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9章 被迫离开中国公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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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在上文说“我们从新文化运动者的立场,不能不宣告叶部长在思想上是一个反动分子,他所代表的思想是反动的思想”。这里的“我们”,很清楚是指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者”,包括已被军阀杀害的李大钊,刚被中共开除的陈独秀,正在与新月派论争的鲁迅,仍在教书作文的钱玄同、周作人、高一涵等等。他们已与胡适分合不一,但胡适仍从尊重历史的角度,出面为他们曾经共同从事的新文化运动的正当性辩护。而他面对的,是拥有政、军、财、文权力资源的国民党,但他竟说这个党这个政府及其代表的思想都是反动的,这不能不让胡适的很多朋友为他捏一把汗,也不能不为胡适的大无畏精神折服。

胡适此文在列举三项事实证明“国民党是反动的”,还用了大半篇幅,从历史和理论两方面,指出国民党对于新文化运动和中国旧文化的相反态度,都不是孤立的、偶然的:

这样就从根上揭示了,国民党的运动是一种极端的民族主义的运动,自始便含有保守的性质,便含有拥护传统文化的成分。因为国民党本身含有这保守的性质,“故起来了一些保守的理论,这种理论便是后来当国时种种反动行为和反动思想的根据了”。

胡适说:“这种一时的议论,便很可以助长顽固思想,养成夸大狂的心态,而阻碍新思想的传播。”

毫无疑问,胡适的这些先见之明,已经完全被蒋政府在后来的一系列行动所证实。

胡适此文也毫不客气地指出,国民党登台执政以后,已全然背离孙中山所说“吾党欲收革命之成功,必有赖于思想之变化”的遗教。“所以他们天天摧残思想自由,压迫言论自由,妄想做到思想的统一。殊不知统一的思想只是思想的僵化,不是谋思想的变化”。

“现在国民党所以大失人心,一半固然是因为政治上的设施不能满足人民的期望,一半却是因为思想的僵化不能吸引前进的思想界的同情。前进的思想界的同情完全失掉之日,便是国民党油干灯尽之时。”

对此,蒋政府后来的失败也给予了证实。我们不能不说,胡适对蒋政府的断言,是历史的结论。

胡适任中国公学校长期间,学校向政府申请立案问题尚未解决。虽然学生们报考中国公学并没有因为胡适遭到国民党政府的“警告”而受到影响,但毕竟立案问题关系到将来学生毕业的前途。

正如1929年11月25日,一位名叫陈国俊的学生,在《中国公学三日刊》上发表的名为《学校立案问题》一文所指出的,立案问题对于学校的名誉和学生的前途都关系重大。当时的很多规定对于未立案大学的毕业生有诸多限制:如不能当律师,不能考县长,不能当省立中学的教师等等。

胡适曾为学校立案作过多次积极的努力,1929年8月1日,胡适写信给当时教育部的部长蒋梦麟和次长马叙伦,报告中国公学申请立案却被上海市教育局延误的情况,希望教育部派人调查此事并促成立案。但是,这是个专权的社会,教育部的部长蒋梦麟和次长马叙伦自然有心无力,此事终因胡适当时对时政的批评等种种原因而一直拖延。

到了1930年初,胡适不愿因为自己的思想言论影响学校的立案,影响学生们将来毕业后的前途,于是向校董会提出辞职,并于1月12日获得批准。

2月8日,胡适发表辞去中国公学校长公告,公告说:“我自民国十七年四月底到校任事以来,已近二十个月了。这廿个月之中,多承诸位同事的努力和同学的体谅,我的职务实在是很轻松的。”胡适接着说,中国公学已达到学生上千人的规模,自己的管理能力有限,因此辞去校长之职,推荐马君武担任校长。辞职后自己准备结束一些学术研究工作,然后到美国耶鲁大学讲学。

公告一出,中国公学的教师、学生都很震惊。

2月14日,中国公学全体教员召开大会,议决以黄念远、胡耀楣为代表,竭诚挽留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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