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约翰:势不两立(3)(1 / 1)
第224章 约翰:势不两立(3)
2018-04-15 作者: 德拉克拉
第224章 约翰:势不两立(3)
约翰在做侦探时见过很多杀人现场,但是被动物蚕食过的还是第一次。首要任务就是鉴别尸体身份,这些人中没有一人是身着黑衣,更没有一个人佩戴了4号避难所的明显标志,他只能褪去他们的衣服,脱下他们的鞋子,从这些残存不多的破片中寻找答案。他看到一具背着橙色登山包的尸体,地上有几个红色00号鹿弹的弹壳,尸体半张脸被掀掉了,下颚骨暴露在空气中已经变得有些发白,「真是丑陋的令人作呕的尸体,」他想,「是什么人可以将避难所的人杀死?」背包的材质是杜邦500D,上面有几个弹孔,大量物质散落在外面,犹如车祸现场一般杂乱、纷乱,显然这个人并不是4号避难所的成员,每个4号避难所的成员都知道就算一身便服,也坚决不会选择这种显眼颜色的登山包作为背囊。那些散落在尸体周围的物资中,大部分都坏掉了,不是被子弹击穿了,就是已经发霉、变质——面包在透明的包装纸里已经长出了一层青绿色的霉,漏水的矿泉水瓶散落在尸体的周围,几个罐头看起来除了外表有些磨损和血迹以外并无太大影响。他在尸体的手里看到了一个奇怪的好像是GPS的仪器,屏幕上的玻璃像是伸展的树杈一样裂开了。他掰开尸体的手指,将那仪器捡了起来,按下开关没有任何反应,用力的晃了晃,又用手拍了拍,依然没有反应。约翰轻轻的哼了一声,丢掉那个奇怪的仪器,它掉在地上,脆的不堪一击,变得四分五裂。他捡起那些外表有些磨损和血迹的罐头,塞进身后并不太大的墨绿色背囊中。他刚迈出右脚就又停了下来,地上有一片干涸的血迹,躺在干涸血迹之中的还有一把雷明顿M870散弹枪,血迹之外还有断断续续的拖痕,由红色变渐渐成为黑色,显然这儿之前还躺了一个人,地上有一些黑色和透明塑料的碎片,显然这并不是刚才那个奇怪仪器上面的,这就意味着,原先躺在这儿的尸体,不是产生了尸变自己走了就是被人拖走了。他认为可能性最大的是前者,「谁会去拖一具尸体?」他半跪在地,用手抹了一下地上的血迹,血迹已经完全干涸,他举起手借着阳光估算拖痕的方向和枪战发生的时间,只是简单的思索了一下,便知道了这具尸变的尸体去了哪,而这枪战的时间一定是在十几天以前,他和叶天来的太晚了,这么看起来,自从这个失去联系的小队在定位上显示的红点不在移动时,他们其实已经死了。约翰在现场找到了一些线索——散落在地上的弹壳,除去4号避难所制式武器莫辛纳干的7点62毫米弹壳、雷明顿M870的00号鹿弹的弹壳、92式半自动手枪的9毫米弹壳,他还发现了4号避难所根本就不会使用的5点8毫米的弹壳,他捻起弹壳在手中翻来覆去的观察,他认得,这是95式突击步枪的子弹壳。
好了,现在他知道是跟携带95式突击步枪的人发生了一场枪战,来得快,去的也快,对方死掉了两人,一男一女,男的似乎是电子工程师,女的尸体上中了数枪,她的枪甚至都没有从枪套中解开。约翰对这两个人的死状感到惊讶,这两个人跟普通人没有任何区别,一点战斗力都没有,「那剩下的人呢?为什么对方只死了两个人就可以把一个经过专业训练并不具死亡的小队全灭?对方的小队中到底存在什么奇人?」想到这,约翰又感兴奋又感到微微的恐惧,毕竟他知道的消息还太少了,更不知道对手的人数和势力,既然对方可以灭掉一个小队,那么他跟叶天是否能完成4号避难所下达的任务呢?
