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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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以梁家的条件不至于缺少仆人使唤,可是为什么非要林徽因动这个手呢?

男女之防,在古代是个很大的话题,可是在民风渐开的民国,西化的男女之间已经远远超越那种“授受不亲”的阶段。原本只是在私下里亲亲我我的梁、林二人,在医院里倒完全放开了。

张汉卿不是那种把妹不成就拔刀相向的心理鄙薄之人,但也不乐意见到这种场面,是个男人都会吃醋好不?

林徽因不避嫌在医院为之擦汗,让三个人大为不满:梁思成的母亲李夫人、她的倾慕者徐志摩、另外一个就是张汉卿了。

李夫人不满很正常,她是个传统人家的女儿,对于林徽因以恋人身份所做的事非常看不惯,因此连带着讨厌林徽因,以至于他们的婚事也直到李去世后订婚仪式才在北京举行。

徐志摩的不满是一种豁达的态度:即使林徽因开始对他爱理不理,我却为她肝脑涂地。不到最后一刻坚决不放弃,他用这种态度表达他的不满,很符合文人的气质。

张汉卿也很不满:对所有单相思的男女都一样,眼看着对方和异性有密切的关系,没有一点感觉倒奇怪了。也不知道他们私下里已经发展到什么阶段,张汉卿不吝想像最香艳的画面。

至于他自己在单相思期间还时常与谷瑞玉做做成人之间的游戏、也不妨碍他对于一凡有心有挑逗,直接无视了。在很多时候,男人既多情又痴情啊!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张汉卿决定放手了。正如“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就像你永远也感动不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一样,人家都到这种程度了,你再还掺和着有什么意思?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想想自己只所以喜欢林徽因,恐怕就是因为她骨子里装着的刺吧?一直被女人宠着,突然被遇到带刺的玫瑰难免觉得稀奇,也会激起男人天生的征服欲。但可能你得到后,发觉还要小心翼翼地捧着手中的玫瑰吧?

它是会扎人的!

正如梁思成在回忆中提到的:“林徽因是个很特别的人,她的才华是多方面的。不管是文学、艺术、建筑乃至哲学,她都有很深的修养。她能作为一人严谨的科学工作者,和我一起到村野僻壤去调查古建筑,又能和徐志摩一起用英语探讨英国古典文学或我国新诗创作。她具有哲学家的思维和高度概括事物的能力,所以做她丈夫很不容易…

我不否认和她在一起有时很累,因为她的思想太活跃,和她在一起必须和她同样地反应敏捷才行,不然就跟不上她。”

想想这样,还是任他行鱼水之欢的谷瑞玉及开始渐渐能够让他上下其手的于一凡更有意思。

“我和林徽因不是一类人,注定走不到一起去”,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既然她已找到自己认为的真爱,又何必强求呢?自己喜欢的,是她的那种要强和好胜之心,那就终其一生,自己努力给她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吧。

做出了这个决定,他甚至为自己的明智和看得开而感到敬佩,这才是男人!

在男女之事上,国人明显地偏袒男人,这倾向已经有两千年了…张汉卿是个很传统的男人。

这些心理活动只是一刹那的活动,一刹那间的疼痛,紧接着是一刹那间的轻松。张汉卿对林徽因的举动视而不见,却开始真正行起了他此来的目的:探望。

他向王庚夫妇致意,然后仔细地询问了梁思成的伤势,尽管瞎子也能看出来他目前已经没有大碍了。

一番没营养的寒喧后,张汉卿和梁启超聊起了这件事:“梁公,对这件事您有什么想法,尽管提出来。我张学良别的能耐没有,这件事还是能够负责到底的!拼势力拼影响,我不信他金永炎还能只手遮天!”

这不是张狂,说实话,只要张汉卿正式表态说要追究金永炎的责任,民国的法院还不得屁颠屁颠地夸他有法制精神。至于大总统那边,黎元洪有什么实力敢和他叫板?

只是梁启超根本不让张汉卿有发挥的余地,他是看出来了,张汉卿是在作秀给人看呢。示好梁家,没必要啊?梁家在文化界影响力是不错,但在军政两界完全是虚高的人脉,自己是知道的。

借梁家打击黎元洪?也不太像。自己虽然心不在政界,这北京的局势还是看得很清楚的。黎元洪夹在直奉两系当中,完全是个傀儡。金永炎虽说是他的四大金刚之一,却只是看着庄|严实际上是泥菩萨,一泡尿就能蹋了他。

想不清楚就不要想了,这些政治人物的心思都是极深的,连这位年轻的少帅都是。搞不清楚就不要掺合,所以这件事就当做一件纯粹的交通事故放手吧,这也是给梁家在变幻的世道积福、给子女一点爱:“到此为止吧,少帅,就只是一起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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