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一章 神意(1 / 2)
在火势逐渐变得无法挽救的时候,一个皮肤黝黑的农夫突然向投掷出神术的牧师扑去,他的速度并不快,只是出人意料——毕竟凡人们总是对施法者,无论是法师,还是术士,又或是牧师们抱有敬畏或是畏惧,他们平素在道路上见到身着白色或是黑色长袍的人,或是骑士老爷也会远远地避开,或是深深地鞠躬,但这个人显然已经失去了理智,他一边冲过来,一边流着泪,他的表情是那样的凄厉,又是那样的可怜,以至于在这条笔直的路线上,虽然有两个士兵与一个骑士,都没有第一时间阻止他,也许是因为这个人也是塔拉子民的关系,他们还不习惯将武器指向自己的同族。
而那位施放了火焰的牧师高举的双手甚至还没有放下来,他转向农夫,略有惊愕,但就和其他人那样,他没有及时地做出防御或是攻击的手势,等到农夫突然从怀里拔出一柄匕首的时候,他只能大叫一声——牧师以为自己是无法逃脱的了,但他随即就感觉到自己飞了起来,高高地,阳光与火焰的亮光分别在他的眼中略过,最后是碧绿的蓬草,他的面颊和肩膀剧痛起来,但那种钝钝的痛感不是匕首带来的,在很短的时间里,他只觉得晕头转向——一个骑士向他跑了过来,将绑在手臂上的小盾举起,挡住其他人可能的攻击,“您没事儿吧,牧师?”他喊道,“您能听见我在说些什么吗?”
能,只是暂时牧师无法回答,他的耳朵里嗡嗡的,就像是装着好几只蚊子,他抓着骑士的手臂半坐起来,看向周围,然后,他看到了丑鸡,比成年的塔拉男性还要高大,如同兽人一般的牧师(罗萨达的牧师虽然十分尊敬她,但还是无法用女士或是别的较为柔和的称呼来称呼丑鸡)正分开双腿逆着光芒站立在距离他有着十来步的地方,而她的手臂肌肉鼓起,将之前先要刺杀他的农夫高高地举了起来,火焰与阳光在她的身体轮廓周围勾勒出一道鲜明的金线,看上去简直就是吟游诗人歌谣中所描述的战士大战邪恶魔鬼的场面。
猝不及防下,就连站在丑鸡身边的露西厄都吓了一跳,她都没能明白丑鸡为什么会突然冲了出去,但当丑鸡将罗萨达牧师投掷出去,而后抓住了那个“刺客”,闪亮的匕首从粗糙的手中坠落的时候,即便无人解说,她也能知道,刚才这位晨光之神的追随者幸运地逃过了一次谋杀。
“是希瑞克,还是玛斯克?”丑鸡的手掌可以轻而易举地环绕这个农夫的脖颈一圈,她就像是提着一只公鸡那样提着那个失败的刺杀者,轻轻地摇晃了一下,她的动作看上去虽然轻柔,却是伊尔摩特的教团中不为人知的秘技之一,伊尔摩特的牧师们擅长医术,这让他们即便不使用神术也能拯救人们的性命,但相对的,他们可不单会使用药草,对于人体肌肉与骨骼的了解也能让他们快速地成为一个逼供者或是刽子手——这种“晃动”,来源于一个伊尔摩特牧师对于捕蛇人手法的临摹与探究,就像是在捕蛇人手中,被抓住了脑袋的蛇只需要稍稍摇晃几下,就会因为脊椎关节脱位而失去反抗的能力一样,伊尔摩特牧师可以通过这种手法,让敌人无从反击与逃离,而且力道的轻重,抖动的频率以及方向的选择也能让他们立刻死去,昏厥或是遭受到莫大的痛苦。
丑鸡选择的当然是最后一种,那位男性马上大叫了起来,露西厄轻微的瑟缩了一下,随后坚定了自己的目光,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难道不是希望能够像这位强悍而伟大的人类女性学习吗?就连艾洛赫也对此表示十二万分的赞同,虽然说,露西厄除了想要让自己变得更为坚强与强大之外,还有的就是她不希望比阿芙拉更差——相比起身份来,阿芙拉作为一个曾经的弗罗牧师与盗贼首领的女儿,当然无法与她相比,但阿芙拉的监护人不是别人,正是她倾慕的人,但那位大人……他的身边是不需要一个孩子的,他总是专注地前行,不受任何外物的制约与打搅,如果只是一直跟随在他的身后的话,他永远都看不到她。
