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四零九 初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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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兵,第六兵,镗钯手。

镗钯,形似粪叉。此器柄长八尺也就是两米半,粗可寸半也就是五公分左右。上用利刀,横以弯股,刃用两锋,中有一脊。造法须分脊平磨。如磨刀法。两刃自脊平减至锋,其锋乃利,日久不秃。弯股四棱,以棱为利,须将棱四面直削至尖,庶日久而不秃。中锋头下之库,须如大核桃大,安于木杪,乃不损拆,仍用一钉销之,于马上最便,可戳可格,利器也。

此自杀倭始。

镋钯一直以来即是戚家军布阵鸳鸯阵时的主力冷兵器,原是农家自卫用的民间兵器演变而得。北方军系原无配此军械,而镋钯长不过两米就已经属于长兵器类了,所以戚继光在著述中曾,我军器械件件长过于北方军以及北方鞑靼瓦剌等蛮族之兵器。此外,戚继光在北方所用的镋钯额外加装了钉销,这装置是可以扣在身上便于在马背上挥舞兵器。

镗钯锋锐无匹,杀人轻易,乃是诸兵中之凶器也,因此使用者,需要凶横,有杀心,有杀气。同时由于也配备弓箭,所以需要镗钯手有一定的射术。但是现在这些新兵们射术基本上都是近乎于零,所以倒也不必在乎这个。

第七兵、第八兵,长枪兵。

长枪乃是用毛竹之细者,长一丈七八尺也就是五米多一,上用利刃,重不过四两,也就是后世的三两多一儿,非常轻便。

或如鸭嘴,或如细刀,或尖分两刃,造法亦自脊平铲至刃乃利。必执持正根,用杨家法,初则用之南方杀倭,全赖于此,此利其长。倭刃短,即所用精惯,然未及我身,彼已受刺,又用法长则易老,不可回转,长则杪细,恐为马所闯折。今视之,更可与敌战,盖筅笔当锋,藤牌在下,而前行既有藩卫去一丈余矣,短器不可戳及马上,何以伤?

人得长枪于筅空戳去,径刺人马喉面,则彼既不可入我阵内,又能先及彼身,故不忧细弱也。设若敌马乘群齐来冲我,前无筅牌,径用枪以当之,戳马,间有损折,必非全利。夫五兵之法,长以救短,短以救长,长既易迈而势老,短又难及而势危,故相资之用,此自然之势,必然之理,至妙之术也。用法别见。

长枪的用法就是交战之时攒刺,径刺人马喉面。正所谓长以救短,短以救长,正是和短兵互相补充。

对于长枪兵的人选,就宽松许多,对力气没什么要求,只要反应快,够机灵就成。

第九兵,第十兵,大棒手。

昔日宋时白梃兵,国朝立国之初,西北开疆辟土。据传昔日西北原野之战,俱用大棒,并其它器,悉置不问。

大棒没什么具体的招式套路,其之所以在军中被使用,乃至于是在被纳入鸳鸯阵的体系中,就是因为威力足够大。敌人盔甲坚固,射之不入,戳之不伤。但用棒一击,则毋问甲胄之坚靡如何,一体碎裂。

这等大棒,一开始是骑兵专用,像是宋朝白梃兵,有是用长矛的,但更可信的是用的乃是白色巨棍。但大棒若是短了,则在两军交战之时用法便有限,再加上又须双手举用才能使得利索,而马上不得齐齐用力,往下砸击,惯性过大,则容易闪坠。所以在戚继光手中,大棒演化成了步兵专用的战技。

制式大棒,长八尺也就是两米五多一儿,粗二寸也就是直径六四公分,用一打一剌棍法习之,位在五兵后,步卒惯用。

若是鸳鸯阵对敌之时,防御不够严密,长枪手及镗钯手又没有法子刺死敌人,便以大棒击落马之贼。而若是想要骑兵同样适用,则须在上面加一短刃,长可三寸,如鸭嘴。打则利于棒,剌则利于刃,两相济矣。

大棒本该是北方军系配置的野战武器,原是一种很实用的冷兵器,却因为将领不得其法与无心改革弃之不顾,明朝军备废弛与将领之颟顸守旧由此可见一般。

这也是戚继光在审查北方军械后,刻意留下来并改良的主要冷兵器之一,原本大棒就是用来打击重甲骑兵的利器,但戚继光着重于用大棒来敲打敌骑的马头,有如岳家军拐子手专砍马腿般好使。

步兵大棒与骑兵大棒形制不同,骑兵的大棒装了短刃而步兵无,装了短刃的大棒更确切应该称为称为夹刀棍。

大棒手,对身高倒没太大要求,但需要力气够足,足够的凶横不怕死。

至于火兵,不提也罢,反正最弱的那个去当火兵一准没错儿。

甚至董毅英都觉得这等长刀给火兵用是糟蹋了。戚继光打造的长刀实际上就是放大尺寸的戚家刀,也就是放大版的仿倭刀。长刀刃长五尺,后用铜护刃一尺,柄长一尺五寸,共长六尺五寸,重二斤八两。长刀形似苗刀,又长又锋利,威力极强,长度苏日安超过了两米,却是只有后世的三斤来重,可称是轻便。需双手持握,因此又称为双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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