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规则(1 / 2)
这次,她没那么随便了,把柱子当成门,敲了敲,引起对方注意才踏入囚室。
她在魔族旁边站立了一会,才蹲下身子,托着下巴观察了他半天,什么都不干只是蹲着看,直到对方不耐烦,他微喘着气撑起头颅,银蓝色的长发猛地一甩。
“拿走,滾!”
玥双手、两脚紧紧抓着地面,只让披风被掀起。
原来他有在听他们说话。
她轻笑,戳戳他如树皮般干枯的手背,真可怜,这是长期缺水的缘故。
“谢谢!留一份蔬菜汤给你。”其他的她全要了。
他不做声,别过脸,也不吃,继续虚弱地趴着、躺着。
通道对面的囚犯,看着她一点一点把丰盛的午餐从一边搬到另一边,唾液都淹到胸口了。
满足了自己、老人和云翳,还有狱卒的份,她开始在囚室叫卖午餐,不说,销售现场激烈,这班嗜血的家伙对美食不是一样无法抗拒吗?
只有那个不吃人间烟火的霆霓在瞪着她看。
“你刚刚在看什么?”
她装着没听见转身回自己的囚室,未果,披风被霆霓拽住,她道:“没什么。”
嘴角都翘到眼角了,还说没有。
“那个囚犯怎么了?你又想干什么?”
玥瞟他一眼,轻笑:“霆霓,你真是好奇宝宝。总是想一切都握在掌中的习惯真不好。”
“我唯一不想被说三道四的人就是你。”
霆霓在说话,跟一个小女孩?囚犯们边吃,耳朵竖得老高的。早前就听闻他们将迎来一位身份特殊的囚友,想不到是邻国王子,霆霓跑进监狱是观光吗?
听说他连夫人都带出来了,女孩一直唤为“夫人”的美少年便是,的确俊美得不可方物。那这个小女孩,是给夫人的使唤丫头了。看她活蹦乱跳的周旋在每个囚室,一眼瞧出客人所需,是个机灵的小丫头。
一只活跃的小白兔,她为何能不受监狱影响自由出入,似乎变得不是那么的值得介意。
至于他们被捕收监的理由未免牵强,是雷光小题大做而已。
玥端正地坐在地上,给老人家倒酒,一杯接一杯。
“那出不去的意思是?”她问。
酒肉穿肠过,几杯下来,老人家也变得热肠子。
火之国禁止居民区内任何理由的斗殴。若真要干架,需要递交申请,地方官审核,再轮排,最后到指定的格斗场了结。
一旦发生没经许可的打斗即会被送进监狱,就是这里。
如此繁琐的程序,等通知下来,战意都消失了。这种用强硬手段压抑人性,不,魔性的规定根本就是违反生存权利的。
老人家摇摇头,他的胡子在笑。
监狱就是火之国打架斗殴的合法场地之一。
而被送进火之国监狱的下场,别说霆霓这等级的魔族——他是怀着不明目的自己跑进来的,那末也能凭着身份和力量出去。这里说的是比霆霓低级别的,没能力自己越过结界逃跑的,恐怕就如老人家此前说的,这辈子都别想出去。
为何?
按照监狱的规定,只有在头顶的斗场上,一组两魔族的对决,被打败的那位才被允许离开监狱。
“这么说,你总是赢,所以才一直被关在这里?”就是很强的意思了。
老人笑。
“没办法,在关键时刻总是忍不住给对方致命一击。”说时,下垂的眼睑无力撑开,失神的眼睛露出嗜血的热情。
是,是吗?那他还真不走运。
玥弯下身给老人家再倒满满一杯。
“那,你在这里呆多久了?”
“这,记不清了,囚犯不会总呆在一个地方,不间断辗转在不计其数的监狱,两百年,三百年又有什么区别?”说罢,他握着酒杯一饮而尽,突然当的一声,酒杯掉落地面,他睡过去了。
两、三百年?一直打败对手就永远不得离开?这是什么个逻辑?
霆霓跑进这个不能出去的监狱,他安得是什么心?
两三百年不知道,两三年也不清楚,两三天倒是很快过去了。她甚至连找霆霓问个清楚的闲情逸致都没有。
这几天,她尝尽火之国的佳肴,而那个病恹恹的家伙只是喝过两口蔬菜汤,还是被送餐的灌的,他好像一心求死。
“这个是火之国特产的枣子,不甜,口感也不怎么样,要尝一下吗?”她脸上堆满笑容迎上霆霓,是称职的服务生。
食物是最能使人放下戒心的东西。
“我没有东西可交换。”霆霓冷淡地拒绝。
对霆霓这种冷血魔头效用不大。
“哎呀,免费试吃,这么难吃的东西,销不出去,但又不想浪费。”
“那我要,那我要!”他身后的囚犯争先恐后地道。
他倒不觉得人类小孩会挑食,而且后面还有很多吃腻监狱饭堂的家伙。这回大方免费送是想干嘛?玩腻了售餐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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