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有偿服务(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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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龚仲也象马志兵这样明事理就好了!”董昕副主任听了马志兵的牢骚后,在心理感叹了一下。最后安慰他道:“马总,你的这些情况我都清楚。但龚仲这人心眼不坏,只是太死板了,有时搞得大家不开心。你还是要多多理解,我也会找个适当机会,好好开导一下他。”

不管是什么人,当然都喜欢与自己亲近的人,特别是没有条件听自己话的人打交道。这是人的共性,也是人性的弱。但作为一个领导,特别是单位上的一把手,却不能这样。为了工作,领导者不得不克服自己这些人性的弱,同时与多种人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

曾花费过大量时间与精力研读过“厚黑学”的董昕副主任,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因此,虽他心理也不喜欢龚仲,但为了工作,为了自己的政绩,他不得不提醒一下马志兵,口头上维护一下龚仲,为龚仲一些好话。龚仲与马志兵,都是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非常关键的人物,对工作的影响都非常之大。如果搞得不好,马志兵嫉恨龚仲,不管从哪方面,这都不是他这个一把手愿意看到的。

董昕副主任继续道:“马总,对外开展型工程业务活动,你不要因为龚仲的严格管理有太多的压力。龚仲的收入、支出、利润全部入账,这是局党组的要求,我们要积极配合,多多理解,不要有抵触情绪。现在最关键的是利润率的问题,把握好了这个问题,其他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于是,董昕副主任与马志兵副总经理,为了制订出一个合适的利润率,在办公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与商量。马志兵在这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毕竟搞这项工作已有十多年了,具体的操作方法,一些关键的环节,还有内部潜规则,都有一套轻车熟路的方案。

最后,董昕副主任道:“马总,你回去后,立即按我们刚刚商定的意见,草拟一个内部呈批件。由我亲自拿到财务处会签后,报请局领导批准后执行。”根据这个方案,董昕他们将上交的利润率设置为百分之十。也就是,当承接对外工程后,他们就将工程收入的百分之十作为利润上交公司,其他百分之九十就由他们控制,到时用各种费用单据冲销。而公司财务只负责审核这些成本费用单据签字是否齐全,票据是否合法,其他则不属于财务审核范畴。

很快,马志兵起草的这个内部呈批件,由董昕副主任亲自送到了财务处马建设处长手上。马建设处长看完后,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上交百分之十的利润是不是太低了?”董昕解释道:“局党组同意物业公司重新启动对外业务,主要是为了解决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干部职工福利问题。当然,我们启动这个项目所赚的钱,也不会全部用于中心干部职工身上,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部分行政经费。这个比率,是经过反复权衡,并口头请示局领导后决定的。”

董昕讲的情况,马建设处长没有任何怀疑。现在机关里办事,按规定的程序是从下到上。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是从上到下。上面同意了,再从下到上办理正式手续。特别是一些敏感问题,更是这样。如果你事先没有与领导沟通,就直接将请示递交上去,那将会让局领导处于尴尬地步。因此,在机关里看到的请示什么,都是同意的,没有不同意的,其根本原因就如此。

对于工程项目中所隐藏的利润和文章,作为搞基建工作出身的马建设处长是非常清楚的。董昕副主任解释中,透露出的一些特别含义,他也是心知肚明的。“这个方案我原则上同意,但要报局领导批准后才能执行。还有,工程的成本核算,要按全额成本法管理。具体怎么操作,你可咨询龚仲,他是这方面的行家。”

马建设处长交待完后,就在呈批件上简单地签上了这样的意见:“拟同意,请局领导审批。”董昕副主任立即拿着马建设处长会签的呈批件,直接来到了赵一局长的办公室。赵一局长边看,边听董昕副主任的解释:“赵局,谢谢您对中心干部职工的关爱。这是我与财务处马处沟通后草拟的方案。请您审批一下。”

赵一局长问了一些具体情况后,在呈批件上签了“同意财务处意见”的字样。然后叮嘱董昕副主任道:“这块业务的重新启动,是局党组反复研究后决定的。你一定要吸取以前的教训,注意按好综合平衡,防止集团利益发生;同时一定要加强管理,确保收入支出全部入账,杜绝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发生,不要将好事办成了坏事。具体操作上的问题,多与龚仲商量。”

应该,赵一局长与马建设处长都是明白人,将可能发生的问题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因此,他们都口头上提醒董昕,一定要加强管理,注意综合平衡,防止发生集团利益行为。只是他们错误地估计了人性的贪婪,或者被董昕的“精细化”服务感动,以致于后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局党组提出的“单位得大头,个人得头”,还有解决中心干部职工福利的指示,都没有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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