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 所谓的藩国就是一帮二皮脸(2 / 2)
都已经明白了,跨越大海,给华夏帝国带来的无穷好处,是过去前所未有的。
另外,那些海岛之上大多数都是荒芜之地,少有人迹,更没有什么国度,例如吕宋,上面,只有一群率兽食人的野蛮人,而那些野蛮人,不但没有文字,就连语言都像是野兽在乱吠。
但是偏生这样的地方却有着数不尽的财富,矿产,香料,无论是哪一样,都会令一位正常的商人和开拓者为之疯狂。不光是来自交趾的商人出现在了那吕宋岛上,就连泉州等地的海商,在听闻了这个消息之后,已然组织了船队开始向吕宋岛进。
吕宋岛上,第一个永久码头已经开始修建。那些来自交趾之地的劳工,都努力地,老老实实地用他们的鲜血和汗水在这里谱写着一曲建设之歌。
而从交趾而来的工匠,正指挥着其中的一批劳工建设水泥窑、石灰窑和砖窑。预计,在半年之内,与铜矿和金矿相关产业的劳工人数将会过一万。
另外,在吕宋岛中南部,现了广袤的平原,这里,十分适合种植水稻,或者说十分适合种植占婆稻,在这里,炎热又多雨,一年三季甚至是四季都没有问题。
也就是说,这里一亩地的亩产,可以达到华夏帝国北方的六倍到八倍,为什么会这么说,得从北方适合种植的粮食作物说起,北方,更适合种植小麦,但是小麦的产量,一亩也就是一石半,已经是十分不错了。
再加上平时轮种一些黄豆之类的,两年下来,可获得三季,三季下来,也就是四石。
但是,稻米则不一样,一亩中等的水田,一季收获三石稻米根本是不要太轻松,而这里能够种植四季,那么,就是十二石,想比起北方来来,的确是夸张到了极点。
稻米,虽然说是南方人的主食,但问题是,在这个人都连饭吃不饱的时代,连树皮草根都想扒拉进肚子的时代,能有吃的,那就是谢天谢地了。
再说了,稻米的用处多了,既可以救济饥荒,还能够用来酿酒,还能够用来喂牲口。嗯,当然是在粮食能够完全满足老百姓需求的情况之下。
据传来的消息,吕宋岛中南部平原面积之广,怕是不逊色于一个巴蜀平原。而且这片平原地方水网密布,十分适宜种植稻米。
越来越多的好消息传来,这让本公子也不由得有些心动了起来。但是,让那些战俘和奴隶成为吕宋岛的主力军,这于我的想法和理念不合。
毕竟,那片岛屿,应该掌握在华夏民族的手中。于是乎,我决定召开一次内阁会议,以商讨可行性。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要说服这些人,影响他们的思路,为未来华夏帝国能够向四周扩张打下基础。
他们和我一条心之后,向周边移民,方能够真正地将这些地方变成我华夏帝国的疆域,所谓的藩国,再如何敬仰华夏,等到了未来那也就是一帮二皮脸。
“……陛下,您的意思是,从岭南一带迁徙百姓往吕宋?可是,岭南的百姓怎么可能轻易地背井离乡,去到大洋之外?”房玄龄先提出了置疑。“另外,若真的要迁徙百姓过去耕种。为什么要用岭南的百姓,难道说那些尚滞留在关中的大批流民不能去吗?”
“原因有二,其一,南方的气候炎热,而北方人,更能耐苦寒而难受那湿热之苦。那里的气候,与交趾中南部相仿佛,诸位想到也该知道,在向交趾出兵之前。朕前后向交趾派出了八千士卒,第一年因疾病和中暑而接受治疗的过了三成。”
我翘起了三根手指头。“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意思就是说这八千人里,在一年之内,就有过两千四百人因气候原因而受到了疾病的感染。”
“陛下所言甚是。”俺的老舅现如今的民政部尚书,嗯总算是替那房玄龄减轻了一份重担。凭着他的能力,很快就把民政部那一大摊子给弄得熟手。
作为在交趾呆过不少年头的舅父,在这方面想来比我更加的有言权,所以老舅起身开口之后,所有大臣都打起了精神。“这还不包括那些工匠、家眷……老夫在交趾呆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冬无严寒,但是,酷夏极为漫长,另外,蚊子滋生极为严重,毒蛇也是常年活动……老夫也曾经患过一次疟疾,幸好有特效药,不然……怕是光因为疟疾而折损的人手,至少会过两成。”
“而若是南方人的话,那样的气候,他们要远远比我们更加的熟悉,并且更能够适应那样的气候。老夫观察过很多次,长江以南的百姓和士兵,要更能适应交趾之地的气候与环境。而北方的,不但在适应性上要差上很多,而且更容易患各种疾病……”
听着老舅在那里侃侃而言,原本还有疑惑的诸人都不禁沉寂了下来。疟疾这玩意又称为“打摆子”,是由蚊子传播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人们一旦感染了这种疾病,就会突然冷、打寒战,之后又高烧、说胡话、神志不清,若不及时治疗,就会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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