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霓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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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令敏锐地捕捉到了沈娡微微发愣的那一瞬间,顿时觉得自己击中了其要害,陡然精神一振。

“女道士!多么好啊!关起门来你最大,活着的时候想干什么没人拦你,死了的时候自有人替你捧灵摔盆,无论你怎么胡作非为,最终都落个活神仙的名分。我会替你修造一座顶好的道观,再买他几十个清白人家的小道姑去服侍你,每年观里的香火钱全归你,柴米钱从我的分子里出,待我死了,再挪回公中分摊,你说好不好?”

沈娡的样子明显是心动了,沈令松下一口气来,暗自点了点头——自己这一手急中生智干得不错。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让她出家……两全其美呀。太子良娣这种事也太好说话了,老了果然脑子就转的不快,险些让她占了大便宜。

“谢谢爷爷一番心意。”沈娡感动地说:“不过,我还是觉得不好。”

沈娡走后许久,沈薇才走入沈令房内。沈令软在榻上猛抽水烟,屋内只有丹大娘服侍,烟雾缭绕的,看不清东西。丹大娘见六小姐进来,忙端起茶盘汤碗走了。

“为什么偏偏看上的是那个糟心丫头!”沈令大虾一般一会儿缩着身子一会儿展开的,显然气得不轻,只顾嚷嚷道:“若是你多好?随便换这府里哪个女孩儿,也比她省心千倍万倍!”

沈薇轻轻替爷爷顺着气:“娡妹妹……犹嫌不足么?”

“她倒是不贪心太子妃之位,偏偏想去做女官。”沈令焦躁不已:“女官是什么?最招风的破事儿!好处拿不到多少,白白树靶子给人放暗箭。她也不看看,如今朝里那几个数得着的女官都是什么背景,一人受罪,全家不累,怎么是咱们这种人家比得的!”

沈薇听到女官二字后眼神有点闪烁,沈令只顾自己发泄,并没有发觉自己这个最疼爱的孙女儿神情已然变了。

“太子也是个糊涂蛋!这么贵重的东西,偏偏丢在火坑里,都是命啊!”

“爷爷别气着自己了,身子重要。”沈薇柔声劝慰道:“改日我再帮着劝劝她。”

沈令翻了个身:“你去找她,老五不和你急眼么?”

“这个到不至于,都是一家的姐妹。”

“哼!那你看着办吧!我是觉得你也是白费功夫,这丫头,油盐不进!”

沈薇微笑着给沈令捶着肩,心思散在满室烟雾中。

转眼间便是秋深天寒。玲珑苑内的学生皆换了应季学服,放眼望去满园不再是葱青水绿,而是活泼娇妍的杏红色,颇有田野丰收时的烂醉风光。

月祭过后,苑内又来了几位新学生。这几个女孩儿年纪都还小,家里才开了蒙识字的,过来这边还需带着贴身乳母,在梅堂外随时待命。毕竟出身大家,几位小姐都挺乖巧懂事,虽难免娇生惯养,却也懂得尊师重道,礼待前辈,但是其中一人的伴读却十分与众不同,几乎把她家正主儿的脸丢尽了。

这个伴读叫霓君,是郡里乡绅的女儿,此番借着京都亲戚家的便利死活要求跟了表妹过来的。她比表妹大五岁,做起事来却不及表妹一半,几次因无知闹出的笑话让那个小女孩儿羞愤欲死,偏偏又不好开口教训得。

“我听说,常公子在这个学里?”她虽穿了学服,外面却又套了件月白色广袖衫儿,颜色冲突不说,样式看起来亦是不伦不类的。不知道那衫儿被薰了多久,行动间浓烈的香气四逸,尤其是她故作文雅地摇动扇子时,简直就像一个会走路的大香炉,人人避之不及。

“我虽然出身乡下,常公子的诗还是读过不少的,其中好几首真是深得我心,若我将自己的见解讲给他听,恐怕他也会引为知己。侍读是伺候人的事儿吧?那他见了我,是不是该端茶倒水呢?”

梅堂大多是小孩子,没人能回答她这个问题,其中几个稍微老成点的又很看不惯她这幅做派,便装作没听到,将她晾在那儿。

霓君也不觉尴尬,嚷着要她表妹带她去见常之霖。

“姐姐你不要胡闹。”她表妹道:“我们初来乍到,还是安分点的好,要是惹出什么事儿,我如何和姨母交代?”

“哎唷,能出什么事儿?你家里做着那么大的官,谁敢来欺负我们?”

