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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费伦后半截话,阿牢勃然色变,一个劲点头,伸出!手颤颤巍巍地接过了费伦手上的药瓶,贴身藏好。
费伦瞄了眼阿牢身上正慢慢渗血的勒痕,翻手掏出瓶乌玉再造浆来,倒了些在塑胶手套上,双手一抹,往阿牢手脚上的细伤口涂去。
阿牢下意识缩了缩,但又忍住,乖乖让费伦涂抹,毕竟眼前这恶魔掌握着“地狱”,他还能怎么反抗呢?
少顷,丝丝清凉舒爽从四肢伤处升起,流入身体,与之前阿牢所受的生死符滋味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令他不禁呻吟出声。
再定睛朝那些勒痕看去,阿牢惊奇地发现,那些细伤口竟在慢慢地愈合。
这什么情况?阿牢百思不得其解,以他在监狱里静心学习的那些个知识来看的话,这根本不科学?可事实就发生在眼皮子底下,令他望向费伦的眼神就像在朝圣。
“呵呵,别这么看着我,总之你照我说的办,我包你至少能留住小命!”说到这,费伦随手捻起桌上的五块钱硬币,挟在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之间,拿在阿牢眼前一尺处慢慢揉捏。
阿牢惊恐的发现,眼前的港元硬币竟如橡皮泥般被费伦的手指肆意蹂躏,变化着诸般形状。
此时,费伦阴恻恻道:“如果你没成事,下场会比这硬币还惨!”
阿牢闻言,不自禁打了个寒颤。
“啪!”
费伦双掌突然合什,将那团硬币压在手心,再摊开时,他的左掌之中多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形硬壳子,哪还瞅得出之前的硬币模样。
“送你了,留个念想!”费伦左手大拇指随意一弹,那不规则的硬壳子就飞向了阿牢。
脸上现出恐慌之色,阿牢手忙脚乱地接住了硬壳子。等把硬壳子藏在兜内·他才愕然发现手脚上的勒伤已经完全愈合了。
“哦对了,还有这瓶药,给你留着,‘地狱,发作的时候就服一粒·我包你药到病除!”费伦在桌上搁下一瓶不知名的药丸,随手推开舱门,走了出去。
阿牢恶狗抢食般扑到桌前,两手扼住那瓶药,仿佛得了什么天大的宝贝。激动过后,他拧开瓶盖一看,发现里面只有少少的三粒药·瞬间就像被兜头淋了盆凉水似的冷静下来,知道费伦对暗杀蒋洪这件事没多少耐性,给他的时间自然不会多。
想通这点后·阿牢的脸色瞬间变得狰狞起来,咬牙切齿道:“蒋——洪—”
不得不说的是,其实阿牢还是多少有一点想不通,因为凭费伦刚才那一阵显露的本事,想要摆弄蒋洪并不是太困难,可为什么还要辗转找上他去搞这个事情呢?
对于费伦的本事,阿牢毫不怀疑,毕竟那个硬壳子还在他口袋里,就算江湖传闻有什么化金粉之类的障眼法·但被渔网线绑过的四肢上如今连点勒痕都没有这总不会是假的吧?
从澳门来的这一路上,阿牢早就挣扎过不知多少回,渔网线虽未像后面的“地狱”一样勒烂他的皮肤·但勒出血痕总还是有的。
可在费伦涂抹过那种药水后,眼下四肢肌肤已光洁如新,这就是证据、这就是神奇。
更重要的是·那番“地狱”滋味,阿牢这辈子只怕是忘不掉了,光回忆一下都觉恐怖,仅此一点就足够他为费伦卖命了。所以,费伦为什么不直接干掉蒋洪这件事,阿牢一时想不通就抛诸脑后不再去想了。
实际上,费伦让阿牢去暗杀蒋洪主要有三重考虑。
首先·自然是不在场证明。如今费伦在蔡江身边做事,这一点必须注意。不能不说的是·蔡江此人虽有点小争功的残念,但瑕不掩瑜,作为警察,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敏锐的办案直觉且嫉恶如仇。
费伦破案靠的是在轮回空间中积累的经验和身体本身的“五识”优势,视觉听觉嗅觉都强于常人数十倍,往往能在案发现场观察到第一手的线索。
而蔡江所拥有的办案直觉其实是一种由经验积累出来的联想力,虽然苦无证据,但在他的闪念中第一个联想到的人十有八九就是真凶,加上他嫉恶如仇的性格,一旦被咬上,那就是疯狗啊!
虽然费伦是从轮回世界归来,但还没有变态到“反人类反社会”,因此觉得还是为警察部留下蔡江这样的警察为好,但又不想让他咬上,自然需要一点点的不在场证据。
其次,虐蒋祺扬。一旦蒋洪身死,蒋祺扬还没上位的话,相信正兴想砍死蒋祺扬的人恐怕能从中环排到铜锣湾。
上两回蒋祺扬在记的表现堪称嚣张,根本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可费伦是什么人啊?自打他的小队跟天神小队和恶魔小队三强鼎立以来没人能踩在他头上比他更嚣张(顶多一样嚣张),可这祺扬偏偏做到了,不虐他虐谁?
最后一点,目前东义也很乱,随时有可能分家,如果蒋洪一死,说不定连正兴也会跟着乱起来,到时候全港九字号最响的两家社团可能重新洗牌,而每每洗牌的时候恰也是社团实力最薄弱之时,警方正好可以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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