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意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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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百家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各种先秦学术派别的总称,诸子百家之流传中最为广泛的是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纵横家。

春秋时代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学者们便周游列国,为诸侯出谋划策,到战国时代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传统上关于百家的划分,最早源于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他在《论六家要旨》中,将百家首次划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等六家。后来,刘歆在《七略》中,又在司马谈划分的基础上,增“纵横、杂、农、小说”等为十家。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袭刘歆,并认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后来,人们去“小说家”,将剩下的九家称为“九流”。

自此,中国古代学术界都依从班固,百家就成了“九流”。今人吕思勉在《先秦学术概论》一书中再增“兵、医”,认为:“故论先秦学术,实可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纵横、杂、农、小说、兵、医十二家也。”

自有汉以后,到清朝封建的结束,一直存在朝堂的,不过只有儒家、法家、还有融合阴阳家转为神鬼之说的道家。三家两千年都一直影响着朝廷的走向,其中自然儒家影响最大,无人可撼动,法家次之,道家偶有皇帝成信徒时,就借国师之位,干预朝政。

时代的变迁,原先先秦孔子、韩非子、老子等的思想和初衷早被后人修改得面目全非。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是人他就有自己的思想,完全继承先人的思想,那是没可能的事情,包括现在的朱魁也是在张紘、陆纤的面前,大大讲解他所理解的儒、法、道的解释,完全不同于他人。

“儒学主张的是“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人本主义,它要求人们过着伦理社会的道德生活,遵守古代圣贤的遗训,克制自己的欲望,指导自己的生活,使自己成为社会上德行优良、理智坚定的善人。儒家的人生哲学,在自我方面强调修身,在政治方面注重德化,在人伦方面恪守礼法,期望人在一生中退可以齐家,进可以治国平天下。

“法家主张“道私者乱,道法者治”的规则主义,天道人道都有他自己的规则,言人性本利,这与荀子提到性本贪是一样的,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对于政治,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黄老之学以“先天地生”的“道”为世界的本源和决定万物兴衰存亡的客观法则,要求人们遵循它,广泛运用于社会、政治、人生各个方面。主张“无为而治”,将“循理而举事”的合理行为视为“无为”,从而将其发展为积极“入世”的治道,要求统治者节欲、惠民、行仁义,在政治上,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君“无为”而臣“有为”,是一种君主驾驭臣下的统治之术,因此这种“无为”又可以称为“无不为”。

由此可见,三者在最终目的上是一致的,希望百姓德教,后守法,君主垂拱而治不多加干扰,天下大兴。三家学说只不过实现目的的手段和方法不一样而已。

那么,以现今朝廷状况三者应该如何融合?在什么地方融合才能有助于社稷的振兴?对于一个朝廷来说,朝廷的需要,天下大兴的需要,就是两者应该融合的地方。…。

大汉朝廷最需要什么?

律法的绝对威严,令行禁止。

在皇权和相权有效制衡基础上的君权至上。

对天子和朝廷的绝对忠诚。

百姓安居乐业。

因此这治国之论分三部分。

第一、重德教,使天下百姓人人有德,使人彬彬有礼,非如蛮人,这是儒家学派所要做的;

第二、君主与士大夫们制订了“法”,之后便应一切“皆断于法”,而不应该“以私而废公”、“以我而释法”,贯彻这种不以一己之私利而废天下之公法的“公正无私”的思想。

第三、所谓道家的“无为”并非绝对“无为”,而是在“法令既明”前提下的君主无为(陛下垂拱)臣有为(参等守职,遵而勿失)。

“百姓重德,官员守法,君主无为把法儒两方联系起来,天下大治。但目前的经学死死守着“以德治国,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说书郎的一番治国之策,犹如醍醐灌顶,让人豁然开朗……”张纮叹服道,“没想到小郎君的儒法道相融之策竟然是这么个办法,无论此策到底是否可行,郎君以小小年纪便可出说出这番言论,当胜于古之甘罗。”

不管朱魁所说那些治国针略是否可行。但张紘看来这么年纪,这么有看法,自己方才接连的轻视与人,太不应该了,随即站起身来,以他大上一轮的年纪,稽首行歉,说道:“紘方才言语轻挑,还请小郎君不要见怪,小郎君出口成章,不知师承何处?”

师承?朱魁想到眼前的张紘、陆纤他们都是士族,算党人一员,说出师承应该没什么大碍,便说道:“魁自小由同村叔祖王访公启蒙,后败在江夏八骏的张俭公门下,最小的入室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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