包背在背上,随大流的跟在大部队后走出山洞。

开头发音近似“帛罗”的领头正在外头等人集合,因为无法准确复述他完整的名字,安晓洁索性就在心里叫他帛罗。

有关系处的还好的,见她过来会拍她一下或者给她几个新鲜的果子。

这大概是这段倒霉日子以来唯一的好事了。她顺利借由修补皮囊和制作背包的手艺,获得了山洞里其他野人的认可,为自己赚到了一个破皮口袋、一个皮背包,还有晚餐的一大块肉和野果。

不说尊重,但是她现在的日子和最开始比起来确实要好受了很多。装备上背包的野人现在每天都能比以往带回更多的食物。

安晓洁不由得借了一句台词感慨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

不管到了哪里,知识都是第一生产力呀!

这样就算年轻野人最终反悔不带走她,她在这里的日子应该不会再像之前一样……的吧?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安晓洁心里也没多大底。

人大概是齐了,帛罗发出一声吼,七八十人的队伍便往外进发。

安晓洁自发走在最后,毕竟虽然他们没有反对她跟,但也从来没邀请过她一起出发。有一次她拉肚子迟了一会儿,匆匆忙忙赶过来才发现他们早就走了。

人贵有自知之明,她是一个拖头,这一点不会因为一个简单的背包或者补好的破皮口袋而改变。

安晓洁叹了一口气,老老实实跟上脚步,不再东想西想的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她身后跟着个孩子,身上也背着个破口袋改的小背包,脚下一双草鞋。

孩子就是那个之前想抢肉的孩子,大约是因为饿得狠了,安晓洁又给过他食物,重点是还没有能力驱赶自己,年轻野人在的时候是不敢靠近,等年轻野人走了,每到吃饭的点就两眼发光,自动自发地蹲到安晓洁旁边守着饭点。

安晓洁就算没弱到手无缚鸡之力的份上,又哪里强的过人家天生指爪锋利?上次的疤都还没完全褪下去呢。何况打狗看主人,就算这个小野人看上去没人管的样子,谁知道她真动手了,他们会不会跳出来帮亲不帮理?

为了安稳过日子,安晓洁会硬着头皮分一些吃的给他。几次之后,这个孩子倒也慢慢亲近起她来,不是饭点也常常跟在她身边,到河边会抓把肥皂草给她。让他帮忙做点什么他倒也乖巧。

经过几天的观察,确定这个孩子真的没有父母,其他人也不怎么管他,只让他不至于饿死后,安晓洁动了收养他的念头。

其中的好处是不用说的,她等同于有了一个帮手,她可以借这孩子慢慢融入野人社会,说不定以后还要靠他来养活。可弊端也是显见的,一个孩子长大到能捕猎的年纪不知道要多少年,说不定那个时候她早就回家了。而且他虽然是个孩子,吃的却不比他少。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要是年轻野人一样,一餐能吃下去比他体重还要大得多的食物,她哪里来那么多食物养活他?

只能是想想。

不过存了心思刻意以待,孩子除了偶尔还冲她呲牙,倒是真再没对她亮过爪子。

孩子还不会说话,只会啊啊小动物似的乱叫,不仅仅是他,其他孩子也是一样。

想到《鲁滨逊漂流记》里的星期五,便给他起了“星期六”的名。

星期六很聪明,多叫了几次之后就知道她叫“星期六”是在叫自己了。这种聪明不仅仅表现在理解力上,同样还具有敏锐的观察力,每当年轻野人回来,不等他驱赶自己就会躲得远远的。只要年轻野人在,哪怕饿肚子,他也不会来向她讨要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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