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士家长对阳光之家职能期望的调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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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员家长对“阳光之家”师资构成的期望

师资构成期望通过多选题调查,学员家长选出其希望的师资人选。结果发现,选择专任教师的占81.6%,选择助残员的占67.7%,这两者为学员家长最希望的师资人选。同时,87.8%的学员家长能接受残疾人担任“阳光之家”的工作人员。

2.学员家长对“阳光之家”职能的期望

调查结果发现,除了“阳光之家”现有的四大职能,51.7%的学员家长期望增加就业安排的职能,18.9%的学员家长期望增加技术训练的职能,17.9%的学员家长期望增加社会交往的职能,10.9%的学员家长期望增加家长支持的职能。同时,45%的学员家长认为“就业安排”应该是“阳光之家”最为重要的职能。

我们将学员家长有关“阳光之家”职能期望与家长个人情况进行相关分析,结果发现,家长的在职情况直接影响着家长的期望。不在职状态的家长更加认可就业安排对自己孩子的帮助程度,家庭收入高的家长则期望更有效的家长支持。

此外,轻度智障学员的家长更倾向于把就业安排作为“阳光之家”最为重要的职能,认为就业安排对自己孩子的帮助最直接。同时,学员的受教育水平也会影响到学员家长对“阳光之家”的职业期望水平。调查发现,孩子曾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过的家长对“阳光之家”就业安排的职能期望最高。

四、 讨论

(一) 学员家长对“阳光之家”的职能了解不够清晰

“阳光之家”的学员家长存在年龄偏大、受教育水平偏低、经济条件较差的特点,大部分学员家长处于下岗或退休状态。他们主要通过媒体宣传、与自己孩子交流等途径获得有关“阳光之家”的信息。例如,对于电视报纸经常报道的“‘阳光行动’是市政府的实事工程”,学员家长选择“十分清楚”和“清楚”的比例就高达70%以上,是学员家长对“阳光之家”各项目认识中得分最高的一项。但是,他们对“阳光之家”的具体职能的了解却不够深入,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媒体对“阳光之家”现有职能的宣传比较笼统抽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长的认识;二是家长与“阳光之家”工作人员虽有较多交流,但内容更多涉及学员的个体状况,就“阳光之家”职能的讨论与交流较少。

(二) 学员家长对“阳光之家”特奥活动认可高,对康复训练认可低

被调查的11所“阳光之家”都达到了场地相对独立、室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和开展教育培训、娱乐、康复、简易劳动等功能区相对明确的要求,其中个别街道的“阳光之家”室内面积超过了300平方米。两年来,学员在“阳光之家”学会了唱歌、跳舞、画画、手工制作,学员的生活自理、社会交往和认知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在“阳光之家”现有职能中,学员家长认为特奥运动是“阳光之家”搞得最好的活动,尤其是轻、中度智力障碍学员的家长。同时,学员家长认为自己孩子最乐意参加的活动就是特奥运动。29.7%的家长认为自己孩子进入“阳光之家”后最大的收获是“愿意与人交往,乐于参加社区活动”。

被调查的大部分学员家长认为“阳光之家”在康复训练方面做得不够理想。一方面由于智力障碍及并发症,有的学员不能走路,有的学员不能写字,有的学员伴有其他残疾,如聋、盲等,许多本身不具备康复训练知识的家长迫切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阳光之家”接受到一定的康复训练,从而可以使自己的孩子有能力生活自理。另一方面,大部分街道“阳光之家”的场地并没有做到真正独立,室内面积也是刚刚达标,康复设备缺乏,更缺少专业的康复人员与康复训练课程。

(三) 学员家长认为“阳光之家”应增加“就业安排”职能

许多学员家长担忧自己的孩子是否能找到工作,担忧自己去世后孩子是否能独立生活。这种担忧在问卷中对“阳光之家”的建议部分体现得更为强烈。许多家长表示希望“阳光之家”可以教会自己孩子一定的劳动技能,提供就业机会,使自己的孩子能自食其力。学员家长强烈要求“阳光之家”增加“就业安排”职能,且认为“就业安排”应该是“阳光之家”最为重要的职能,尤其是轻度智障学员的家长,他们认为如果将“就业指导”作为“阳光之家”最重要的职能,会带给自己的孩子很大的帮助。我们也发现,学员家长已经不满足于自己智力障碍的孩子能生活自理,更希望他们融入社会,自立于社会。他们相信自己的孩子是具有一定发展潜能的,完全有可能掌握一些简单的劳动技能。同时,家长也要求相应的社会支持系统,他们希望通过教育培训、技能培训能使孩子从事简单的工作,同时家长也希望能够与社会有关部门(如社区、民政部门、接受智障人士就业的单位等)合作,使孩子能够有就业的机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四) 学员家长认为“阳光之家”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缺乏专业人员

据2006年不完全统计,承担“阳光之家”教学任务的主要是“阳光之家”管理人员、助残员和志愿者。其中,志愿者占58.72%,专任教师仅占5.23%。学员家长认为专任教师的缺乏不仅是“阳光之家”实现现有职能的明显障碍,更是制约“阳光之家”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

五、 建议

(一) 更加关注智障人士就业

与普通家长相比,智障人士家长在养育子女的过程中遇到了更多的困难和更大的压力,他们对孩子今后的生存、就业表示了极大的担忧。家长迫切希望政府部门完善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其子女的生存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提供可能的教育、康复等信息与专业指导以及经济支持[1]。作为智障人士家长,他们最担心的就是孩子的未来,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掌握一定的简单劳动,可以找到一份工作,可以立足于社会。我们建议,针对“阳光之家”学员的障碍程度分别进行就业培训[2],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更多单位吸纳智障人士就业。

(二) 加强队伍建设

“阳光之家”现有工作人员总体文化程度较低,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增加招募专业人员的数量,严格筛选助残员,保证“阳光之家”教学人员的数量质量,以及队伍结构的合理性;二是突出专业人员的主导地位,并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三是加强培训,提高“阳光之家”教学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 完善长效管理

为满足家长的期望,“阳光之家”还应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和服务人员的职责、学员守则、学员日常活动制度、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等,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长效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与质量。

(四) 争取社区支持

“阳光之家”可以在社区开展文艺表演、义卖、联谊等宣传活动,加大对“阳光之家”的宣传力度,展示“阳光之家”的各项成果,使社区居民进一步了解“阳光之家”对智障人士的重要性,关注智障人士的各项需求,为“阳光之家”争取更多的社区资源,为智障人士融入社会提供更多的支持。

参考文献

[1]黄晶晶、刘艳虹:《特殊儿童家庭社会支持情况调查报告》,《中国特殊教育》,20072006,4:3—9。

[2]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海市智障人士“阳光工场”建设基本要求(草稿)》,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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