他的心微微颤抖,立刻又恢复了平静,他在跟踪一个受伤的人低落在地上的血迹时,看到了散落在拐角处的几枚在雾霾的灰白色光线中闪闪发光的金属臂章。他将这些掉了一路的臂章一个接着一个的捡了起来,就像是海边捡贝壳的小孩一样,每一个都给他了惊喜。
约翰在几枚臂章上发现了弹孔,一颗子弹射穿了三枚臂章,在第四枚臂章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这些臂章都是扭曲变形的特警臂章,上面还能依稀的辨认出动物的形状,和所有者的名字,大部分臂章上的动物都是一匹奔跑的黑狼,小部分的是棕熊、红狮,每一枚都是黑血斑斑。他看着上面的名字,“王帅”、“张杰”、“张力”、“施勇”、“姜宇”、“杨月洋”、“张天翼”、“赵军”、“李军”。没有一个他认得的,也没有一个是他知道的13号避难所成员的。
“4号避难所为什么要猎杀这些特警?”约翰掂了掂那些变形的臂章自言自语。
叶天此时已经站在他的身后,约翰太过于专注思考,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的行动,“4号避难所没有任何任务要求是猎杀平民。”他告诉约翰,“就算是特警,也没有任何猎杀的意义。”约翰心理咯噔一下,意识到自己沉浸思考而掉以轻心,这种致命的漏洞若在单独行动中是致命的,他竭力平静,假装他其实已经料到叶天就站在自己的身后,“那这些证据该如何解释?”“5点8毫米的弹壳?还有特警的臂章?”叶天又重回以往的冰冷,“我想,这些人中一定有跟其他避难所有关的人。”说完,他根本不等约翰反应,就掏出避难所科技的特质呼叫器,按下按钮,“G小队呼叫4号避难所。”几声滋滋啦啦的杂音过后,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响了起来,简单而短促,“说!”“我们已经找到了B小队,”叶天边说边看了一下戴在手腕上的定位仪,“北纬39点9,东经116点3,北京,五道口。所有成员全部阵亡,是否继续延续B小队任务。”男人没有丁点惊讶,“是,”他说,“从现在起,你们取代B小队。并继续B队任务,根据内线反应,13号避难所在首都机场营救了5名幸存者,1人因烈焰审判致死,1人加入13号避难所,另外3人南下寻找其他幸存者,现在那3人已经扩展至7人。这7人中,有个电子工程师和特警,这两个人必须死。你们要不惜一切代价清除掉他们,不能让他们与13号避难所汇合,扩大13号避难所的人员规模。”约翰心里一沉,「又是该死的13号避难所,」他心中咒骂,看了一眼那个脸已经被雷明顿M870打成烂肉的尸体,「看起来,那个电子工程师已经被杀掉了,」他又掂了掂手中的那些特警金属臂章,臂章和臂章之间奏起了清脆的声响,刚要准备受进兜里。与此同时,叶天猛地一下从他手里抓走了几枚。“B队收到,”叶天咧嘴一乐,似乎他的妹妹在行动中没有阵亡似地,“我们取代B队,是否有B队应有的权利?”“是的。”“我需要M99半自动狙击步枪,搭配12倍瞄准镜,12点7毫米子弹20颗共4个弹夹,10个陷阱工具,1套定位仪,1套热感应器材,5枚破片手雷,”叶天顿了顿,看着约翰扬了扬眉毛,意思是问他有什么需要的吗。约翰瞥了他一眼,冷冷的说,“M4突击步枪,装配AOG红点,15个弹夹,一柄巨斧,一柄长剑,和一柄匕首,均要鞘。”
叶天不解的看着约翰,从脸上表现出来的意思就是,“你要那些冷兵器干什么?”此时,呼叫器中的男人说话了,“批准,但需要在任务完成以后。”叶天嘴角抽搐了几下,“B队收到。”接着挂断了呼叫器。
看来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他们还得用身上的老旧产品追踪那些人,约翰安慰叶天,7个人的小队已经死掉了2个,其中一名特警中弹,只要找到他们的位置,设下重重陷阱,找个狙击点,将他们狙杀即可。
雾气茫茫,他们稍作整顿,背起行囊,拿起枪继续追踪。地上血迹延伸的的尽头,他们看到了两具活死人,其中一具戴着摩托车头盔,头盔上的面罩碎了一角,头盔侧边也磕掉了,露出白色发黑的软绵,它的大腿、肩胛、手肘、肚腹都被子弹开了个洞。大腿上的洞最大,腿筋和肌肉都没了,露出的骨头关节上都是黄色的肉筋,肚子胀着气,浮肿的好像怀孕的女人。“是刘胜利,”叶天告诉约翰,“他最喜欢带摩托车头盔杀人。”约翰根本就不在乎死的人是谁,不认识这些人,也不关心他们喜欢什么。他只是希望可以尽快找到那些人,然后将他们一一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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