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来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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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玉时,楚慕怜与元泽是亲眼看着凤臻她一手扶门框,脱下鞋子从里面掉出来一块白玉。

还好,并没有被刚才的奔跑而损毁。

根本没注意到元泽那表情,简直眉头都要挑到后脑勺了。尤其是将玉佩递给他时,那一脸震惊后嫌弃至极的表情,默默退了一步连碰都不敢碰。

当然了,谁会想到这女人竟然会把玉佩踩在脚下!还真是……熏眼睛。哪怕藏在亵衣里也比这个正常吧?如此侮辱凌家信物就不怕人来报复吗?

最后还不是楚慕怜苦笑着收起来的。虽然没有什么奇怪的气味,但玉面上有一层细密的汗液。

凤臻不依不饶,用元泽不屑的话来说“全然不要脸”,得寸进尺地向楚慕怜讨了三个许诺。

楚慕怜也只能勉为其难答应着,不过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不损害国家利益,二不违背今上禁令,三不杀人纵火。

因为他是个文侍,没有能力去杀害任何人,更别说国法不容。

凤臻当然明白,也没打算让他去做些什么。只不过目前为止她脑海中所想之事只有一件,且还不可为外人道,尤其是眼前人。

还没想到有些什么能交给他代劳的,便先口头上立个约定。待日后想好了,楚慕怜必无条件服从。

两人走后,凤臻这才幸幸回到内院。

此事在凌雪的带领下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

丫鬟们的仗责罚过了,该搜查的地方也都搜查过了包括自家弋渡院和忘忧院。不知她用了什么方法,如何说服的老夫人。

弋渡院和诺卿院都没搜查出个结果来,倒是忘忧院,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找到好几个,个个价值不菲。想来怕是赵贤还没来得及藏起来的东西。

赵贤说这是她从娘家带来的,无论真假根本无人跟她计量。因为此番好戏自然是做给老夫人看的;也因为那堆东西中没有苏诺苦寻的夜光杯。

最后,是汐儿上报说看到忘忧院中有人鬼鬼祟祟,以调查为借口带着苏初若姑姑,几个婢女一起去了忘忧侧院,从一颗被翻新过土的树底下挖出了夜光杯。

证据确凿,二少爷及二夫人都百口莫辩,老夫人失望至极,欲惩罚之时,香儿再按照约定现身,亲自指认了苏显晴,说不日前她来过诺卿院,以二夫人的名义要走了夜光杯,说是拿去把玩几日。

苏显晴来势汹汹,根本容不得香儿拒绝。

“当时晴姐姐说只是拿去赏玩几日便归还,香儿也没想到二夫人会如此不珍惜三少爷的心爱物件儿。说不还便不还,还随意丢弃。可真是……求老夫人替三少爷做主呀!”

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闻者心碎。

以赵贤那张牙舞爪的脾气定然受不住这番冤枉,拽着香儿又是踢打又是扯头发挠脸,拼命喊着“你这该死的下贱东西,竟敢把屎盆子扣我头上?我没有!我没有偷过什么夜光杯!”

此刻,再由汐儿带领着诺卿院的一干婢女通通跪下所求公道,末了,又假装问道:“香儿姐姐确定是二夫人指使晴姐姐来拿的吗?会不会……晴姐姐误会了二夫人的意思?夜光杯也许真的与二夫人没关系……”

这一句话是得,可谓整出戏的重点,又表达得恰到时机,把几人的心理把握得死死的。

一来给了赵贤个台阶加提示,以她的性子,为了保住自身清白,什么罪责都会想办法推出去,什么事情都会去做。

从当时赵贤的态度上便可看出,她不住用力点着头,“对对,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夜光杯,我根本没让显晴去拿过。是她自作主张见财起意,与我无关!”

二来,挑唆赵贤与苏显晴的主仆关系。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赵贤不是什么三从四德的良媳,所带出来的丫鬟也定然不正直之辈。

见自家主子自己做错事情,却眼睛都不眨一下地将罪责统统推到自己头上,不理解,也忍不住委屈当即便与赵贤对质起来,抱着个鱼死网破的态度。

由于平时被赵贤宠溺惯了,她可能没考虑到丫鬟与主人之间的差异。对于越有权势的人家来说,即便自家媳妇品性不端,秉承着“家丑不可外扬”这话都会强行遮掩下去,绝不外传。

而丫鬟,若放聪明点儿,有过改过,改不了了要么赶出去,要么关入柴房活活饿死。真正的“死不足惜”。

可惜苏显晴没有看透这个规则。

吵来吵去,老夫人头都大了,也容忍不了府中有如此劣行的侍女,当即命人将苏显晴直接押送官查办,无论清白与否,永不得踏入苏府一步。

此事,便也这般了结完毕了。

只不过,在老夫人见到姗姗来迟的凤臻时,眼神中仍存有隐藏不了的厌恶,与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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