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九章 两个姑太太(1 / 2)
“爹啊,三丫不认咱们,这可怎么办?你孙子还等着用钱进学堂呢,咱们郝家光宗耀祖可就指望大宝了。”
郝大柱想起春分遍身绫罗,插金带银,手指缝里稍微漏点也够他们家发达的了,却打算不认他们,一点东西都不给他们,不由怨恨,怒道,其实让郝大宝读书那是虚的,更重要的是,他看着春分那么发达,想搞点钱,自己享受一番是真的,所以幸好春分刚才没答应,要不然啊,就郝大柱好吃懒做的个性,以后的要求只会越来越多,日子好了还想更好,根本不够春分填的。
郝老爹只郝大柱一个儿子,其他都是赔钱货(郝老爹眼中的),这些年来,郝大爹为了养活儿子,女儿能卖则卖,实在是刚出生就养不起了,像春分这样,就直接扔,其他活着的他都要过钱了,命好进了康定侯府和镇国公府的春分,他们早就想打秋风了,只是惧于对方高门大户,一直不敢过来要钱,但近年孙子大了,想改换门庭的郝老爹,想让孙子读书,但家里只有他们老夫妻辛苦干活养家,儿子他怕他受苦,从不让他做什么,他们两人养一大家子,根本养不起,本来就苦的不得了了,家里穷的丁当响,哪还有钱让孙子读书?没钱怎么办?于是便大着胆子,摸到了镇国公府,想找春分要钱用,毕竟在他想来,女儿又不能传宗接代,其存在意义还不是为家里做贡献嘛!
哪知道春分那个贱丫头还真不好说话,竟然不认他们,根本不给他们钱用,这让郝大爹不免心情不快,不由嘟囔了句“赔钱货”,觉得春分太过分了,却不想想你根本没给春分花过一文钱,她怎么让你赔钱了?没花过一文钱,却靠着血缘关系就想占人便宜,要全天下的父母都像他一样,以为有了血缘关系就能得到好处,那还可以谁都能生一大堆孩子,然后将孩子送给别人养,等到时机了就过来要钱,等着赚钱,做无本生意呢,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这时郝老爹听了儿子的话,看了眼国公府大门,道:“先回去,商量商量再说吧。”
不管如何,春分是他女儿,这是改变不了的,他就不信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他还能管不到!——身为法盲,他当然不知道抛弃亲生女儿别人收养后,他根本管不到了,只觉得春分是他女儿,他就肯定管的到。
等郝家一家人走了后,闻百翎将春分找了过来,道:“你没认他们,我估计他们还会找麻烦的,你要是应付不了,就跟我说,我帮你参谋参谋。”
闻百翎不可能仗势欺人,让衙门压下郝家的状子,毕竟这样干,万一被宗家的政敌发现了,那就不好了。
她虽然不能仗势欺人,但帮春分出出主意还是行的,像这事,春分本就占理,她不相信得仗势欺人才能摆平,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此事。
春分听了闻百翎的话,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回了肚里,感激地道:“谢谢小姐,奴婢刚才正担心着呢。”
“不用担心,没有抚养就没权要求你付出,不可能仗着血缘关系就能白白占便宜的,咱们大周律上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他就是打官司也告不赢的。”闻百翎道。
闻百翎以前是刑警,所以对法律很是关注的,来这个地方后,也是仔细看过大周律的,虽然文言文读起来挺累的,但她好歹也看到了其中有一条有写,收养之后,除非被收养的人愿意,要不然亲生父母无权逼迫当年抛弃的子女认回自己,并要求其负担赡养义务——显然郝老爹一家人极品的行为应该不是个例,律法为了防止经常发生这种扯皮的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
当然这一条仅限于子女未满十五岁,满了十五岁,为了躲避赡养义务,随便认个人为养父,抛弃亲生父母的话,那也是不支持的。
而春分落户到养父母名下时还不到一岁,自然属于大周律保护的范围,并且不用负一丝一毫的赡养义务,不说这个时代的女子,除非家里一个兄弟都没有,要不然出嫁后本来就不用负担赡养义务了(这是古代赔钱货的由来,因为女子不用养父母的老,不过现代宣布儿子女儿都有赡养义务后,一些重男轻女的极品父母就更狠了,平常仍像古代一样重男轻女,在财产方面,根本不遵守法律上说的儿女有平等的继承权不算,极品的还会吸女儿的血养儿子,分财产不会遵守法律就算了,到老了倒知道嚷嚷按法律规定女儿要养老了,同时心里仍把女儿视为赔钱货,现代法律虽较公平,规定了女性有继承权力也有赡养义务,但架不住jp父母们只捡着对自己有利的遵守,绝不遵守对自己不利的,这些父母比那些虽不会给女儿财产但同时也不会要求女儿赡养的古人还极品,结果让部分女性比古代还倒霉),单是说从律法方面看,郝家未尽过抚养义务,自然春分也就没赡养义务(要是养了几岁的话,一般就要负担部分赡养义务,分不清养了几年的,一般算从入户到养父母家之前的时间)。
春分听闻百翎这么说,就更有底气了,于是也没将亲生父母一家人的纠缠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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