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四十四章、平淡的婚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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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儿一如既往的善解人意,和初见面时候一样,她拥有一颗玲珑的心,虽然秦胄表面上挂着开心的小,看不出丝毫一样,但是内心的独白,她一清二楚。

“好,过几天我来接你。”秦胄点头,“《野望》里面的明月和你什么关系?”

“同父异母的姐姐,和我同一天出生,比我大三个小时。”雪儿道。

“原来如此!”

一切谜团都得到了解释,难怪雪儿要远避京城来到赣州读书,难怪明月和雪儿长的一模一样,不过,他有些奇怪,雪儿的父亲貌似也没多帅,怎么生出两个如此漂亮的女儿出来,而且基因如此之强大。

昨天晚上的单身狂欢活动,结果没有一个人是单身,全部是成双成对的,余波到今天晚上才结束,大部分的人都是下午才醒来,吃了饭,才陆陆续续回去。养蜂俱乐部不大,赵部长的儿媳妇儿被秦胄拐走了这件事,早就传遍了整个俱乐部,但是很明智的,没有人说起这件事,仿佛没有听说。

唯有小魔女唯恐天下不乱,不仅不生气,反而像要跑去看看秦胄的初恋是什么样子,不惜为了他强闯婚礼。吓得秦胄感觉把她拉住,但是小魔女好奇心上来了,哪有那么简单拉的住,最后没办法,把她扑倒,做了两个小时的深入工作,才把她安慰住。

本来雪儿一个人住在俱乐部的,然后多了一个小魔女。

南宫小可和秦胄的结婚,简单的令人难以置信,没有亲朋,没有好友,甚至没有双方父母在场,秦胄带着南宫小可去民政局领证,交了9块钱,然后两人就是夫妻了。

秦胄感觉很对不起小可,南宫小可却道:“我们还需要那些俗礼来证明我们的幸福吗?”秦胄无言以对。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秦胄忙碌的飞起来,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很简单,但是结婚绝对不仅仅是两大家子的事情,还是三姑六婆、七大姨八大叔家的事情。

结婚了,南宫小可就是新妇了,家里的所有亲戚都要拜见一遍,这叫认人,你要认识亲戚,亲戚也要认识你,还有,为什么没有举行结婚典礼,也要解释一番。

收红包是南宫小可最喜欢做的事情,赣南的习俗,新妇头一次上门,亲朋好友都要包一个红包的,大小随意。虽然再大的红包都比不上两人进门礼物的万分之一,甚至连两人送上的喜糖的超越了红包,但是南宫小可却认认真真把每一笔钱都记在笔记本上,一丝不苟。

男方的亲戚走完,就是新妇回门了。

千年流传下来的家族,哪怕只是三服以内的亲戚,数量也是极为惊人的,老人下达了命令,让能够赶回来的人,都赶回来,省去了秦胄不少时间和路程,饶是如此,也陆陆续续,见了半个月,每天说着同喜的话,保持微笑的表情,后面几天,他几乎麻木了。

南宫天宇开始两天都陪在他身边,为他介绍各个回来的亲戚,第三天换人了换成了南宫天凡,第四天又换人了,好在南宫小可的哥哥多,一人换一天,总算支持下来了。

半个月之后,秦胄和南宫小可拜别了家里的老人,返回京城。却不是回到原来的别墅,而是另外新建造了一栋别墅,新婚配新房。

“狼王已经找你第三次了,你怎么打算的?”晚上,两人躺在床上,南宫小可像一只慵懒的小猫窝在秦胄的怀中,白嫩的手指在他宽厚结实的胸膛上画着圈圈。

“老婆、孩子、热炕头,我都有了,不想动啊。”秦胄懒洋洋道。也就是他新婚,狼王不好多说,否则何止三次,估计三十次都有了。

“不想动,下面还不老实。”南宫小可一只手滑入了被子里面,轻轻撸动起来,丝丝红晕爬上了雪白无暇的脸上。

咝——

秦胄吸了一口冷气,本来只是有点反应,被温润的小手触碰之后,瞬间膨胀,坚硬如铁,放在小可腰间的手慢慢向上移动。

“狼王扩大疆域,现实中,这个目标是无法实现,只能在《野望》里面,估计上面也是这个意思,炎黄差不多统一了,你不开口,他们什么也做不了,自然着急,如果不答应,我估计他们会一直缠着。”南宫小可的脸色越来越红润。

“也罢,策马奔腾其实也挺好的。”秦胄把被子一掀,一声虎吼,把南宫小可压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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