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上海改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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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借助短时间暴涨起来的巨大声望,李愔立刻打着李恪的名义,正式推出这次的改革方案,先是将城中所有的衙役全都朝廷整编考核,考核方面包括能力、品德、体力等各方面,凡是考核不合格者,全都予以辞退,甚至以前若有作奸犯科者,还会依法制罪。如此一来,城中的衙役虽然少了许多,但是风气却大为改善。

接下来再次由吴王府出面,招募了上千名良善之民为衙役,这些衙役与原来的衙役合并在一起,经过简单的培训之后,立刻开始在城中各地巡逻,而与此同时,李恪和李愔还将城中所有商户召集在一起,经过数天的谈判,终于敲定了收取‘治安费’的方案。

说起唐代的税收,这可是个大问题,初唐时主要还是租庸调,以一夫一妻为单位,每丁每年向国家输粟2石,为租;输绢2丈、绵两(或布2丈4尺、麻斤),为调;服役20日,称正役,不役者每日纳绢尺(或布6尺),为庸。

租庸调这种税收只要是个人都能出问题来,因为这种税根本不管你每年的收入多少,职业如何,全都按这个标准来说,而这对于朝廷来说,除非国家人口大量增加,否则每年的收入都不会有太大的起伏。

当然了,这种税收制也有好的一面,比如在初唐这种人少地多的情况下,租庸调无疑是一种轻税,使得民众的负担很轻,也增加了百姓开垦荒地的热情。本来若是没有李愔这个变数的话,这种收制度还能用上一百多年,直到中唐时期人口增加,很多百姓分不到土地,这才导致租庸调的崩溃,而两税制开始兴起。

不过随着李愔的到来,大唐的商业极其繁荣,民间的财富增长极快,若是只按照租庸调的方式收税的话,那么政府的财政根本没有增长。不过正所谓因势而变,许多地方都出现了许多变种的商税,比如货物过路时通过关卡,就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商户想要自己的店铺免除麻烦,也会给当地的官吏一定的钱财,这些钱财除了被这些官吏私分掉之外,也会上缴一部分到国库,这也是一种变相的收税,甚至在全国各地都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只可惜这种变相的收税十分不正规,商户上缴的多少全当地官吏的心思。

而李恪和李愔在上海搞的这个治安费,其实就是将以前那种不正规的商税变得正规起来,只要是上海的商户,每月需要将自己收入的百分之三上缴,这就是治安费,而交过治费的商户们则不必再向任何人缴纳任何费用,每日都会有县衙的衙役在街上巡逻,无论什么样的事都可以向他们求助,若是这些衙役敢不管,那么商户们可以直接向王府增设的投诉司投诉,只要一经查实,那么当事的衙役可就惨了,轻则挨板子,重则可能还会坐牢。

对于这个新增的治安费,上海的商户们一开始也都有些疑虑,倒不是说嫌收的钱多,百分之三的收入相对以前每月被勒索的钱财,根本就不算多,甚至连一半都不到,所以这个治安费倒不多,只不过商户们却有些担心,怕衙门把钱收走了,却不办实事,接下来他们该怎么交钱还得怎么交。

幸好之前王府护卫四处抓捕泼皮无赖,让李愔在上海拥有了巨大的声望,所以这些商户们虽然疑虑,但对这位吴王殿下还是有些信心的,再加上李愔也已经出面凭着他在商界的巨大的声望,总算是打消了不少人的疑虑,使得收取治安费的方案总算通过了。

而经过了对泼皮无赖的大肆抓捕,再加上新招收的衙役四处巡逻,每片区域都有固定的衙役在负责,使得上海城的治安风气为之一清,少数漏的泼皮们也不敢再勒索商户,毕竟县衙已经出了规定,只要发现敢于勒索商户钱财者,一律抓起来做苦力,最短也要做满一年,刑满后若是发现再犯,那可就不是做苦力了,而是直接流放到台湾的种植园里,先和那些奴隶做三年的苦工再说,而且做完后还不能回来,一辈子都得呆在台湾。

治安费应该算是坐税的一种,主要是对固定的商户收取的税收,至于另外一种过税,李愔和李恪也做出了一些改革,上海是一座港口城市,过税主要是港口上的税收,其实这种税收已经十分完善了,对各种不同的船只都有固定的税收,所以两人的改动不大。

另外随着上海的发展,陆上周边各处的货物都向上海汇聚,所以陆上的过税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李愔两人主要就是对这种过税进行改革。其实也很简单,主要就是根据货物的品种不同,收取不同的税率,比如丝绸和粮食的税率就完全不同,这种收税的方式虽然在李愔来十分简单,但是在中国古代却无疑是项巨大的改革,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中的过税甚至是按货物的体积来收税的。

在将上海的这一系列改革推行下去后,李恪终于敢把萧皇后、杨妃她们也接到了上海,毕竟在这座城市里,他已经倾注了太多的心血,做为一个晚辈,做出点成绩自然想向长辈们炫耀一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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