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快意恩仇(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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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明龙的儿子叫余文光,是个残废。这个残废,不仅是指身体上的,也是指心理上的。身体方面,说来也奇怪,余明龙的老父老母,余明龙和自己的老婆,都算长相过得去的人,偏偏生了个儿子,却是长得歪瓜裂爪,眼神斜视不说,还是个塌鼻子,这些其实还不重要,长得再丑,余家有的是钱,并不怕找不到媳妇。最关键的是,这个儿子腿脚有问题,右腿细得像根麻杆,肌肉萎缩,使不上力,所以平时只能坐在轮椅上。

残疾也不可怕,全国上下,有多少残疾人,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了比正常人还要辉煌的成就,所以很多残疾人实际是值得人们尊敬的。但若是身体残疾,心理还变态,那就不是让人尊敬,而是让人厌恶了。

余文光坐着轮椅,并不妨碍他去村里耀武扬威,那些混混无赖们,平时干不来好事,可要是让他们陪着余文光去做恶事,却一个个积极踊跃,只恨不能化作轮椅,让余文光坐在自己身上。

余明龙看上去粗鲁,其实精明得很,他收罗这些打手,好吃好喝地养着,却绝不肯在他们身上花大钱,顶多是给几个零花钱用。这就跟养狗一个样,狗养得太肥,动作和进取心就大降,就起不到看家护院的作用了,若是控制狗食,让它吃不饱,饿不着,这样的狗反而极其凶悍,见人就想啃一口。混混也是这样,光管饭不给钱,这些人见天就围着余明龙转,一个个摇尾乞怜,要是给这些混混太多钱,这些混混一个个去逍遥快活,谁来给他撑场面?谁来给他跑腿办事?

余文光不同,他就是个二世祖,又恶又蠢,从他身上赚钱,最是容易不过。余明龙有心教教儿子,这小子将脖子一梗,大大咧咧地说道:“我乐意。”气得余明龙吹胡子瞪眼。所以随余文光出巡,是混混们争抢的美差。

有钱,有打手,又有多得用不完的闲功夫,余文光除了在村里欺男霸女以外,还能干什么?还会干什么?

若是让村民们评选缥缈村最令人厌恶的人,余家老中青三代无疑会光荣入选,且独占三甲。而占据第一名宝座的,一定就是余文光。

余文光的老婆不是本村的,是邻村嫁过来的。嫁过来不到两年,原来丰润漂亮的一个女孩,就变成了瘦弱不堪的妇人。有时在晚上,这个女人哭叫的声音,村里人隔很远都能听到。只是谁敢管?余文光的老丈人有次来看望女儿,看到女儿的惨状,发了几句牢骚,就被余文光使人用棍棒打了出去,自此再也不敢登门。

可以这么说,这一家子就是个变态。

余家遭难,余文光兀自懵懂不知,他就是这种蠢人,并不奇怪。可他毕竟还是知道有了不同,首先看家护院的那两条大狗死了,俗话说狗仗人势,其实换一种说法,某些人未尝不是人仗狗势,狗死了,余文光心理上的安全屏障轰然崩塌,所以他守在大狗的尸体旁,嚎叫得比谁都凄惨。其次就是那些混混们不见了,余明龙看不起那些混混,他可不同。若是没有那些混混,他将寸步难行,别说去村里欺男霸女了,在自己家里上下楼都困难。

余家人各忙各的,唯独余明龙躺在地上,没有人管,这就应了那两个字:“报应”。

余文光老婆倒是想管的,她虽然饱受余文光的荼毒,但在此时此刻,倒没有落井下石的想法,只是她一个怀了身孕的女人,又是被摧残得瘦弱不堪的,哪里拖得动余明龙?也不过是掐掐人中,帮他顺顺气罢了。

余家人精神都不错,嚎的嚎,骂的骂,直闹了大半夜,到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才鸣金收兵,好在这时余明龙总算活了过来,自己爬到床上睡觉去了,不然又得是一阵忙乱。

这一天对缥缈村的村民来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天,先是翟记者的遗体被发现,那惨状让人目不忍睹,然后是余家忽然出事,对于受到迫害几十年的百姓们而言,这个事实更让人难以接受。他们一度以为余家是永远不会垮的,过往的事实也往往验证了这一点,所以他们习惯性地选择了观望,所以缥缈村很平静。

可是只要到明天,余家出事的消息一旦得到确认,这些村民决不会这么好说话了,到时专案组的驻地只怕会被汹涌的人潮淹没。

这一天夜里,准确地说,应该是一月二日的凌晨两点多钟的时候,缥缈村沉浸在睡梦之中,四下很安静,偶有谁家的狗突然吠叫几声,然后又沉默下去。冬天寒意刺骨,连狗都不愿意爬出窝来,履行自己看家护院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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