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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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诺拉就起床,叠好被子下楼,不过七点的光景,其他租客都没有从伦敦阴沉沉的天气里苏醒,郝德森太太已经开始打扫屋子。炉子上煮着红茶,一股醇厚的香气飘满了整个房间。

听到楼梯吱呀的响动,房东太太回过头,然后立刻惊在原地。

“噢上帝。”郝德森手里的扫帚啪一声掉落在地,“诺拉!”

站在客厅门口的人无辜地耸了耸肩,露出早晨里第一个如露珠般的清淡微笑。

二十岁的年轻女士,却穿着时下最普通的男装——布料略粗糙的长袖白衬衣与黑色长裤,脚下蹬着一双自利物浦带来的高筒靴,皮质略硬但擦得十分光亮。她长而微卷的酒红色头发平日里如油画一样亮丽,此刻却被主人高高束起,露出飞扬的眉毛和闪亮的翠绿色眼睛,整个人看上去精神干练极了——当然这是对于她来说,这身二十一世纪完全称得上是中性潮流的装扮,在郝德森太太的眼里无疑是晴天霹雳。

房东太太露出痛心疾首的表情,“即使是工作,我的小诺拉,你也不能穿成这样出去,没有任何一位富有的绅士会喜欢穿男装的女士……”

诺拉立刻俯身亲吻郝德森太太的面颊,放低了声音,“嘘——他们都还在睡梦中呢。我的房东太太,我可不能穿着一身又紧又长的裙子去诊所工作,那会耽误我处理尸……病人的,我相信霍克先生一定满意我现在的装扮。”

温柔的贴面礼让郝德森太太脸色温和下来,她埋怨地叹口气,嘱咐道,“你可一定要时刻牢记,嫁给一个好人家才是正理……”

郝德森太太什么都好,就是略为守旧。诺拉眨了眨眼睛,拿着房屋钥匙,微笑道,“好了,‘妈妈’,我一定记着你的话。”她关门前又加了一句,“不用准备我的午餐,霍克先生大概到下午才会放我离开——”

事实证明她的预测果然没错——

诺拉搬开门,没有错就是搬开门而不是打开门,看样子霍克先生完全没有修理‘门户’的打算,这里没有遭到偷窃真的是非常神奇。光线一如既往的昏暗,诺拉吃完路边买的廉价面包,正低头拿出钥匙欲打开解剖室的门,一个幽幽的,阴森轻飘的声音从楼梯上传了下来——

“诺玛。”

她掏钥匙的手一顿,极为无奈地抬头,“先生,我叫诺拉。”

不过很显然她的名字对于克利夫兰来说没有任何区别,他仍然一头乱糟糟的发型,衣服看上去像完全没换过,顶着青黑的眼圈,从楼梯上飘了下来,面无表情一脸憔悴,“我找不到你,昨天处理尸体到凌晨一点。”

“……”诺拉清了清嗓子,镇定道,“我忘记告诉您我住在贝克街221b号,原谅我霍克先生。”

顿了顿,她又着重加上一句,“…您昨天让我回去的。”这个务必要解释清楚,她可没早退。

克利夫兰阴森森地看了她一眼,推开解剖室的门,里面摆设乱七八糟,看样子他昨天熬夜的成果已经送到了焚烧炉,只是四周依然散落着零星凝固的血迹,手术刀上也沾染着血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凶案现场。

“清理干净。”克利夫兰指着那一堆污迹,理所当然地吩咐道,不出意料,他果然对诺拉的装扮视若无睹,大概在他的世界里只有活人和死人之分,男女只不过是区别尸体的标准之一而已。

诺拉认命地上前,在开始工作之前,她斟酌了一下语言,小心翼翼地试探道,“霍克先生……如果在我离开后,我是说假如——有新的尸体运到了,你应该怎么联系我呢?”

