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酒后之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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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酒后之勇

2018-04-15 作者: 外研社编译组

第一章 酒后之勇

作者:杰克·伦敦

“真倒霉!”

格斯·莱夫擦完手后闷闷不乐地把毛巾扔在了石头上。Www.Pinwenba.Com 吧他的心情十分沮丧。白天的光线仿佛失去了亮度,金色的太阳也失去了光辉。即使是那令人着迷的山风也不再清新宜人,大清早也已不再如往常般趣味盎然。

“太倒霉了!”格斯重复道,这一次他明显是说给另外一个年轻人听的,那人正忙着把头浸在湖水里洗呢。

“你到底在嘟囔什么啊?”哈泽德·范多恩抬起沾满肥皂泡的脸问道。他的眼睛闭着。“我们怎么倒霉了?”

“看那里!”格斯闷闷不乐地朝天空瞥了一眼。“有个笨蛋已经在我们前面了。我们被超过去了,就是这样!”

哈泽德睁开双眼,然后飞速瞥了一眼,看到一面白旗正在他们上方大约一英里的一堵石墙边上肆意飘荡着。然后他又突然闭上眼,他的脸剧烈地抽搐着。格斯把毛巾扔给他,然后木然地看着他擦掉那些令人讨厌的肥皂泡。他太沮丧了,已经顾不上这些琐事了。

哈泽德呻吟着。

“很疼吗?”格斯冷冷地问道,丝毫不带兴趣,好像询问自己伙伴的状况只是他的义务。

“我想是的。”痛苦的哈泽德回答道。

“肥皂刺激性挺强的吧,嗯?我自己发现的。”

“不是肥皂。它是——是那个!”他睁开泛红的双眼,指着那面无辜的小白旗。“我是因为那个难受。”

格斯·莱夫没回答,而是转身开始生火做早饭。他太失望、太伤心了,只想保持沉默,而哈泽德也是同样的感觉,他在喂马时就没有开口说话,也没有把头倚在马拱起的脖子上或用手指摩挲它们的鬃毛。镜湖无限的风光就在他们眼前,两个男孩却视若无睹。如果他们选择沿着湖边走一百码的短途,他们就能重复看到九次日出,他们也就能够从众多连绵的山峰后面,重复九次看到耀眼的金边后的巨大的太阳;如果他们好歹朝湖里看看,他们也可能重复九次看到水面上映射出真实生动的奇观。但是他们却错过了所有那些无比壮丽的景色。他们已经丧失了到约塞米蒂山谷游玩的主要乐趣。他们长期以来都想爬上半圆顶山,却受挫了,他们也因此变得郁郁寡欢,对此地的美景和奇观也视而不见。

半圆顶山被冰雪覆盖的山顶足足高出约塞米蒂山谷的水平面五千英尺。这块巨石的名字本身就能准确又完整地说明一切了。那块石头不多不少正是一块圆球状的巨石,从中间整齐地裂成两半,就像是用刀子切成两半的苹果。或许无需多言,只有一半保留了下来,这正是它名字的由来。而另一半已经在冰河时期的暴风雨年代就被巨大的冰河冲走了。在那个久远的时期,一条酷寒的河流从那块坚硬的石头中凿出了一条鸿沟。这条鸿沟就是今天的约塞米蒂山谷。但是回到之前提到的半圆顶山。从它的东北面,沿着迂回陡峭的小路攀爬,是可以登上鞍状山脊的。鞍状山脊像是一块巨大的石板倚靠在半圆顶山的斜坡处,从这块一千英尺长的石板的顶端,沿着大圆的曲线可以到达半圆顶山的山顶。对于不借任何外力的攀岩者来说这个角度有些太陡峭了,而这一千英尺的高度多年来一直挑衅着那些具有冒险精神的人,他们渴望的双目牢牢锁定那个山顶。

有一天,一对头脑清醒的登山者夫妇开始每隔几英尺就在石头上打上一个洞,然后在里面固定上有眼的铁螺栓。但是当爬到鞍状山脊三百英尺高处时,他们就像贴在危墙之上的苍蝇,两手边都是万丈深渊,他们丧失了勇气,放弃了这次探险。所以直到一位叫乔治·安德森的顽强的苏格兰人出现,这一壮举才最终得以完成。乔治从他们放弃的地方开始,他边钻洞边攀岩地过了一周,最终登上了那令人生畏的峰顶,从那里俯瞰大约在下方一英里处的镜湖。

那之后几年间,很多勇敢的人都受惠于他搭好的巨大的绳梯。但是就在一个冬天,大雪和寒冰把梯子、缆绳以及所有的一切统统带走了。诚然,大部分有眼螺栓保存了下来,可也都弯曲变形了。但从那以后没有多少人再去尝试这危险的行动了,在这其中不止一人丧命于这令人望而生畏的高度,而且没有一个人成功。

