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木雅臻49(1 / 2)

加入书签

凌暮帆并没有生气,他已经对此习以为常了,并且听到客厅角落里传来了一阵欢快的笑声,好像很满意的样子。

他摇摇头,伸出了胳膊,用衣袖擦了擦脸,看来这套衣服也毁掉了。

钻进浴室里洗澡的时候,凌暮帆开始反思,他已经忘了自己是第几次被整成这个样子了,说实话,今天的墨水瓶并不算惨的,最惨的时候,是早上爬起来,睡得迷迷糊糊从*上下来,却发现满地都是图钉,双脚被扎得鲜血直流,害得他两三天都没有办法走路。

不用问,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宝宝凌天琪。

而且,这个小家伙现在已经不能被称呼为“宝宝”了,看他的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符合一个乖巧可爱的宝宝的特质。

叫他小恶魔都是赞扬词汇。

本来脾气暴躁的凌暮帆在这半年里也好像变了个人一样,他的脾气异乎寻常地好,虽然经常每时每刻都处于即将被整蛊的状态,每分每秒都是那样提心吊胆,凌天琪最为过分的一次竟然将菜刀用一根非常细的线绳绑在了吊灯上,稍不小心就会被掉下来的菜刀砸到。

但是这半年来,凌暮帆从来没有对宝宝生过气,不管他做出多么过分的事情,凌暮帆都已经可以默然地一笑了。

因为,在遭受过那次**的伤害之后,宝宝凌天琪简直好像是变了个人一样,每天以整蛊他人为自己的娱乐方式,甚至成为了生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本来乖巧、活泼好动的宝宝现在变成了一个刁钻野蛮,极度热爱恶作剧,并且不喜欢与人交流的人。

和端木雅臻非常相似的一点是宝宝也得了选择性失忆症,更加可悲的是宝宝可以记住周围的所有人,凌大海、凌暮帆,甚至是项少龙和李民秀!但是,他偏偏忘记了自己最爱的**,端木雅臻。

凌暮帆有时候会反思,到底是因为宝宝忘记了最疼爱自己的**,才变成现在十恶不赦的小恶魔样子,还是因为他变成了小恶魔,之后才选择了忘记**。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凌大海带着端木雅臻在凌家别墅中生活着,而宝宝凌天琪则跟随着父亲凌暮帆生活在凌暮帆的私人公寓中。

这是凌大海的安排,因为当时医生曾经说过,他们不能遭受较大程度的刺激,不如选择让他们分开去住比较好。

“你带着宝宝,平时尽量让着他吧,虽然这小鬼现在脾气很不好,但是终归是你的亲生骨肉,以后我会找机会让他们母子慢慢融合在一起的。”

融合?真的可能么?这是凌暮帆经常问自己的问题,他永远没办法忘记这个小鬼和之前相比较起来,彻底翻天覆地的变化。

晚上的时候,公司里准备了晚宴,是一场比较重要的宴会。

凌暮帆换好了衣服就准备出门了,按照往常一样,将宝宝一个人留在家里。

可是,今天宝宝偏偏跟在凌暮帆的身后,说什么都要和凌暮帆一起出去。

倒不是凌暮帆觉得带着宝宝麻烦,是因为他太清楚这个小鬼了,他现在非常迷恋恶作剧,之前曾经带着他参加过几次活动,无一例外地被这个小东西给搞糟了,这让凌暮帆不敢再带着他外出。

“爹地……”凌暮帆没有想到凌天琪居然哭了起来,“人家真的想要去啦!你带我去嘛!”

宝宝一边说着,一边坐在了地上,两条小腿蛮横不讲理地在地上胡乱地蹬着,大声地哭闹着,这是以前的凌天琪从来不曾有过的样子。

这么久以来,每次当凌暮帆厌烦了这个小鬼的时候,他都会告诉自己——第一,这个曾经是那样阳光可爱的小家伙之所以会变成了这个样子都是因为自己,所以自己必须要对他负责;第二,他的**不在身边,因此自己应该更加关切他,不能让这个孩子比任何小孩缺失什么东西。

所以,看到凌天琪这个样子,凌暮帆无奈地摇摇头,将凌天琪从地上抱了起来,给他换了一套整洁的黑色小西装,拉着宝贝出了门。

凌天琪已经很久不会像是以前一样满脸阳光地笑了,与之相反,他的笑容带着一种邪气,可是偏偏越是这样好像就越招人喜爱,这对父子两个只要一走在街上,不管是大街还是小巷,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来到酒店门口的时候,无数媒体已经等在了门口,当凌暮帆出现在他们视线中的时候,闪光灯和快门声立刻如同潮水一般奔涌而来。

经历过一场沉寂之后再次回来的凌暮帆,比以前更能吸引他人了。

在端木雅臻和凌天琪发生了意外之后,凌暮帆被凌大海恢复了曾经的ceo职位,再次成为了野草集团的管理者。而性情大变的凌天琪则变成了普通孩子,因为他的改变,已经无法再胜任一个管理者的工作了。每天的生活组成部分也只有玩乐而已——他甚至不愿意去学习,像是以前安排的跆拳道和舞蹈之类的课程,他都开始非常抵触,一次都不肯去,凌暮帆也只好顺着这个小家伙了。

闪光灯照在凌天琪的脸上,他大喊了一声,好像连被灼烧了一样,然后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些奔涌而来的记者们,每一个相机里都留下了凌天琪愤怒的目光,以及对于一个五岁孩子来说过于狰狞的表情。

凌暮帆觉得很尴尬,为此干脆将宝宝抱了起来,快速地往里面走着,避免这个孩子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他有些懊恼,自己忘记了凌天琪现在非常抵触闪光灯和媒体,以及任何想要采访他的人。

凌天琪再也不能像是以前那样温文尔雅地微笑着面对媒体,相反,在被采访的时候,他会非常抵触,甚至恶语相加,有时候甚至干脆将那些采访者毫不留情地赶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