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高邮府的新府尹和达鲁花赤(1 / 2)
衙门里面,李华甫正在处理着公事。
突然,他听到一阵脚步声,抬头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汤和那张熟悉的大脸,跟在汤和后面的,是张士诚?
“大哥,您怎么来了?这也不提前通知一声,让我好准备出去迎接。”李华甫说道。
“不用了,我就是随便看看,你这大过年的,怎么也不休息啊?还在忙着处理公务?”张阳问道。
谁都知道,封张阳为泰州州尹兼兴化县尹,那是和行省之间的一种权宜之计,张阳早就把泰州的管理权交给李华甫了。作为一个领导者,凡事不能事必躬亲,否则的话,学做诸葛亮,早就累死了。
而李华甫知道,张阳能够将这样放心大胆地将泰州交给自己这样一个投降过来的人,除了感激之外,自然得兢兢业业,克己奉公,报答大哥的知遇之恩。
所以,刚过正月初三,他就来到了衙门,处理一下最近的公务。
“大哥,有几件小事,得处理一下。”李华甫说道。
“都有什么事啊?”张阳随口问道,走上前去,翻看着刚才李华甫正在处理的公文。
“也没什么大事,主要是过年的时候,泰州城里面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的案件,我已经派差役去现场查看了,还有就是东面一个村子里有几个年过七旬的老人,也分得了五亩土地,可是,并没有能力耕种,乡里的里正请示,是否可以将他们的土地转移到壮实的人家里面。”
“哦?”张阳对这个感兴趣,按他的要求,每个人都可以分得五亩土地,多余出来的,作为军田,而这里面会出现许多细小的问题,比如说刚才的这个,分了土地,可是没有能力耕种,该怎么办?
“那你是怎么批示的?”张阳问道。
“转移到壮实的人家里面,这个可以,但是,转移到谁的家里,那这家得负责照顾这个老人的生活,为老人养老送终。”李华甫说道。
那人家的土地,可以,但是,那得照顾人家,李华甫提供的这个解决方案,还是比较合理的,毕竟,五亩土地,对大多数人来说,有着相当大的吸引力。
“嗯,不错。”张阳说道:“为政者,就是要为百姓办实事,这样才能获得百姓的拥护。”
汤和也在后面点了点头,如果元朝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出发,将百姓的生死放在第一位,哪里还会有这么多起义?
“大哥,既然来了泰州,那就多呆几天,明天就是初五了,这里的家家户户,都要接财神,还有民众自发的踩高跷,舞龙狮什么的,可热闹了。”汤和说道。
真是愚昧,大哥怎么会为了图个热闹在泰州多呆几天?李华甫心里暗暗想到。
“大哥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到泰州视察,这是我们的荣耀,如果大哥有时间,就多在泰州呆几天,也好体察一下泰州的风土乡情。”
虽然意思相同,但是这话说得比汤和高明多了。张阳摇了摇头:“不了,我就是过来看看,过完年之后,百姓们就开始耕种了,多关心百姓,这是我们的根本。在这里呆一天,明天我就走了。”
既然泰州这里城防,队伍,以及政策的落实都已经非常到位,张阳也就不再担心什么,还得回盐场看看。
“报告!”外面有人喊道。
“进来!”
“禀告长官,外面来了一个信差,说是高邮府派来的,请大哥速速回去。”卫兵说道。
“让他进来。”
等到来人进来了,张阳才看清,来当信差的,居然是罗贯中!
肯定是机密的事情,否则,施耐庵也不会差遣罗贯中前来。
“随我到后面来,你们俩,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吧!”张阳说道。
来到后面一间僻静的屋子,张阳问道:“贯中,出了什么事?”
“主公,行省发来公文,说要委派一个新的高邮府尹和达鲁花赤,很快就要走马上任了。”罗贯中直奔主题:“施先生火速派我来找主公,问主公该如何决策。”
行省的公文发得很快,大年初一就到了,施耐庵接到公文之后,立刻感觉到情况不妙,如何决断,还得看大哥的意思。
本来仗着哈丹巴特尔将李齐误杀,借着扫平叛乱的名义,将高邮府弄到了手,这算是将了行省一军,本以为行省会忍气吞声,默许了这个行为,没想到,行省居然委派了新的高邮府尹和达鲁花赤,这是反将一军。
怎么办?吃到嘴里的肉,肯定不能再吐出去,但是,现在都是在朝廷的名义之下,有朝廷这块遮羞布挡着,只能玩这种游戏,以平叛的名义将高邮府打下来,行省就派了两个送死的过来,担任府尹和达鲁花赤。
解决的办法不是没有,最简单的,就是派人在路上将这两个倒霉蛋干掉,反正最近也不太平,就怪到红巾军头上好了。但是,如果行省接着再派两个倒霉蛋过来,那就再接着干掉?这么做就太明显了。最新探得的消息,年前出去平叛安丰路的军队已经返回了扬州,现在在扬州城里面,至少聚集了六万的蒙古军,要是惹恼了行省,对方倾巢出动,恐怕高邮府也守不住。
张阳在脑子中思索着,在决定如何对付行省的这个“炸弹”来说,的确得小心处理。
“施先生怎么说的?”张阳问道。
“施先生就是想问问主公,是否在路上做掉他们,要是等到他们到了高邮府,就不好动手了。”罗贯中说道,这也是他如此急着过来的原因。
“不能在路上做掉他们,否则的话,我们就和行省闹翻了,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和平发展的机会,就会再次丧失掉。”张阳说道。
罗贯中放下心来,出发前,施先生也说过,要是大哥决定干掉他们,那也得想法劝阻,这样的话,划不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