而且她并不是第一次见到丑鸡,也不是第一次与她一起行动——伊尔摩特的教义是为了那些无辜的人们承担所有的灾难,这种教义与伊尔摩特牧师们的日常行为很容易让人们误会他们只是一群能力低微,木讷寡言的苦修士,但事实上,灾难与痛苦可不仅仅指肉体,精神上的磨难也是其中的一种,甚至可以说是较为重要的一部分——伊尔摩特的牧师每日祈祷,但有些时间,他们会向主任牧师请求暂时放弃自己的职位,他们回到人群中,就像是一个凡人那样融入城市或是城堡,去刺杀那些他们认为给人们带来了苦痛的罪魁祸首。而作为翡翠林岛未来的继承者,露西厄的首位来自于外界的指导者就是伊尔摩特的丑鸡。
而从呼啸平原来到这片混乱之地的丑鸡,她的思想与理念即便是在伊尔摩特的牧师中也算得上激进,在一开始的时候,露西厄还曾经迷惑过为什么艾洛赫要为她选择这么一个导师,但当丑鸡带着她看过她从未了解与熟悉的邪恶和黑暗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动摇过,正如丑鸡所说,终结邪恶的生命从来就是一种善行。只是,出于精灵的本性,夺取一个恶人的性命或许还不是很难,但折磨与凌虐还是会让这个黑发的小精灵有些无法忍耐。没有办法,精灵们总是有着一种对于生命的敬畏,或者说,他们的天性中就不存在着邪恶,哪怕是他们最为憎恶的不死者,他们也不会加以无目的,有意的予以羞辱或是刑罚。
。幸而丑鸡很快就放弃了拷问,不是因为她察觉到了身边人的畏怯,而是因为她已经不需要讯问了。谨慎起见,丑鸡将已经丝毫无法动作的男性人类放在地上,脱掉他的短袍裤子,检查他的手指与脊背,胸膛,足踝这些盗贼们惯于刻下痕迹与刺青的地方,但她只找到了长年辛苦劳作留下的厚茧,锋利的农具,沉重的石块留下的伤疤,还有一些虫子蜇咬的痕迹,他只是一个农夫而已,但就像是丑鸡发现的那样,这个男性是个被“烟草”控制住的行尸走肉,他的眼睛在阳光下会缩成一个小小的黑点,虹膜发白,四肢细瘦的就像是芦苇杆,却能爆发出就连丑鸡也不容小觑的力量,要知道,丑鸡可是曾经与兽人相对抗的战士——只是在被丑鸡的手法弄伤了脊骨之后,无法站起来的他一如某种诅咒抽取了全身的力气,他倒在地上,语无伦次地哀嚎,用指甲抓挠着自己的皮肤,口中吐出浑浊的液体。
“让所有小队小心,”丑鸡头也不回地说:“应该有人雇佣了他们,让他们借机刺杀牧师,骑士又或是士兵,所有毁掉这种植物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他们虽然是凡人,但力量大的就像是一个兽人。”
“雇佣?”因为自己的疏忽而面露歉意的骑士问道:“他们竟然能够雇佣那么多人吗?而且塔拉的子民们应该知道我们是正确的。”
“让一家子人得以饱暖才是他们认可的正确行事方式,”丑鸡站起来,回答说:“你们毁灭了他们的希望,没有这些植物,又没有种植麦子,或是别的什么,他们会挨饿,还会挨鞭子,或许还要因为无法缴纳税金而成为农奴,当然,现在还有奴隶,而且无论是玛斯克,还是希瑞克,他们所用来诱惑这些人的,不但是叮当作响的钱币,还有‘烟草’,那种药物曾经被用在兽人身上,让他们变得更为强壮,有力,疯狂,不畏伤痛,还有死亡。兽人们曾经借此攻占了雷霆堡,现在他们改而将这种药物用在了凡人的身上,我不知道具体的区别,但在让你们的子民变得更加危险的程度上,只能说是不相上下吧。”
“我以为……”骑士低声道:“这些只会出现在战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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