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八千平的扶摇杯(2 / 2)
“哥,你这大车太霸道了,真够棒实的。”林欢进门之后,开心的说道。
“等会儿哥拉着你们去县城。”林笑一边从柜台上的盘子里抓起一块刚弄出锅的锅巴放嘴里,烫得不行,含糊不清的说道。
林母打了林笑手一下,笑骂道:“还是这么嘴急,去了小妮儿家可别这样。”
“我知道,嘿嘿。”林笑一边嘿嘿笑着,一边又抓起一块扔进嘴里。
吃过饭,林笑把车提了出来,准备完毕的林父林母和林欢三人上了车,林欢摸着毛绒绒的坐垫,爱不释手。
林笑沿着新修的大道驶向县城,今天正好是县城的大集,热闹非凡。
集市,是林笑家乡城市所特有的一种买卖交易方式,不光是他们这里,其实在华夏,很多地方都有着这样的风俗习惯,平时农村人很仔细,生活也很平淡,集市就是他们购物的地方,通常小集市一个月四五回,而大集实则是每月三次,而林笑他们管这种购物方式叫做赶集。
当然,赶集上面的货物,基本上都是从村家里常用的,很受欢迎。
林笑进了县城把车停在仁桓县最大的商场‘八千平’的停车场,然后就在八千平后身的集市上面闲逛。
在这地方,其实有一种矛盾的情况,就是在没有集市的情况下,县里的人都上八千平商场里面购买,这是一个综合性的商场,里面从日杂百货,道服装鞋帽,道果蔬鱼肉统统都有,而且价格很公道,是县城里人民平时生活购物的最常光顾的地方。
可是一有大集的时候,每月三天,就是八千平商场老板最不高兴的时候,那时候商场后面各种摊位热闹非凡,不光是县城的人,县城下面各个乡镇的人都会过来赶集,客流量几乎是平日里的三倍左右,而偏偏这三天,他的商场内销量很低,因为大家都去外面了……尽管价位都差不多,但是赶集的这种形式就更加吸引人。
这一点让八千平的来办路有成很苦恼,想了很多办法,比如什么请人表演啊,促销啊,送赠品啊,各种办法都想过了,不但多花了钱,还没有改善太多,这种赶集的方式有着天生的魅力,几乎无法打败。
不过路有成并没有灰心,他总是在无时无刻的都在琢磨,怎么把商场后面的这个集市给搅黄了,就算是不能搅黄了,也得让自己的八千平和赶集平分秋色,这就是一个真正商人的本色,一切竞争对手都要打压,而且百折不挠,不死心。
可是在很多次的斗争中,大集什么都没做,路有成千方百计,全部以失败告终,这很有意思,这是一个几乎不可能胜利的斗争,除非有一天因为别的原因取缔了赶集,那也算他胜利了吧,总之,路有成现在一个人的战争很有斗志。
这一次春节前的集市,频率比较高,改为三天一次,而每年的这个时候,也是路有成和大集斗争最激烈,最为惨烈的时候,去年,路有成送出去了一千幅对联,和三百八十七块肥皂,依然败北,今年他痛定思痛,决定改变一下自己的策略。
自从焦林开始开发旅游,县城的外来客人也丰富了起来,而他的八千平作为县城的标志之一,自然也大获收益,而在这期间,路有成知道了一个人,就是扶摇。
路有成一千不知道扶摇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他就是一个农民出身,小学都没上过,自己的名字三个字,如果七天不练,估计就写不全了,总得落两划,他现在每年收入至少两百万,可是他依然开着一台破旧不堪的夏利,穿着一双黄胶鞋,一身铁打的西装,还有那个已经磨破皮好久的牛皮夹包。
他知道扶摇这个名字,不是因为扶摇的小说,不是因为扶摇的歌曲,不是因为扶摇的电视剧,也不是因为扶摇的电影,不是因为扶摇的《百家讲坛》,更不是因为扶摇国际上得过奖,他知道扶摇,纯粹是因为市里的宣传,旅游宣传。
当初看到扶摇的形象出现在旅游宣传的广告中的时候,路有成就下了功夫,一个连小学都没上过的人,能够做到现在这么大的老板,那除了冲劲,也是有很强的头脑的,他立刻觉得,这个广告上的人,肯定不简单,所以他就让老婆查了一下扶摇。
这一查,他发现扶摇原来这么吊炸天,而且和游客的接触,路有成发现很多游客都很喜欢扶摇,甚至就有因为这是扶摇家乡才来的。
从这一点上面,路有成觉得这个扶摇的利用价值很高,当然,他还是懂法的,他不敢把扶摇的形象挂在自己的商场上面,但是他可以用在别的地方啊!
他那时候就在想,是不是利用扶摇做点什么文章,因为他还打听到,这个县城里很多很多人,都知道扶摇,而且是很早就知道!不是因为旅游大使,是因为其他的各种各样的事情。
路有成很笃定,这个叫做仁桓的县城之后,一定有很多人会买扶摇的帐。
所以,他今年制订了一个节目:扶摇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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