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萝莉即是正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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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吃食的向来都是靠墙摆放,一边架起简易的锅灶,另一边则摆上那么几张方桌、几条长椅,一个小摊子便有了。

程瑶坐在桌后,手里捧着个白瓷碗正在大快朵颐。一身破烂的乞丐装,却并没有被老板赶走。倒不是因为老板心善,而是在她身边还坐着个一身戎装的当兵的。

小摊的老板不认识那个当兵的,但他认识那身衣服。在他们文城,只有司令还有他身边的几个大官才能穿这身衣服的。

这兵荒马乱的年月,人命不如草芥,小老百姓可不敢去惹这些拿枪的。所以为什么一个军官会请一个小叫花子吃饭,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穿军装的自然就是白沐了,他刚借着苦肉计,骗过了司令。结果一出门,就看到了这个刚刚在自己杀人灭口的现场出现过的女孩。

按理来说,自己做的可是要这文城改天幻日的大事,容不得一点的破绽。杀人灭口被看到了,绝对是有杀错,无放过。

可为什么自己这么犹豫?

看着眼前这个认真对付食物的小姑娘,白沐开口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岳绮罗。”小姑娘抽空抬头,笑着回了他一句。声音柔柔软软的,满是天真烂漫。

白沐点了点头,而后语气小心而又试探着地问道:“刚才路过小巷的时候,你听到什么声音了么?”

“我刚才在巷子里听到有人在放爆竹,就跑过去看。结果看到你满手是血,还有个人躺在那。后来那些当兵的就跑过来了,我这才知道,原来是在放枪。”

白沐倏地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她没有看到……

犹豫了一下,白沐从军服的口袋里摸出了一叠大洋,约有十几枚,放在了桌子上。

“这些钱结完了这顿饭,还能有些富裕。你省着点花。”

说完,站起身,离开了这小摊。

在他背后,那个叫岳绮罗的女孩意味深长的看着他的背影,缓缓露出了微笑。

“Cut!”

监视器后的林玉芬站起身喊了一声,待摄影和录音都表示没问题,这才大声的对周围道:“好,这一场过了。各部门抓紧时间,准备下一场。”

“呼!”白沐一屁股坐回到长条椅上,长出了一口气。

“怎么了?”一旁的程瑶好奇的问了一句。

“没什么。”白沐摇了摇头,看着开始忙碌起来的剧组众人,又加了一句:“就是感觉这电视剧拍起来,和舞台剧差别有些大,不太习惯。”

之前他一直觉得,这影视剧拍摄和舞台剧表演,都是大差不差的东西。无非就是一个对着人演,一个对着镜头演罢了。

但实际拍摄了以后他才发现,这两者的区别,那可大了去了。

都不用说的太深,就说表演节奏:

舞台剧往往是一整段连续的剧情,不论是场景、台词还是演员的情绪,都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像一条线一样;

而影视剧拍摄的时候,却是按照分镜头来进行的,往往一个场景走到某个节点,导演喊“cut”,紧接着就直接切下一个场景,犹如一个个不连贯的点一般。

就像刚才的那段,接下来的剧情就是张显宗要带岳绮罗回家了。放在舞台剧里,这就是一个连贯的场景,他的情绪也都铺垫好了,就等着最后那一下的爆发。

但拍电视剧不行,因为还需要考虑到镜头、收音、打光、布景、甚至是群众演员的走位这一系列的问题。

如果是那些经验丰富的老演员,还可以保持自己的情绪,直到下一场开始。但像白沐这样的新瓜蛋子,这一中断情绪就直接散了,只能等下一场开机前再重新酝酿。

“确实不一样。”程瑶点了点头:“我们老师以前和我们说过,舞台剧的表演,展现的更多的是演员的艺术;而影视剧,展现的则是包括导演、编剧、演员以及其他幕后人员在内的,整个剧组的艺术。”

“你们的课还讲这些啊?”白沐有些好奇的问道。

“你们学校不讲吗?”程瑶比他还要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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