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拆开来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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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的注册资金是五亿。

但是实际上,不算任何的产品增值,不计中间的零散投资,只算前期投入,就有五十亿。

更不用说,吴在荣之后还的九十亿贷款,这也可以视作投资的一种。

应收账款上再加上四百亿,把日期向前改了改,权紫峰满怀恶意的笑了笑。

如果说,前面的行为是现实,后面的行动,就是他使的小手段。

从会计的角度,应收账款,也算是公司的资产。

粗略的统计下,在那些背信者签订合约之前,RONG的资产就已经超过了五百四十亿。

一百零八倍的资本增长,可不是一句简单的资本公积就能解释的。

一个问题就这么出现了。

可以把这三次不同的投资,看做是三轮融资吗?

当然可以。

辅助以一点小小的手段,在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都只有吴在荣一个人参加的情况下,这个神奇的魔术,就能够完成。

按理说,twinkle大步的向前飞跃,每次融资,对于股票的估价也会水涨船高,一百零八倍的资本拿到一百零八倍的股本的可能性是零。

但是,谁让吴在荣手上握有绝对的控股权,而其他人在股东大会上又像哑巴一样的不说话呢。

经过一轮简单的置换,每个背信者手上的股份,都被稀释了一百倍多。

当他们拿着所谓的转让合约上门的时候,N.H.N的股东们会惊奇的发现,花了“巨款”拿下的合约,不过是废纸一张。因为被稀释的股份,根本达不到合约上的数额,合约不可能生效。

生气是自然的事,但他们根本拿RONG没办法,满腔的怒火,只能对着那些背信者发泄。

撕毁合约。收回给予的金钱,一脚踢出公司,在他们的简历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警告同行业公司不再录用。N.H.N应该。不,是绝对会这么做。

稍稍做个停顿,因为还有一个漏洞。

应收账款从哪里来?

这个问题,最好解决。

他缺钱吗?

不缺。

那不就得了。

从他的基金名下,转出四百亿。以吴在荣自身借贷的名义。注入公司。

运转一周,把那些个背信者从股东大会中踢出去之后,把这笔钱从公司拿出来,不过是吴在荣一句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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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还可以这么做啊。

自己眼中的生死局,在权紫峰的手上,变成了不过三两天就能解决的小问题。

而且,反手之间,RONG的估价就要上涨好几个档次。

真是,吴在荣叹了口气。

在管理技能上,自己和权紫峰的差距。完全不能用数量级来形容,差的简直是次元。

果然,还是积累的东西不到位啊。

吴在荣的眼神变得深邃,好像要看穿时空,看透未来。

他决定把RONG卖掉。

他当然知道,拥有千亿资产公司和拥有千亿现今之间的巨大差异。

拥有一个千亿资产的公司,代表着话语权,还有权利。

而拥有一千亿的现金?那不过是行走的金块而已。

但是,这次没有任何人逼迫他,是他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N.H.N的这次攻击。不可能来自于某个人心血来潮的疯狂。与其说是偶然,倒不如说是必然,发生在韩国这片土地上的必然。

RONG的快速崛起,依靠社交软件撬动互联网行业。已经触动到了老牌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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