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1章 联省自治与统一(1 / 2)
但是作为唯一有潜力对抗人民党地位的国民党总理孙逸仙本来就认为虚弱的中国应该是军政、训政与宪政三步走,对各在野党派势力及国民党内反对的声音作了很好的压制。正如他在张作霖“国家统一委员会”就职典礼上所致的贺词中说的那样:
“中国所走的道路,应该是统一、强大、皿煮的道路,但是皿煮不是一蹶而就的,前段时间所发生的总统贿选就是一个很好的脚注。
在军阀林立的前10几年,我一直期望建立一个军管的政|府、一个强有力的领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中国政局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此谓军政时期。军政时期优先消灭军阀土匪,应实行军管,现在这一步已经基本完成了。
训政时期优先基础建设与民权初步训练,应实行一党执政。只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才能够保证这一前提得已实施,而人民党无疑代表了这一政权基础。
宪政实行之条件是全国半数以上县市具有选举罢免地方首长之条件,公民具有发动创制复决之条件,则可以选举召开国民大会制订宪法,还政于民,实行多党竞争的现代政治制度。”
张汉卿在《人民党报》刊登文章,解读宪政阶段人民党是否会主动交出权力、实行多党竞争时说:“首先要申明,人民党是国家的领导者,但是国家的权力在人民。当一个政|党不能适应人民的需求时,他自然会被淘汰出去,人民党也不会例外。
为防止人亡政息,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导入党内的和国家的选举制度。即由党的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党的皿煮集中制,以限制个人的权力、集结集体智慧。在条件适当的时候,我们会导入国家|元首和行政主官的直选制度。
在国家完全统一后,将成立全新的国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监督政|府机构的权利。
我们将在立法部门之下设立一个行政监察委员会,以弹劾各级部门的行政偏差。此外,还将设立一个对政|府公务人员的考评机构,即考试委员会。这两个机构均隶属于国会,不受制于任何党派。
在行政、立法部门之外,还将设立一个不为各党派控制的独立的司法系统。这就是孙先生所宣讲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和加上监察院和考试院的五院制度的原则,当然,现实会有些变化。”
现在国家的最高权力集中在“国家统一委员会”中,它成立之初的第一个重要使命便是确立国体与政体。要知道经历了长期的战争,中华民国体制已经千疮百孔,人民党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是值得各派系需要认真对待的大问题。
虽然皿煮之声虽然不绝于耳,但是刚刚经历了一场贿选和一场大战,人们迫切需要的只是安宁,各派系需要的也只是有利于己的权力的再分配。张汉卿再一次运用远交近攻的手腕,使奉系人马不仅在军事上,而且在政治和经济上完全控制了政|府。
对于政权上交“国家统一委员会”,既得利益者的诸侯们不无意见,他们更倾向于建立一个慵散而不是集权的国家。这个传统从剿灭太平天国的湘军集团崛起开始,由于督抚们渐渐把军权、财权与用人权等揽在自己身上,因此,地方坐大,中央衰落。
中央集权的危机,在清政|府那里早有预感。尤其让清政|府震惊的,是1900年的“东南互保”。那时候,因为“扶清灭洋”的义和团运动爆发,清政|府向列强“宣战”。而东南各省督抚,却丝毫不理会清政|府的命令,反而与列强相约局部休兵,互保东南。
这个事件给中国人一个重要启示。1901年,梁启超就向中国人介绍瑞士联邦制,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地方自治传统,如果能采用联邦制,中国许多难题都容易化解。
因此,如何建立集权、分权新模式,清政|府也在思索。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参照东西洋各国立宪经验,以官制改革为突破口,重建中央与地方分权模式。
然而,清政|府毕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政|府,数百年的“家天下”思想已经深入骨髓,很难真正去分享权力。于是仿行立宪的原则,就成了“大权统一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也就是说中央政|府依然掌握实权,只是允许民众参与讨论政治而已。
但即使这样有限的让步,清政|府实际也没做得到,它真正的思路或者说“惯性思维”是——削弱现行督抚权限,各省新设督抚权限仅与日本府县知事相当,财政、军事权悉收归中央,反倒是要加强中央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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