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我喜欢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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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景天大笑出声,果然他没看错,年轻人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聂云枫有前途。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喜欢他的深沉,还有那眼底的阴狠。

往往有一种人,明明已经被逼到走投无路,却仍口口声声讲着正义,秉持着傲骨不肯低头,这种人就是社会的掩埋品,就像......

洪景天闪去脑中的思绪,欣赏地看着面前这个小伙子。在黑市混了这么多年,他的身边很需要一个这样身手不错,背景又不复杂的人。在找上聂云枫之前,他的抽屉里已经放了一打有关他的调查报告,这是他处事的原则。知己知彼,才能在这个圈子里生存。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年纪大了后,就会越来越觉得害怕,没了年轻时候的孤勇。所以希望身边有个可以信任又有能力的人,聂云枫正合他心意,只要加以培养,将来必成大器,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别叫我洪爷,叫天哥!”洪景天爽朗地笑道,他的身边除去一直跟着他打天下的元老是喊自己天哥的,其他人都唤洪爷。

聂云枫没有任由犹豫,低了眉眼唤:“天哥。”

洪爷放声大笑,完了拍着他的肩膀对一帮手下命令:“叫枫哥!”

“枫哥!”众人异口同声。

从此道上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洪景天的身边出现了个冷峻的年轻人,身手非常好。而聂云枫自然也不用再做拳手,甚至白天饭店的工作也辞掉了,只需跟在洪爷的身旁保护,必要的时候帮他解决某些难题。

像洪爷这种混黑的老大,定然不止一家黑市拳场,他还有很多场子需要照理,而人流复杂之地总免不了是非,甚至会有别的势力过来闹事。这种时候,就是聂云枫出场的时机,起初没人看得起这个穷小子,渐渐“枫哥”名头响了后,不说闻风丧胆,但也没人敢再轻视他。因为只要他出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可是聂云枫这个人却向来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结交,这也是洪景天看重他的主要原因。他要的不是一个会超越自己的人,而是一个对他忠心的下属,这一点聂云枫做得很好。

这些都是后话,时间回到聂云枫跟洪爷的那天,他从夜场里出来回到家时,心情异常兴奋。认识洪景天,对他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机遇,以后还可以不用再让夏天为自担忧了。他知道夏天嘴上不说,可眼底的忧虑越来越浓。

轻轻掀开帘子,走到洛夏床边,与他走前的睡姿一样,完全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长舒了口气,目光定在她微皱的眉宇,就连在睡梦中,她都是忧伤的。

俯下身蹲在床前,离她距离更近一些。发现她原本白皙的脸似乎被晒黑了些,蹙起双眉,微觉奇怪,是最近这阵子白天在家晒多了太阳的缘故吗?再仔细看,发觉她的眼底也有浅浅的阴影,很是心疼。知道那件事过后,她的睡眠一直都不太好。

不知为什么,以往每次浮躁的心,在见到夏天时,就会奇迹般的平静下来,但今晚却情绪依旧处于亢奋状态,可能是刚才经历的事太刺激了吧。其实在办公室内看到洪景天那刻起,他就有强烈的直觉,自己的命运可能要改变了,或者说内心深处等待很久的良机终于出现。所以在那群男人攻打过来时,他是有意出招凌厉,带了点炫技意味。

洪景天自比是猫,抛出诱饵引他这条鱼上钩,但其实他才是真正的猫,等待捕猎的猫。

视线落在樱色的唇上,仿佛有种吸引力一般,牵引着他俯身上前。他与夏天住在一起这么久,从没对她跃距过,有时也会心浮气躁,但都可以忍耐主,因为觉得那样做仿佛是亵渎了她。然而今晚兴奋的神经,令他有着非比寻常的燥热与狂乱,急需要什么来抚平。

唇与唇的触碰,几乎在瞬间,就如触电一般麻木他整个身体,连心都开始轻颤起来。温软、馨香,还有说不出的感觉,使得他的脑子钝钝的,他发现这种方式非但没有抚平燥乱的情绪,心跳越加剧烈了,甚至都怀疑快要跳出来。

立即撤开自己的唇,拉开了一点距离,想要迅速转身,脚却不舍移动半步。呆愣凝目在那艳色的唇瓣上,嘴角慢慢从抿成一线的角度,开始牵起,逐渐笑容变的更大。这时候的他,就像是得了棉花糖一样高兴的孩子,连眼睛都笑弯了。

硬逼自己抽离视线,躺回床上,帘子拉下阻隔开。这才把手放在左胸,感觉那里的跳动毫无规律,几乎都能听到那“噗通”声,控制不住的喜悦漫进心底。抬手摸了摸脸颊,微微发烫,原来他也会有害羞的一天。

闭上眼,平息了一下呼吸,终于不敌疲累,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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