这个问题克利夫兰也考虑过,因此他很流畅地说出了答案,“等到第二天。”

雇主懒惰得有拖延症,这个答案让诺拉松了一口气,如果诊所的工作和福尔摩斯的案子恰好时间重叠那么就很难办了,好在老板看上去严肃刻板其实还是很好商量的,她不由得笑眯眯地卷起袖子,开始清理环境,“是,我一定不会忘了工作的。”

她指的是“讲述”尸体的故事。克利夫兰果然满意地微微点头,目光都柔和了些许。

老板明显属于不修边幅的工作狂类型,她花了近乎两个小时才将所有房间都收拾干净物归原位。今天似乎没什么繁重工作,直到日上三竿克利夫兰都在楼上待着。她并没有上楼看过,但猜到大概是他的私人空间。果不其然,在有人敲响门的时候,她看到克利夫兰立刻从楼上飞奔下来,手里还夹着一本,书翻得很旧了,边缘都被磨破了纸皮。

诺拉心里默默为勤奋好学的霍克先生点赞。

和画风不太相符的是克利夫兰看到新鲜尸体格外兴奋精神的脸。车夫将“货物”运到解剖室,克利夫兰就迫不及待地喊来诺拉,两眼发亮,“你看出了什么?”

诺拉默然地看他一眼,对尸体有格外癖好的人她也见过,前世里关于虐待死者亦或是女干尸的传闻也不少,但没想到她居然也会遇上一个,果然有钱人大多数都有怪癖这句话是有根据的吗?

而这个喜欢听尸体的故事。

诺拉仔细观察了这具男尸,如他所望慢慢说出自己的猜测,克利夫兰对此从不做评价,也不会告诉她她所说的推测究竟正确与否,他似乎只是很享受这样另类的时光,天才大多是孤独的,而看他的模样大概也不是什么简单人物。好在诺拉所有的重点都在两英镑上,对于克利夫兰这样古怪脾气的人却并不反感,上司下属两人相处和谐,颇有宾主尽欢的意味。

她一直在诊所里待到了下午四点的光景,克利夫兰终于开了口,“你可以回去了。”他说,仍然忙着手里的活计,“明天下午再过来,我们需要去摄政街一趟。”

接外活?诺拉忽然想起一件事,一个并不怎么美好的回忆,她罕见地露出犹疑的神色,克利夫兰没有听到她的回答,立刻转过头,一双蓝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略呆滞的目光令人格外毛骨悚然。

算了,即使是见到了对方大概也是认不出来的。诺拉点点头,“遵命。”

由于心里还想着昨天的案子,诺拉匆匆赶回贝克街,郝德森太太依然一个人织着毛衣,诺拉问起华生和福尔摩斯的行踪,郝德森太太说道,“他们去听什么音乐会去啦,我看华生可不像是喜爱小提琴的人,噢可怜的约翰——”

诺拉心有戚戚焉,她平时也是对音乐并不如何感冒的人,对这种跨越国界的艺术只有系统粗略的必要学习,游走在生与死边缘的人向来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上面,音乐对她来说接近于对牛弹琴。华生是个温柔的人,但很显然他对音乐一窍不通却不得不痛苦地听完一整场演奏,连诺拉都难得地对他产生同情了。

果然,在诺拉悠闲地翻阅杂志的时候,大约下午五点左右,福尔摩斯和华生回到了贝克街,前者精神抖擞目光发亮极为兴奋,而后者一脸彩色憔悴极了,就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折磨。

“上帝。”华生看到他们就像看到家人一样亲切,简直热泪盈眶,“郝德森太太,诺拉,你们简直不能相信,福尔摩斯和我整整说了两个小时的关于g,f大调,还有和弦与奏鸣曲的区别……”

他委屈极了,“我甚至睡着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他声音的回音,噩梦,真是噩梦!”

“音乐是人类历史上为数不多的智商和情感的进步。”福尔摩斯不高兴地说,“只有在沉浸在钢琴和小提琴曲的短暂时光里,我才能感受到那些人类与我的确存在某些方面的共鸣,而不是愚蠢到无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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