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诗姐要高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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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在原始森林里生活了多年,一直都是生食血肉的,不过这以后狼王要跟着江少游混了,江少游可不希望每天都看着那么血腥的场面,于是便有意的开始训练狼王,让它习惯吃熟食。

当然了,狼的消化系统只适合吃肉食,象是稻米、蔬菜以类的它根本没法吃,所以便特地为狼王点了一大盆清蒸羊肉,在一旁专门放了一张小桌,让狼王独自在那里进食。

本来,狼王是野兽,让它站在地上就着盆里进食就可以,不过江少游琢磨着这狼王和一般的野兽可不一样,现在简直就等于是他江少游的思维的延续一样,所以这最起马的体面还是必须要有的,哪怕狼王再怎么不得劲,也得让它老老实实地坐在椅子上,用两个前爪把着食盆,然后才能张开大嘴,较为悠雅地进食。

现在是时间有限,如果多给江少游一些时间,他甚至还想训练狼王学会用筷子呢!呃……就算学不会用筷子,最起马也得会用刀叉吧!

想象一下,等到江少游把狼王训练好了,到时候让它穿上一身订制的礼服,脖子上围着餐巾,然后坐在椅子上,两个爪子一只拿刀、一只拿着叉子,然后举止悠雅地吃着牛排……我去,这画面想想就很带感呀!

尽管狼王现在还没学会用刀叉,但是它现在这副十分拟人化的形象就足以让在场的人跌破眼镜了。

原本大家对狼王都还有些畏惧的感觉,但是慢慢接触得多了,见狼王始终不吵不闹,也不露半点儿野狼应有的凶相,反而处处显得彬彬有礼似的,于是大家对狼王的喜爱也就越来越强烈,尤其是朱长军,时不时地就会用贪婪的目光在狼王身上扫上几眼,那模样就好象一个十足的色狼,看着什么东西也没穿的美女似的!

当然,朱长军就算对这狼王再怎么喜爱,也只能是看着过过干瘾就算了,他也知道……这狼王别看现在乖巧得很,但如果没有江少游在这里的话,这丫的说不定张嘴就会吃人呢!所以……朱长军到也没对这狼王动别的什么心思。

酒足饭饱之后,江少游也没有再回朱长军给他安排的军区招待所,干脆就在柳如云这里,找了一个单独的小院住了下来,毕竟他这里还着一匹狼呢,如果住进军区招待所里也不方便,尽管有江少游在场,狼王绝对不会咬人,但是也怕吓坏了别人啊!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江少游吃了柳如云亲手为他做的精致早餐……当然,狼王也同样有着一份丰盛的炖牛肉,一人一狼吃饱喝足,然后就坐上了朱长军派来专门接他的敞篷吉普车,直奔军用机场而去。

一路上经过七八个小时不间断的飞行,等到了沙门市郊的一个小型军用机场降落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那架飞机还要连夜抵达贵南省,所以也没在这里多做停留,卸下了江少游一狼王后就又飞走了。好在这边也早就有朱长军打好了招呼,自有专人接待,如果江少游想要立刻赶回市内的话,机场方面也可以派车将江少游给送过去。

如果是江少游自己的话,他肯定立刻毫不停留地就直接回市里,急着去见他的市长姐姐去了。可是……现在带着狼王这个累赘,却是让他头疼不已。他现在本人还是寄住在周若诗的家里呢,总不能把狼王也给带去吧?

就算是他可以事先给周若诗打个招呼,而周若诗又不介意的话……就这么一个看起来充满攻击性的大家伙,估计市府大院的保安也不可能让它进去呀!

看来,江少游如果不想把狼王给送去动物园的话,就只能自己买一个房子……而且还必须得是买一幢别墅式的大房子才行,否则光只是狼王他都没办法安置了!

不过……沙门这边的房价可是一点儿也不便宜啊!市中心的房子就不说了,江少游也不会去考虑。如果是在市郊买幢独门独院的别墅的话……估计至少也得几千万上下才行。

可是江少游哪里有那么多钱去买别墅啊!

之前看着自己银行卡里的余额首次突破了七位数,江少游还觉得自己已经跨入了有钱人的行列了呢!不过现在一面临实际的问题,他才突然发现……就自己这点儿家底,其实也就是刚刚脱贫而已!

而且就这点儿家底,这次回家为了救回老妈和小妹,也差不多全都搭进去了,尽管后来那些绑匪都被江少游给干掉了,但是他打出去的钱却是至今都没有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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