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法律武器(1 / 2)
“金律师,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
“嗯,请讲。”
“如果我现在手上,暂时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我丈夫出轨,而我丈夫也不同意离婚,这是不是说明,我就没办法离婚了?”
手指在桌下交缠紧握,手心里全是汗水,我沉着呼吸在等金律师的回答,我燃起的火苗正慢慢湮灭,剩不下多少希望。
“如果无法证明对方有出轨迹象又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则有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也是可以申诉离婚的。”
两年,两年太长。
“那如果两年后我和他协议离婚,那我是不是,也拿不回属于我的东西。”
本来怀有的期望和憧憬,在一点点的事实里败下阵来,我了解的太少期望的太多,便是在期望里见证一点点的现实,再一点点的绝望。
“是这样的庄女士,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所以你和你丈夫协议离婚,可以请求多一部分的补偿。”
“金律师,我没办法跟他协议离婚,是他负的我。”
我没办法眼睁睁看着邓晓枚套着我的镯子进了我的房子再睡到我的床上扮演我的角色,我能想象到时候的邓晓枚通过各种机会把现实摊开推到我面前炫耀她的拥有,那事实已经不用我去想方设法的获取,她一定,一定会毫不客气的说给我听。
“庄女士你也不必太难过,法律的程序大致是我向你解释的这样,通常再综合一下你现在的状况,如果你真的想离婚的话,我推荐你再和丈夫商量一下,看能否协议离婚。毕竟你现在还年轻,还有很多机会,不必为了眼前利益,伤了未来大局。”
“金律师。”我从想要离婚到现在,考虑的从来都不是未来,我要做的是讨要之前失去的一切,和维系现在应有的利益,如果两年的时间用来跟汪旭耗,耗到还能拿回全部,我也愿意耗下去,我在汪旭身上浪费的又何止两年时间,可是金律师现在所说的两年之后,也不过是可以和平的分开,这不是我期望的结果,我的两年用来等待这个,太浪费。
“还有没有什么办法,除了录音照片和丈夫同意并主动放弃财产分割。”
这几种的可能已经微乎其微,不用金律师多说我也明白,两年之后的离婚比现在可能性大很多。
“唔,庄女士你现在的话,是处于一个取证困难的境况,再者的话,你刚才说,涉嫌插足你们夫妻的第三者,现在已经有了身孕,对吗?”
“嗯,”我猛点头:“是的,她怀孕了。”
会有希望,一定还有什么,是我可以用来捍卫权益的武器,是公正的法律会给我的希望,一定会有什么。
“如果超过三个月的话,是可以做亲子鉴定的,如果当事人愿意做羊水抽离,拿到报告结果,证实你丈夫和孩子为父子关系,那么可以作为证据呈上法庭的。”
果然,虽说像是多了一条路子,可最终的希望依然很渺茫,跟我和苗苗猜想的一样,亲子鉴定是一条路,但这条路又因为邓晓枚百分百会有的态度而戛然断裂。
“不可能的,她不会同意。”
邓晓枚自愿参加亲子鉴定和汪旭主动放弃财产分割一样艰难,他们两个要真有一点良知,我也不至于沦落成现在这样。
估摸是看我脸色太难看,一直保持微笑的金律师又再开口,语调温和:“其实放下我现在的身份,我挺想劝庄女士你一句的。”
“金律师,你说吧。”
“说句题外话,我觉得以现在庄小姐的条件这么好的,真可以先不多考虑当下的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庄小姐拿的也不少。这样的离婚案列我们事务所接的都数不过来,真要圆圆满满的控诉丈夫出轨成功的案例不多,还浪费了宝贵时间,庄小姐不如趁现在年轻,有些东西在离婚的时候拿不回来的,等离婚之后再没了束缚,或许还有点机会,特别是在遇到良人之后,更有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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