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拉低智商(1 / 2)
为首的队长看了都不忍心:“好了好了,你干什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打老婆。”
“警察同志,她脑子有时候就是晕,不清醒,您别和她一般见识,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她吧。”
于根才不断的说着好话,希望警察放了自己老婆,自己闺女已经进去了,老婆总不能再进去了,要不然外面的闲话不知道该有多难听,自己小儿子可还没有结婚呢。
这个队长也急了:“我们就是把她叫走问问话,又不打算怎么样。”
就是例行公事,他们还能把他老婆吃了不成,就是吃了,看她那个样子,自己也咽不下去呀。
“我凭啥跟你们走呀,你们是不是赵家的人派过来的?抓走我闺女还不算完,还想把我们一家子都抓了呀。”
万磊气笑了:“你女儿是谁呀,我们怎么不知道我们这些人民警察什么时候成了别人的打手了。”
他们县里有什么有背景的人姓赵吗?他可没听说过。
“你别不承认,就是站在那里的那个女人的哥哥!”
万磊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到了赵小满:“她是谁呀。”
万磊虽然认识赵富国,但并不认识赵小满,这没什么好奇怪的,赵富国出去交际的时候,从来不掩饰自己的家境,但和人一块吃饭的时候最多带着自己的妻子胡玉琴。
而且家里人要是有能力的,他当然乐意帮一把,更别说赵小满是他亲妹妹了。
但问题是赵小满根本没什么‘上进心’,而赵富国也不是什么为了前途非要让赵小满嫁给谁的人。
赵小满在一边有点尴尬,就好像自己一直上杆子讨好人一样,尽管还是别人推着她去的。
她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开口,别给自己哥哥惹了什么麻烦,最重要的是她只知道自己大哥是个警察,具体干什么的都不知道。
要是眼前这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大哥,她都不知道自己应该感到高兴还是难过。
最终她还是开口了:“我是赵富国的妹妹。”
“哦,原来你是赵副局的妹妹呀。”
“听听,我没说错吧,就是她哥哥下的令抓的我们女儿,记者先生你们都听见了吧。”
这里还有记者?刘金山和刘助理他都认识,万磊看向另外两个陌生人,他上前先敬了一个礼:“记者同志,我们可都是秉公执法的,是你们报的警,我们才过来的。”
他看了一遍的刘助理一眼,刘助理马上接口道:“是呀,他们是我刚才叫来的。”
“而且赵副局去首都培训去了,都走了一个多星期了,您的意思是一个多星期前他让人抓了您的女儿?”
“……”怎么事情和他们预料的都不一样?在李佩兰的提醒之下,他们设想的好好的,怎么到了这里一切都变了?
先是查出了于慧根本没有在医院看过病,然后就是赵小满的哥哥竟然不在县里,一个星期前就去了首都。
“不是不是,是我们没说清。”于根才连连摇手:“误会,这都是误会呀。”
赵小满感到自己做的一切都是笑话,她被于慧泼了硫酸也没有生气,反而专门为她买了书,想研究一下她的病情,毕竟她还那么年轻,还有大把的大好年华。
所以她没有告于慧的意思,毕竟她也没有受到多大的伤害。
于慧只会被关了几天,罚点钱就算了,不会有什么大碍。
没想到于慧的父母竟然不依不饶的,说她是因为自己才得了精神病,脑子变的不好使的,所以才来泼自己硫酸,这个理由真是莫名其妙,自己根本不知道她怎么会得精神病的好不好。
现在又把于慧关起来的事推到了自己身上,自己都不知道大哥竟然有这么大的本事呢。
“你说是误会就是误会了?原来还打算看在和于慧都是同学的份上算了呢,我现在不打算放过她了,我要告她故意伤人罪,这次她就别想几天就出来,非关她个几年不行!一个人找不了我的事,现在全家人组团来欺负我了是吧,对你们说这事没完!”
“你们凭什么关我女儿,不就是泼点硫酸吗,告诉你们她有精神病,杀人都不犯法,何况这点小错!”孙红玉嚎叫着,然后用得意的目光看着众人。
周围的人都被她镇住了,良久还有人窃窃私语:“精神病不就是神经病?”
“神经病杀人不犯法?”
“真的假的?那咱们都变成神经病算了。”
周围有人相信了,也有将信将疑的人,这里又没有学法律的人,也不知道是如何规定的。
孙志才是属于不相信的,不都是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吗,这王子都有罪了,更何况一个疯子。
不过他以前也没有采访过这方面的事件,也不能拿出什么确切的证据,真是隔行如隔山。
万磊也不相信,但他也抓过的都是正常人,再说了他们警察又不是检察官,认罪判刑之类的事又不归他们管,只能说一句:“去局里再说!”
回去之后,再查查相关的法律条规吧,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
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响了起来:“《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无罪释放。”
赵小满买的那本厚厚的书,不仅有精神病的特征之类的,还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她为了于慧也研究过几次,没想到在这种场合下起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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