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九章规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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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璧君直接宣读道,“关于名扬公司推出的第三代爆款产品,因为考虑到前两代产品所带来的巨大影响,所以,我们在第三代的爆款产品销售方面,决定进行适当的放权。”

“首先,或许第三代爆款产品,名扬公司拥有百分之六十的销售资源代理权,其中的百分之四十的资源代理权限,名扬公司会通过对各个公司的审核,分别以不同的数量形式赠送出去。”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让步。

所谓销售资源代理权,就是每个公司,能从名扬公司拿货的固定名额。

换一句话,之前周扬推出的前两个爆款产品,销售资源的代理权,百分之百全都是名扬公司的。

也就是说,名扬公司想让谁拿货,想让谁当代理,谁就可以从名扬公司拿货当代理。

就像李长河那样的,哪怕你已经成为了最大的代理商,但是名扬公司还只是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让你滚蛋。

但是,这个销售资源代理权就不一样了。

你有了这个权限,就相当于这个第三代的爆款产品,你就永远都可以至少拥有这个数量的货。

哪怕是名扬公司,也无法给你取消,而且,如果你自己不想做的话,也可以将这个代理权转让出去。

总之,这玩意就跟股份一样的,这的确是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削弱名扬公司权利的一种方式。

但是听到这个消息以后,众人还是柠起了眉头。

虽然按理来说,无论是第一代的爆款产品还是现在的第三代爆款产品,那都是名扬公司独立研发出来的,这些代理权,哪怕一点不给他们他们应该也没脾气。

但是很明显,现实生活中,并不能按照这种绝对的逻辑行事。

名扬公司让出来了百分之四十的销售资源代理权,但是在众人看来,这是远远不够的。

要知道,名扬公司已经有两个爆款产品百分之百的销售资源代理权了!

现在这个第三代的爆款产品,他们竟然还要拿百分之六十的销售资源代理权,只留出来百分之四十的权限,让整个东海市所有的公司一块分!

东海市的化妆品的行业一共有多少公司?没有四十也有三十!

也就是说,平均下来的话,这些公司只能拿到百分之一,不到百分之二的销售资源代理权。

而名扬公司,自己一个公司就掌控了百分之二百六的代理权!

这样的改变,对整个格局来讲,其实没有太大的意义。

所以,众人才拧起了眉头,但是,他们也仅仅是皱眉而已,却并没有人敢直接反驳什么。

开什么玩笑,反驳了以后,被周扬直接踢出局怎么办?

沈璧君也有些无奈的看着下面的这群人,撇了撇嘴巴有些无语。

这个决策方案是她拟定出来的,毕竟是名扬公司拿出来的方案,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来讲,肯定是对于名扬公司比较有利的。

也就是说,这个协议,其实并不是沈璧君的底线,她在等着别人的讨价还价。

但是现在,却因为刚才周扬表现出来的那些强势,连一个敢还价的人都没有!

那现在要怎么样?

要不要就这样继续下去?

既然没有人还价,那么这个会议,就这样决定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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