霓君的表妹真个是有苦难言,她的姨母也就是这霓君的母亲,是个相当顽固愚蠢的妇人,也很护短,若不是她执意要把自己同样愚蠢的女儿塞进来,她也不会这么心烦意乱了。

见劝说无效,又被她嚷得头疼,表妹只好拿起书捂着耳朵读着,不再理睬霓君。

霓君见此,便趁先生不备,找了个机会溜出去了,此事被坐在靠门口的那几个学生看在眼里,有的不愿意管闲事,有的则坐等看热闹,便都缄口不言。

霓君初次来玲珑苑,很是被苑内瑰丽的风光给震住,她无拘无束地逛了一阵子,真心觉得样样都好,样样都只应天上有。经过小桥流水花圃时,她见一朵花儿开得格外艳丽,便折了簪在头上,对着池塘照了照,甚为满意,心想:咱们家在郡里也算是上头的人家,宅内景色也时常有人来赏的,如今一比,真个是跌在泥巴里了!这么好的地方,即便是老死在这儿,也没什么遗憾的。

按理说,乡绅人家的千金虽比不上京都贵女,也不至于如此惹人发笑才是,为何她如此呢?说起来也是可叹,这个霓君是家里唯一的独苗,从小就被父母宠坏了,经常想什么干什么,口无遮拦,做了错事不但不会被骂还会被鼓励,故而一日日往歪里长了去。她进京不多,几年前头一次入京便遇到了携美游玩的常之霖,登时惊为天人,闹着要嫁与他为妻。她的父母即便再宠爱孩子,也无力满足这件事,只能用各种好话将她稳在家里,说是要她再长大些,知书识礼些,人家才中意呢。

霓君一向不爱读书,用过头号排笔蘸酱烤鸡翅,砚台压帐子角,墨水涂眉什么都习以为常,被父母这么一哄后,居然开始认认真真地读起书来,斗大的字也学了几箩筐。她的父亲喜忧参半,喜的是女儿竟然能潜心念书,忧的是不知将来如何兑现承诺。大约是神佛听到了他的日夜祷告,七拐八弯的他居然找到路子了,通过自己妻弟替女儿谋了个伴读之位。天底下的父母都是一样,自家孩子总是最好的,别人看了肯定喜爱。把女儿塞入玲珑苑后,那老乡绅夫妇已经开始做常之霖娶他家女孩儿的美梦了。

不知游玩了多久,霓君听得自己腹内一阵空鸣,便住了脚。

糟糕,这是走哪儿来了呢?

霓君一边想着自己带来的那些糕饼,一边凭着记忆往回走。可惜玲珑苑太大,而她的记忆又不那么可靠,不知怎的误入了玲珑苑存放书籍纸笔的四宝院里。

“真齐整的地方呢!”霓君一时忘了肚饿,兴致勃勃地推门而入,走入存放纸张的房间内。外面看不觉得,一进去,霓君被唬得半天没眨眼。

屋内极为高阔,各色纸被捆着或者叠放在盒子里,按类分序,一摞摞放在壁柜格子中,一望便知其精巧贵重。由于壁柜太高,顶部取放不易,旁边还放了不少可以折叠的攀爬梯子。金色的,青色的,白色的……各类纸张浩瀚如烟海,几乎将她堙没。

霓君定了定神,就近随手抽了一张纸出来,只见这纸光洁莹润,轻薄却不脆碎,捏在手里和丝绸一般手感,并且还香气袭人,这高雅的香味竟是她从未闻过的。她把纸塞进怀里,琢磨着带回去剪成碎片儿放在袖子里,鞋子里,肯定香的很。

就在她准备出门的时候,身后一个小门里忽然传来一点响动,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这儿有人么?正好,问问怎么回去。

霓君大刺刺推开了那扇门,只见是一个昏暗的小房间,和寻常卧室没什么区别,看格局大约是看管人的起居室。这房间没什么遮挡一览无余,霓君一看没人,嘀咕了一会儿,走了。

奇怪,明明听到了吱呀一声的啊,难道是老鼠?

侍读只陪着念书,不陪着用饭,故而每日午饭沈娡都是随易潇潇一道。玲珑苑不兴起什么特殊小灶,也不怎么鼓励学生自带厨子的来,所有学堂的人统一都在怡凤楼后面的净味斋用饭,吃的都一样,坐哪儿有区别罢了。

净味斋的饭菜很精致朴素,颇有些僧道之感。苑内的小姐们大部分吃饭和吃药一般,饭量比起金丝雀都不如,通常是吃一点意思意思就算了;即便有胃口好的,看见别人吃那么点,自己也不好意思吃多,待无人时拿出准备好的点心填填也一样。

这可苦了霓君,她一向吃得多,更偏爱吃肉食,案上的芦根和蕨菜嚼起来淡而无味和草一般,偏偏饭碗还那么小,几口就扒没了。本想再添一碗,岂料左看右看不见人再送上来,其他人也真是的,吃了几口就离席,和走过场似的,这是要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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