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徐末下班的时间是四点半,公司离家坐车半个多小时的距离,骑车子四十分钟,开车却要一个小时。
在公司和家中间位置,有一个公园,公园环湖,平日里人甚多,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下棋打麻将的大爷们,穿着溜冰鞋满场跑的孩子们,还有谈情说爱的小情侣们。
公园西北角有个篮球场和一些健身器材,平日里下班之后,徐末就爱和几个朋友或者同事来这里打篮球。
上大学的时候,他就是校篮球队的,虽然长得一般,但是架不住个子高打篮球有那个范儿在,迷得一群女生不要不要的。
如今毕业两三年了,在国企里只是个最底层的小职员,整日勾心斗角兢兢业业忙的一团乱,也没有磨去他的兴趣爱好,反而让他更喜欢做些运动了,偶尔兴致来了,能早起一会,骑一个多小时自行车去上班也不觉得多累。
今儿是夏至,路边的蔷薇花还没有落下,一团团的粉色矗立在小花坛里,走过去就有一簇香味能将人淹没。阳光像金子似得,直直地晃着人眼睛,真是难得的好天气。
徐末穿着短袖短裤的红色球服,怀里抱着篮球往篮球场走去,柔软的黑发服帖趴在脑袋上,衬得他那略白皙的皮肤,嘴角微翘的笑容,莫名吸引人眼球,只让人不由得赞一声好一个阳光的小伙子。
尽管经常运动晒太阳流汗,也没有成功让他从奶油变成巧克力。
好友郎冬平早就到了,正和四个人玩的火热。
郎冬平运球水平相当不错,利落地躲开拦住他的陈锋,一转身跳跃就将球往篮筐扔去,暗红色的篮球正正好好穿过篮筐,甚至连框边缘都没有碰到一点。
他举起手来蹦了三尺高大叫了一声yes之后,转头看到徐末走过来,不由得快步走过来揽住他的脖子大声炫耀起来。
“怎么才来,看看哥的投篮技术是不是又进步了,绝对比你要强了吧,你服不服?”
“呵呵,那我就看你怎么让我服。”徐末不在意地笑道。
郎冬平与徐末同岁,也是本地人,相比起徐末,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其父郎鹰开着一家制药厂,广告打得全国都很有名声。
但他本人好像并没有自己家世很好的感觉,长得俊朗待人热忱大方,请客从来都是抢着付钱。独独有一条,就是人有些花心,换女朋友比翻书还快,看到合眼缘的就毫不犹豫地去追,鲜有能逃脱他魔抓的。
徐末投篮技术比他好,前两天两人比赛投三分球,规定时间内,徐末足足比他多投了六个,郎冬平一直记在心里,在家苦练了许久,自觉水平飞涨,于是一大早就约着今天他下班后来打球。
徐末自然是欣然应邀,公司不是很忙,他也没有女朋友,打球算是唯一的爱好了。
六个人打了几场对抗赛,最终还是凭着徐末精准的投篮,以四比三的结果小赢了一场。
郎冬平不甘心地转着球,抱着篮球一次次地站在线外投篮,十有八准,他还是不满意地举起手投篮。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昏黄的灯光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不远处的广场上响起小苹果欢快又魔性的声音,孩子的笑声尖叫声一直不间断地插在嘈杂的声音里。
见郎冬平这个样子,徐末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要强了伤了好友的心,下次应该放放水给他找点自信。
不过一转身看到场外一直站着的一个穿着白裙长发披肩的女人后,他的动作不由得一顿。
而郎冬平显然也看到了她,立马放弃了篮球,兴冲冲地冲到了对方身边:“王宛音,你怎么来了。”
“没什么事出来走走,刚好看到你们了,就过来看看。”王宛音轻声道,站在那里就像夜里盛开的栀子花似得,甚至就连身上撒洒的花露水也如此迷人,她总是这样静静地,不说话甚至都没有什么存在感,但是一旦目光放在了她身上,就让人久久挪不开眼。
徐末没有凑上去,只是远远地笑着跟她打了声招呼。
“已经七点半了,我们要回去了。你吃了没,要不要一起去坐坐?”郎冬平露出白生生的牙花子围着她问答。
郎冬平自第一眼看到王宛音,就跟徐末说,这女孩绝对适合做老婆,一定要追来给他当嫂子。徐末追着他追了两条街,还是没有让他放弃这个念头。
王宛音是徐末的邻居,说是青梅竹马,其实小时候并不熟,也是长大后因为王宛音家里出了点事,他爸妈觉得她一个女孩子家的很可怜,有次她家里搬东西,他过去帮忙,才熟了起来,渐渐地有了些话。
因为离公园不是很远,王宛音也经常过来散步,他们在这里打篮球,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徐末是喜欢王宛音的,也只是有好感的地步,一直都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他在感情上有些被动内向,大学时候的女朋友,还是人家先主动追他,追了半学期才追到手。
他从没说过,所以郎冬平也从不知道他对王宛音有好感,追问了他几次王宛音的事情,觉得她真是难得一见的好女孩,父母离婚一个人独居,独立坚强,一下子就让他对她的好感上升了一大截。
为此徐末也跟郎冬平吵过一次,说他对感情太随便,不希望他耽搁王宛音,两人不合适。
郎冬平表示自己这次真的很认真,想结婚的那种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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