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法克兰夜市(2 / 2)
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具备这样的气息,除非那久远的年代,血锻七节,这只鼓花费了多铎不到一个金币。
……
奇异的东西这里还是很多的,但是更吸引人的地方,永远是在前边。
若说长街前半部分的东西,可以走马观花的看看,那么长街中间部分的东西多铎也要重视了。
在这里出现的东西大多是包括兽晶在内的能量结晶。是由纯粹的能量,构成的生命中最精华的部分,它们或是凝结,或是遗存,或是蜕变而得。
兽晶只是其中一类,而纯能量生命体的“遗蜕”却远超兽晶的价值。
……
能量生命死后通常会逸散在天地间,重归自然,除非能够在它未死的时候就得到那些有用的东西。
这也是极高品质的遗蜕价值远超兽晶的原因,那些遗蜕被称为特级品。
可特级品以下的所有遗蜕都是一个价格,比中等兽晶价格高,比高等兽晶价格低。
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就是特级品以下质量的遗蜕没法区分,即使是与特级品唯一的区分方法也只是能量是否逸散。有逸散的就是特级品,没有的就是一般的。
至于遗蜕的用途,没有谁能够完全了解的。
这一点与兽晶完全不同,兽晶的品质可以大致确定,每一颗兽晶,只要是可以被自己所在种族吸收的都可以通过灵魂感受到,免除了吸收与自身灵魂相冲的能力而生病,乃至死去的结果。
而遗蜕中所蕴含能力甚至作用都是不确定的,虽然与“遗蜕”主人生前有关,却不一定是它(他)的所拥有的天赋能力,就像那些稀奇古怪的染血的身体零件一样,不一定有什么作用。
使用方法更是不一,也就造成了使用它们会具有一定的风险,这就类似于赌石、赌矿,太多的不确定性。
即使是特级遗蜕也不能确定用途,吸收风险更大。贸然融合,会使得融和者的血液斑驳,能量不精纯,甚至作为一个个体,他的灵魂融入过多的东西会崩溃,会沦陷在疯狂的、对力量的追逐中无法苏醒——堕落永无止境。
除非万不得已,或者十分了解,生灵们都不会将它融入身体
只有亡命徒为了以小博大,获得更强大的能力才会购买这类东西。
可其价值为什么还这么高?
因为那些遗蜕也可以通过‘血’作为‘媒介’激发其中的庞大能量,转化成相应的能力。只不过,只有一次机会,用完了,遗蜕就算是报废了,永远不能再被吸收,而且会逐渐消散于天地间。
大部分购买遗蜕的人都是照着这个来的,相当于是多了一些身体以外的天赋能力,到了要命的时候,说不定就可以力挽狂澜,尤其是特级遗蜕。
多铎就曾经拥有过一只“夜枭”的遗蜕,特级中的极品。
不知道来自什么样的生命,只是形状像是只夜枭摸样的凝结体,在那次猎杀巨兽“演”后,从其巢穴中意得到的。
后来,多铎在荒野中被亚细人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正是穷途末路的时候,他开始在逃亡的路上翻找自己的纳兜,这时候一切他知道的,用得上的手段、材料他都用过了,可是没有效果。
他为这次的独行行动深感后悔,眼看着那些丑陋的亚细人将包围圈渐渐合拢。多铎心灰意冷,随便的抄出了纳兜里的一些东西,准备毁了它们,然后自己自燃,也不把包括自己的尸体在内的任何东西留给敌人,他讨厌想到自己的尸体被人肢解,当成材料。
当他以血脉力量灼烧的时候大部分的物品成了灰烬,只有它那只“夜枭”完好无损,甚至当多铎的刚刚触及到它的时候,它就像有了生命一般顺着多铎的,八根触须般的手指蔓延到手臂,再向上直至蔓延全身。
那个时候多铎发现自己的肤色,气息已经和整个黑夜融为一体,他就是这黑夜的一部分。
一只夜色的翅膀拍打在自己的后背……
因为它,多铎不光逃得生天,并且拥有了一个相当强大的能力——入夜,还学会了飞行。
从此,每一刻,多铎都能够感受到那股“夜”的气息,正在自己的血脉中流淌。
多铎是幸运的的,“入夜”生前的主人是个伟大的战士。
他可以感觉到那“入夜”之力的桀骜,那种睥睨天下的气势。
而能量结晶中不只是包括遗蜕,也包括两种特殊能量结晶。
灵魂石——增强灵魂力量的能量结晶体。
血晶石——增强身体力量的能量结晶体。
它们的用途众所周知。
而且类似于它们的能量富集地产生的结晶体有很多种,还有可能带有某种奇特能力,只不过矿石类“能力晶石”极其少见。
就像眼前这个不过小手巴掌大的‘星云团’似的小能量体。
它被扔在一颗树荫下远离人群的地方,不太引人注意,事实也是这样,星光黯淡说明其品质应该不会太好。
多铎也不太想买来着,却无意中看到它似乎是动了一下?多铎也就上了点心,让老板拿给他看看。
这是个地摊儿,没有什么镇店之宝之类的东西,大多平平无奇,甚至还有些次品,这团东西就是当劣质品来买的。
多铎在手里边端详半天,也没有看出有什么玄奇之处,眉头皱皱。
老板看多铎兴趣缺缺,赶紧上前推销来,有个机会把残次品卖出去,他当然不会放过。而且老板还是个苍鹭本地居民,也就是苍鹭的样子的人,长翅膀。
可是认老板说的天花乱坠,说的再好,东西在那里摆着明眼的一看就知道,品质变不了。
多铎有些反感了,要走,小摊儿的老板可就着急了。
“哎哎哎,朋友,你说好也不好,我说的再好你也不一定听得进去,你再仔细看看不就行了,哎哎,别别,你看这么着,你开个价钱,差不多就行,我也是小本儿的生意。不比您,得,你说价,我看看行不行”
老板的底价本来就低,不到一万都。多铎伸出个触须手指弄得里边好像是有骨头的样子“一千?朋友你这有些。。。”
“不,是一百金,多一份我都不要。”
“哎朋友,你不是吧,一千我都会陪死的,你有没有诚意呀,哎哎,行,行,你别走。我,我卖!我卖,你倒是回来呀”交钱交货,一百金就拿下了。
其实多铎也只当是玩玩儿,给一百金是因为那个东西真的只有那个价格。老板既然答应了,要么之前就有人给过这个价钱,要不然就是进价低于一百金。
像他这样的小老板在法克兰有很多,这条街上就有不少。近水楼台先得月,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么好的市场当然要优先让法克兰的百姓受益。
夜市很多时候都带着些癫狂,挥金如土,争抢面子,一条街上打架的也不在少数。但是通常不会出人命,因为这里是法克兰,谁也不想挑衅这个庞然大物,当然也会有些个例外的,就像是那个招人恨的多铎。
天边已经发起了鱼肚白,夜市的氛围渐渐被早市的清新取代。多铎将星团拿捏在手里边走边研究,却也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得将它放进纳兜准备先回去休息一下。
可是喧闹不停。
早市,一个最贴近法克兰普通民众的地方,早市上瓜果蔬菜,生活必须,鲜肉活鱼,首饰饰品,家具装修等等、等等。
法克兰是个繁华的地方,却也简单,繁荣的市场就是法克兰的一半儿,另一半就是他源远流长的历史,和勇敢的人民,这就是它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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