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好戏还在后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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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

对于这句诗,谭惜恐怕最有感触,因为她这段日子刚刚经历了一场不堪回首的噩梦。

妞妞还处于调养阶段,不适宜接触外界太久,谭惜就让矮子曹阿瞒带她回了里屋。而仙子对这个小女孩颇有好感,方才竟然破天荒地走下神坛,与她做起了拍手小游戏,那抹笑容纯天然到像是未经世人踏足的草原,看得萧云一愣一愣的,这会儿意犹未尽,她也跟着去了里屋。而饭馆也没有顾客临门,显得冷清,只剩下萧云和谭惜,还有依然蹲在门口抽烟的老头。

“姐,妞妞她爸呢?”萧云品着茶,随口问道。

谭惜一愣,原本还笑意盎然的脸庞急转直下,瞬间变得愁云密布,眼神也黯淡了下来。

“他怎么了?”萧云瞧着不对劲。

“他跑了,不声不响留下一张离婚协议书,然后就跟一个买衣服的富婆跑了。”谭惜强颜欢笑道。

“妞妞她知道吗?”萧云皱着如刀双眉,也许没有多少交集,他怎么也想不起那个人的样貌了。

“没告诉她,她也很少问。”谭惜垂着眸子,说话有气无力,这段日子都不知是怎样硬抗过来的。

“什么时候的事?”萧云问道。

“搬出瓮中鳖之前。”谭惜紧攥着拳头,强忍住就要夺眶而出的泪水,她太累了,女儿要照顾,生计要自寻,就连家也要寄宿,也不知她两只单薄的肩膀能否扛得住茫茫前路的千斤压顶。生活有时就是这样弄人,就像是一场俄罗斯方块的游戏,不停地有不规则的事件突如其来地掉下来,你得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判断该把它们放在哪里。但最糟糕的是,有时还没想好放哪里,麻烦又接踵而至了。

“原因是什么?”萧云修长手指轻轻瞧着桌面。

“嫌弃我是一个鸡呗,不干净,又说和我过日子没激情,没盼头,腻了。”谭惜自嘲道,然后拨了拨额前的头发,笑了起来,且一发不可收拾,越笑越大声,越笑越放肆,但下一刻就风云突变,甚至没有任何的过渡,她突然就开始嚎啕大哭,凄厉,无助,似乎要将这段日子里的所有委屈所有苦痛所有磨难都化作泪水,一次发泄个够。

萧云没有劝阻,也没有安慰,只是静静在旁陪着,任由她将深埋的情绪挖掘排泄干净。

门口的老头也无动于衷,默默抽了几口烟,然后弯下腰,不停地咳嗽,每一次都从咳入心肺。

哭了有十分钟,谭惜才渐渐平息心情,接过萧云适时递来的纸巾,似乎感觉到一丝羞意,别过脸去,不让萧云见到自己现在的狼狈样,一边擦拭一边啜泣,直到眸里不再出泪水了,才转过来,两眼红红的,像兔子,垂下头,喟然长叹,低声道:“一个人要走多少路,才能看到天堂,而又有多少人是在奔赴天堂的路上才发现,天堂其实早被自己错过了呢?常听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没有婚姻,爱情将死无葬身之地。我信了,所以就跟那个人结了婚,原以为可以幸福美满,却没想到所谓的婚姻,终究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一条不归路,当我们走上这条路的时候,就注定受到伤害,注定不能原样的走回头路了。我现在多么希望可以重新来过,多么希望那个伤心的人不是我,可惜,现在那个伤心的人只能是我,而不是那个人。”

“姐,别这么悲观,会有那么一天,有人要感谢那个人,幸亏他放走了你。”萧云微笑道。

谭惜一怔,眸子骤然明亮起来,原本沮丧的神情也消失殆尽,坚定道:“嗯,会有那么一天的。”

萧云嘴角微翘,他明白,刚刚经历了一场失败婚姻的女人缺的不是安慰,而是给予她继续前行的勇气,显然,他做到了,他似乎总有这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本领,抿了一口茶,轻声道:“姐,我最近开了一家公司,正缺人手,你要是没什么事情,就过来给我帮帮忙吧,但先说明啊,公司刚起步,工资可能不会太高,每个月3000,你觉得怎么样?”

谭惜刚才哭得昏天黑地的,脑袋有点发懵,乍听到萧云这消息,一时没反应过来,只瞪着大眼睛。

“怎么,嫌低啊?”萧云挑挑如刀双眉,戏谑望着这个不敢置信的女人。

“不是不是。”谭惜赶紧摇头,总算恢复如常,“我是觉得我啥也不懂,去你公司不是添乱吗?”

“我认为你能够胜任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东西,可以边做边学,不急。”萧云微笑道。

“可是……”谭惜蹙眉道。

“没什么可是不可是的,就这么说定了,我最讨厌磨叽了,明天你就带上身份证去公司,找这个人报到就成,地址电话什么的,名片上都写得很详细,如果有什么问题,到时候再给我打电话。”萧云给了她一张古一语的名片,然后不等她回话,也不等她反悔,就一口喝完那杯茶,腾地起身,跑到门口,蹲下来跟老头聊天去了。

谭惜望着手心的这张名片,眸子又忍不住迷蒙了起来,她明白,萧云这是在帮助她走出困境。

患难出真情。

“我长得很滑稽吗?”萧云疑惑道,蹲在旁边的老头总是对他微笑,脸上的皱褶一道道,像沟壑。

“不是。”老头乐呵呵道。

“那你为什么老是对着我笑?”萧云问道。

“因为我喜欢你。”老头不假思索道,笑容更盛了,有点老夫聊发少年狂的味道。

“……”萧云只得苦笑,狂摸鼻子,来掩饰那份饮不尽的尴尬。这句话,要从一个女人口里说出来,会很浪漫,可要是对方是个耆耄老人的话,那就只剩下汗颜无语了,就跟现在的萧云一样,如同《围城》里的方鸿渐第一堂课不断口误后的状态,只得默默咽下这枚自讨苦吃的苦果,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老头手里那根泛黄的竹节烟斗上,由斑驳的杆身可以看出,年代已久,萧云试探着问了一句,“我能抽一口吗?”

“这水烟,你抽得惯?”老头指了指已经乌乌发黑的装水筒,笑着问道。

“不碍事,我家老爷子也好这口,以前偷偷抽过。”萧云微笑道,瘾君子的做派欲盖弥彰。

老头不作过多阻挠,将这根几十年从未离过身的竹节烟斗递给了萧云,并递给他一小撮烟丝。

每年只盛产五十两的特供中南海烟丝。

萧云熟练装好烟丝,掏出一根火柴点燃,动作舒缓而流畅,烟丝燃烧成一丁火球,他便咂巴咂巴抽了起来,烟味虽呛人,但过后却有一股清香味,令人回味无穷。这样子抽烟,确实要比抽中华、五叶神之类的手夹烟有滋味,萧云没几下就抽完了那小撮烟丝,还显得意犹未尽,但还是忍住了,将烟斗还给了老头,然后看似无意实则有心地问了一句:“曹爷,你能帮个忙吗?”

“可以。”老头竟然想都没想就应了下来。

“你不问一下我要你帮什么忙,就答应了?”萧云也觉得不可思议。

“不用。”老头微笑道,捧着烟斗,像往前那样缓慢点燃,再缓慢抽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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