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交朋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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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火锅讲究的其实是一种气氛,人多热闹的路边摊,虽然卫生状况不尽如人意,但是人气足,大伙儿围着一个个热气腾腾的火锅团团而坐,敬酒的,猜拳的,聊天的,闹得越是欢实,吃起来便越尽兴。这种感觉,是大酒店里面的豪华包间无法比拟的。

吃到后面,就连何队长也不得不承认,要想吃好喝好,还真得到这种路边摊上来。别的不说,那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就不是坐在包间里能够感受到的。

只不过在享受无拘无束的同时,舒适性便打了折扣。像这种路边摊,一般就是支一个塑料凉棚,基本上四面都不能挡风。凉风灌进来,让人感觉冷飕飕的。桌椅板凳都很简陋,坐上去自然谈不上舒适。不过大家也没那么娇气,这么一点点不适尽可以忽略。

酒过半巡,菜过五味,王梦瑶忽然问道:“张必成,有一事我很好奇,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打工仔一枚啊。”

“普通的打工仔都有你这么会说?我不太相信。”

“那你觉得我是干哪行的?”

“要我看,你就是那种卖狗皮膏药的。”

“哟,王警官果然慧眼如炬,居然一眼就看穿我是卖狗皮膏药的了。来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我张氏狗皮膏药,一贴见效,不灵不要钱,价格不贵,不要你九九八,也不要你九十九块八,只要九块九毛八,将幸福带回家。”

张必成挤眉弄眼,配上他土得掉渣的家乡话,果然是演得惟妙惟肖。

“噗嗤”,众人都乐了。

王梦瑶道:“你不去卖狗皮膏药,真的是太可惜了。”

张必成道:“我干的可不就是这行?”

“切,信你才怪,不说拉倒。不过白天你找那个土豪朋友的时候,曾经提到过好几次黎小姐,这个黎小姐到底是干嘛的,出手好大方。”

“这个嘛,告诉你们也无妨,她就是黎英,大明星黎英。”

王二妞惊喜的叫了起来:“真的吗?真的是大明星黎英救了我?我是她的粉丝吔。天哪,居然是黎英救了我,太意外了,我最崇拜的偶像救了我。呜呜呜……”

张必成一时间目瞪口呆:“太……太夸张了吧。这就是追星族的样子?”

王梦瑶道:“追星一族是外人无法理解的第五十七个民族。这个民族正常的时候,便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不正常的时候,六亲不认,如痴如狂。为了得到偶像的一个签名,可以在寒风中排一天一夜的队;可以性格大变,为了维护偶像,对平日里要好的亲朋好友大打出手;可以守候在机场,只为了远远的看偶像一眼;也可以为了自己的偶像,周游全国,偶像去哪里,她就跟到哪里。明星们要是没有这些粉丝捧场,光芒将会大为失色,娱乐产业的繁荣,这些粉丝们做出了最大的贡献。”

张必成:“哇,第一次听王警官说这么一大段台词。原来不光我会讲,你也很会讲的嘛。”

“有感而发而已。”

张必成道:“你对这个民族这么了解,莫非也是其中一个?”

“才不是。只不过我以前上警校,是沿海的一个大城市,娱乐产业发达。经常有明星办活动,都得出动警察担任安保任务,有时候会去警校调人。我读了几年书,这种任务至少出过十几次,那些粉丝行为见识得太多了。只是,你一个普通的打工仔,怎么会认识这种大明星?”

“很难吗?不见得吧。由于工作原因,经常要接触一些明星,不觉得他们有多么了不起啊。”

“你这话要是让明星粉丝听见了,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淹死你。”

“说实话,我也很难理解某些粉丝的极端行为。对某些明星,我很欣赏,但绝不会抱着这种狂热态度。平时稍微关注一下就好了,追星?那是小孩子才会做的事情吧?”

王二妞插嘴道:“必成哥哥,你能不能帮我要一张黎英的签名照片?我真的好喜欢她哦。”

“这个嘛,我可以提一提,能不能办到可不一定。”

“谢谢必成哥哥。”

王梦瑶道:“你这人很神秘啊,我想不出,有哪个工作是经常接触明星的。看来有必要对你启动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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