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低到尘埃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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胳膊发麻发疼,上了些虎皮膏之后,才好转了几分。

狠狠瞪了大魔头一眼,驾着轻功回了乔家大院,完全无视闹市当中百姓们像看天外飞仙一般的眼神,更是将大魔头全然抛在身后。

非我使小性子,实乃大魔头深深伤害了我。

他所伤害的,并非是我的心灵,而是我的身体,而是我的胳膊和肩肘。

虎皮膏是什么东西?虎皮膏可是跌打损伤、居家旅行的必备良药,通常情形之下。上了虎皮膏之后,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伤势便能大大好转。

然而,大魔头可是秦广王,可是那个掌管凡人生死的秦广王,我没死,能活下来,已经实属奇迹,即便有虎皮膏在手,估计这只胳膊几日之内是使不上重力了。

不抹虎皮膏还好,抹了之后,右胳膊就像虫蚁在嗜咬一般,搔痒无比,奇痛难耐,让我情不自禁联想到他当初把我拍了一掌之后痛不欲生的那半年时光。

一想到那段折磨人的岁月,再看到大魔头这张脸,我是连一眨眼的功夫都不愿意和他再待在一起。

沿途当中,从未回头看一眼,更是卯足了劲,可谓是用尽了身上所有力气,使劲了十分的轻功,速度之快,令我自个都觉得咂舌。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大魔头也回来了。

当时,我正在二师兄的房中询问大魔头的病情,瞧见他进门,立即闭口装作哑巴,眼神也转向了窗外。

余光瞥见大魔头径直走到我的身前,俯下身来,缓然说道:“搭吧,你想搭多久就搭多久,以后任由你搭,是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如此的道歉方式,我是该觉得清新脱俗呢?还是该觉得令人发指呢?

看着大魔头如此卑躬屈膝的模样,再联想到他秦广王的身份,着实有种严重的穿越感和违和感。

一个男人,能在一个女人面前将姿态低到如斯程度来,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这个女子,在这个男人心目中的地位极为重要。

第二种可能,这个男人在这个女人面前演戏,并且,这个男人演戏的精湛,已经达到出神莫化的程度。

据我对秦广王长达十几年的了解,他可绝迹不是一个会演戏的人,换而言之,他没有必要去巴结任何人,去奉承任何人,去看任何人的眼色行事。

秦广王与公子刑天一般,从来只有别人在他们俩面前装孙子装乌龟王八蛋的份,而他们,不是人,是神,还是大神。

这就意味着,第一种的可能性极大,或者说,我在大魔头心目中的地位,或许已然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这不单单只是救命之恩,明显有其他的情愫。

十年前,当时的我,估计到死都不会想到自己的大仇人秦广王会对我产生男女之情,会对我动心。

十年前,当时的我,容颜倾城,举世无双,可并没有得到秦广王的任何垂爱,反倒还挨了他一掌,差点命丧黄泉。

十年后的我,姿容虽美丽,可并非倾国倾城,然而,死神一般的秦广王,却在我的面前低到尘埃里。

爱上老妖精之后,我明白的是,再高傲再自信的人,在爱的面前,会甘愿放下所有的自尊,会变得患得患失,失去自己。

自从发觉秦广王和公子刑天俱都对我有了爱慕之情以后,我明白的是,再冷血再无情的人,在爱的面前,他也终究是一个凡夫俗子。

然而,神他终究还是神,他们的身上,仍是流淌着神的血液,因而,他们表达爱的方式,自然和普通的凡夫俗子不同。

大魔头在我面前,从未说过半个喜欢的字眼,他所做的最多的,是默默陪伴和救我。

公子刑天在我面前,也是从未说过半个喜欢的字眼,他所做的最多的,是杀人,是杀掉那些曾经伤害过我的人。

或许,他们压根不知晓爱的方式该是如何,但他们,却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不止他们,兴许我自己也是不知晓爱的方式和真谛,若不如此,荣华为何会莫名其妙离开我呢?

这个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

种什么样的因,便会结什么样的果。

我不信佛,但极为喜欢佛家的有些思想。

从这个角度来说,荣华之所以会抛弃我,之所以会一年多都不肯出现,之所以出现之后对我避而不见,绝迹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某种特定的缘由。

引用到大魔头的身上,大魔头对我,自然不会是无缘无故就动了心,肯定是有某种契机和场合。

一见倾心的感情不是没有,但大魔头绝迹不是会一见倾心的人。

不止大魔头,我所遇上的这些男子,个个都非等闲之辈,个个理智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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