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发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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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仁抬着头,瞳孔里的人物附身向下,圆黑的眼仁里面清晰地映出一张愈来愈清晰的脸。这张脸雌雄难辨,似笑非笑的神色间裹挟着充满了野性的不羁和高贵气质。

踩在郝仁身上的鹿皮小靴又深重的使力,换来压抑的呻吟在空旷的别墅房间中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把尖刀,划破了雨声掩盖着的宁静。

“你的自知之明,未免来得太晚。”对方嘴角一扬,满不在乎的挥手,碾着郝仁身体的脚终于踩到了地面。他的口音是标准的普通话,吐字清晰,每个字都是发音标准,但却奇异的让人有种不适感。就像是在语言教材中出现的标准式发音,没有一丁点的地方口音。标准的没有一丝温度,让人能够很容易就听懂,却无法顺着口音去查找他所生活过的个人信息。

这种过分标准化了的口音,除了在正规配音员的口中出现之外,大概也只有在长期生活于国外,并且对语言有着极高天分的人才能掌握。眼下,这人毫不费力的蠕动着唇舌,看向郝仁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条在垃圾堆里苟延残喘的病狗,那股厌弃和轻蔑比寒意逼人的杀意更加令人胆寒。

“早就听说a市被你们这些人破坏得乌烟瘴气,我本来还想着置身事外。却不想,你们这些人最后居然打架到了我的眼皮子底下。不要觉得你家表哥对你有多关心,你以为,他把你送到阿姆斯特丹,是真心要你去过平静生活么?”这人轻蔑的嗤得一声笑,比钢琴师还要纤长细腻的手指从包裹紧紧地皮夹克中抽出来。手指一摊,旁边有人恭敬地为他递上一杯酒。

郝仁的身上并不好受,除了被踩出来的伤口外,由于被半路截获,在被丢进屋子时他的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此时,衣服开始变干,布料也开始紧绷起来。浑身都有些发痒。他已经不想再看身前这人的脸,在国外时,这人完美得让他惊叹,即便是他见惯了名媛贵公子,从小多多少少的接触到了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与各种讲究生活。可是,没有一个人能让郝仁认为能及得上面前这人的高贵。最关键是,这人拥有无数名流渴望的生活和姿态之外,并没有那些从小锦衣玉食的人所具有的各种毛病。这不由得让郝仁开始把他当做自己的偶像去崇拜,去模仿。

可是。在联系了两个人之间从陌生到快速熟悉,甚至是前不久在他的怂恿之下回a市的情形后,郝仁十分郁闷的发现,其实他就是一个棋子儿。一颗以前还有点用处,如今已经可有可无的废棋。

“你想做什么?”郝仁仇恨面前的人,以前有多崇拜。如今就有多憎恨。有生以来,他在程家规行矩步,就算是对他宠爱有加、百般呵护的程怀。他也很少有随意撒娇的时候。更不用说在交友方面,更是把自己层层保护起来,鲜少真心与人结交,也很少如此发自内心的去崇拜一个人。可是,面前的人却成了例外,这个人给他狠狠地上了一课,让他第一次尝到背叛的滋味,而且是被背叛的如此彻底。

郝仁的话音刚落,肚子上就又挨了一脚。肠胃就像被绞在了一起般的难受,让他连呼痛都觉得奢侈。

“我想做什么。又岂是你能问的?”这人站直身子,握着酒杯的手轻轻一斜,尾指翘起。中指在杯子边沿摁了一下,杯中剩余的酒液被浇在郝仁的脸上头上。浓郁的酒气蔓延开来,他微微探头,在空中轻嗅了一下,很是满意道:“果然,好酒是能掩盖住垃圾气味的。”

郝仁逼近双眼,忍受着这人带来的百般屈辱,不再发一言。

后面的门轻轻打开,从外面进来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那人脸色拘谨,面部的线条就像是用刀子刻过一般的规整。他走到这人身后五步远的距离站定,微微低头,用有些生硬的英语说话。

等他说完,穿鹿皮靴的人很是不满的皱眉:“既然回国了,就用汉语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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