但是格斯·莱夫和哈泽德·范多恩离开了加利福尼亚迷人的谷地,挺进塞拉斯山区,决心要完成这项伟大的探险。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一早醒来看到抢先于他们的小白旗时,会感到极度失望又痛苦。

“他肯定是昨晚在鞍状山脊脚下宿营,今早天刚亮就登山了。”哈泽德试着说道,从吃完早饭到把餐盘洗完后很长时间两人就一直沉默着。

格斯点点头。一个年轻人的情绪长时间处于低谷是不正常的,他开始松口说话了。

“我猜他现在已经下山了,正躺在帐篷里,感觉自己和亚历山大一样伟大。”另外一个接着说道。“我也不怪他,我只是希望做到的是我们。”

“你可以确定他已经下山了,”格斯最后大声地说,“每年的这个时候,太阳都会把那块裸露的石头照得很热。你知道的,我们的计划就是早些上山再早些下山。任何一个足够理智爬到山顶的人,肯定也会理智地在那块石头变烫、双手出汗之前下山。”

“而且你可以确定他没有带着鞋子。”哈泽德翻过身来躺着,懒洋洋地注视着那个缩成了一点的旗子,那面旗子在陡峭的悬崖边上轻快地飘扬着。“喂!”他猛地坐起来,“那是什么?”

一束金属色的光线从半圆顶山的山顶上射出来,紧接着是第二束和第三束。两个男孩的头立即向后伸着脖子,兴奋不已。

“真是个笨蛋!”格斯叫喊道,“他为什么不趁凉快下山啊?”

哈泽德慢慢地摇了摇头,仿佛这个问题过于深奥,不能短时间内给出答案,他们最好晚些下结论。

光束持续闪现,男孩们很快就注意到,那些光束持续和消失的间隔不一致。它们有时长,有时短,有时出现和消失得都很快,或者半天都不出现。

“我明白啦!”弄明白这些后,哈泽德脸上洋溢着光彩,“我明白啦!上面的那个家伙正试图和我们说话。他正用小镜子把太阳光给我们反射下来——点,划;点,划;你看到了吗?”

格斯也开始露出领悟的表情。“啊,我明白了!人们在战争年代就是用这个——发信号。他们称它为日光反射信号,对吧?它和电报其实是一回事,只是它不用电线就能完成。他们用的也是同样的点和划。”

“是的,就是莫尔斯电码。我真希望我懂。”

“我也是。他一定是有话和我们说,不然他也不会搞出这么多事了。”

光束仍然持续地出现又消失,直到格斯惊呼道:“那个家伙遇到麻烦了,这就是他的问题!很有可能是他自己受伤了或者别的什么事情。”

“继续啊!”哈泽德表示不信。

格斯掏出猎枪用双管连续快响了三下。枪声回音的余音还未落,一阵闪光便精准地回应过来。那信号是如此地清楚明白,就连一直持怀疑态度的哈泽德也相信,领先于他们的那个人处境很危险。

“快点,格斯,”他喊道,“你打包东西!我去牵马。我们这次旅行终究没有白来。我们必须得马上登到半圆顶山上救他。地图在哪里?我们要怎么才能到鞍状山脊?”

“‘沿弗纳尔瀑布下的小路走’,”格斯照旅游手册读着,“‘快行一英里,您就会到达举世闻名的内华达瀑布。在瀑布旁,自由之帽像站岗一般,它拔地而起雄伟而壮丽——”

“跳过那些!”哈泽德不耐烦地打断道,“那条小路就是我们要找的。”

“哦,它在这里!‘沿着瀑布一侧的小路往上爬,你会看到岔路口。左边那条路通向小约塞米蒂山谷、云歇处和其它景点。’”

“停一下,这些就够了!我已经在地图上找到它了,”哈泽德再次插嘴道,“从云歇处的路上有一条虚线通往半圆顶山。这说明那条小路被废弃了。我们必须得仔细看看才能找到它。那要走上一天呢。”

“想想我们来的这一路,现在我们已经在半圆顶山的山脚下了!”格斯抱怨着,渴望地盯着目标。

“就是因为这里是约塞米蒂,所以我们才更要加快速度。快点吧!现在要打起精神来!”

因为他们非常习惯旅行的生活,所以几分钟的时间,他们就能把宿营的用具装到驮马背上,并骑上马鞍。当日的晚暮时分他们把马拴到了山上一块小的草地上,然后在鞍状山脊的底部给他们自己煮咖啡和熏肉。也是在这里,在他们钻进毛毯之前,他们发现了那个不幸的陌生人的营地,他这个晚上注定要在半圆顶山光秃的山顶上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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