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余笙个人工作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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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在程刚的陪同下,简单参观了景园的各个分场所,尤其是红叶山上居然有一个别墅群,这才是景园最核心的地方。

根据程刚的介绍,这些别墅是黑金以上会员才能入住的地方,区别于山下的酒店,别墅并不是只有一种风格,有小桥流水,有桃园诗意,各种类型都有,注重私密性。

最后程刚带着余笙来到8号别墅,替余笙录好指纹,只要余笙没有销卡,8号别墅只属于余笙,不会再对别人开放。

浏览完后,余笙也有些累,直接在8号别墅休息,嘱咐程刚,一会唐朝娱乐的人来了,直接带到8号别墅。

其实唐朝娱乐的何总监,带着两个助理早就到了,用公司的黑金卡开了一间会议室,本来是想表示对余笙重视,其次也是从齐洪那里知道,余笙在帝苑有一套别墅,人家不差钱。

不过等了半个小时也没见动静,何总监赶紧给齐洪打电话问问怎么回事,你有钱归你有钱,你这架子也太大了。

刚和齐洪通完电话,程刚就敲门进来了,何总监也是这里的老顾客,所以认识程刚,不过平时只是正巧碰见才会聊两句,没想到这次程刚尽然亲自来了,何总监顿时觉得自己挺有面子,起身相迎。

“何先生,您好,余少目前在8号别墅休息,一个小时后我会安排人带您过去,在此之前还请您耐心等待,当然您要消费任何项目,余少也交代了,全部走他的卡”程刚没有和何总监寒暄,直接交代了余笙的安排。

何总监满面的笑容,顿时僵住“余……余少,是余笙吗”

“是的,何总监”

何总监听到肯定回答也是头晕目眩,不过想到什么,赶紧出声问道“余少的卡是……”

“至尊”

程刚只是吐出两个字,何总监立马“嘶”的倒吸了一口凉气,至尊,居然是至尊,心里虽然翻江倒海,但还是很快恢复清醒,慎重的说道“好的,麻烦程总监了,我们就在这等会”

“何先生,有需要随时安排您的专员处理,我就先失陪了”黑金以上会员都会有一个私人专员,客户每次来景园,所有的安排私人专员会协调统筹,余笙的私人专员是之前接待他的小曲。

待程刚出门后,何总监立马掏出电话,给公司的一名副总汇报了情况,这明摆的,自己的级别已经不够了。

这种判断根本不需要任何其他证明,一个至尊会员就够了,只要是常在景园玩的,甚至只要是这个圈子的,没有人不清楚至尊会员意味着什么。

比景园更高端,更私密,背景更深厚的会所有没有,绝对是有的,但这并不代表景园的至尊会员,是哪个阿猫阿狗都可以获得的,据何总监所知,整个景园也只有四位至尊,现在加上新晋的余少。

通俗的来说,这个至尊会员真不是有钱就可以的,何总监以前见过一个晋西来的富豪,有钱到什么程度,劳斯莱斯的保险柜里,随时放着几百万美金,就这样的人,要一张至尊会员没成,恼羞成怒,扬言要让人砸了景园,结果第二天就被市局的带走,然后抖了一屁股屎,从此只能在牢房里唱凉凉。

上京是什么地方,是人都知道,一块板砖砸下去,十个人,九个处长,还有一个是厅局,就这样的生态环境,景园的至尊会员从来没超过五个,可想而知没有一定背景,能被主动邀请?

现在何总监可是没有之前那些心思,老老实实的带着两个下属等在会议室,至于程刚之前说的,让何总监要消费,可以走余笙的卡。

别开玩笑了,你是他朋友,还是他亲戚,虽然别人真的不是要客气,但人贵有自知之明。

8号别墅,余笙其实就小憩了40分钟,当然今天的一切,也是林景秋让余笙这样做的,这是一种心理战术,余笙目前的情况确实需要一家经纪公司挂靠,但位置不对等的情况下,需要的是通过手段把位置摆过来,再去谈具体问题。

余笙自己心里也清楚,凭借自己前世的资源优势,加入唐朝,只会让它更壮大,那么上车后坐在车头就更重要了。

钱嘛,谁也不会嫌多。

别墅大厅,余笙和林景秋简单再沟通了两句,就接到程刚的电话。

“余少,现在我安排人带何总监他们去别墅吗?还有他们公司的李副总也来了”

“嗯,让他们过来吧”

几分钟后,李副总带着何总监及两个工作人员到了,余笙起身去接,心理战术是手段,尊重别人是尊己。

“哈哈,余少,久仰久仰,年少有为啊,鄙人唐朝娱乐行政副总李波”李波年过四十,微微发福。

“你好,李总,过奖过奖”余笙和李波握完手,将目光投向李波身后的三人。

“余少,我介绍一下”李波指着身后第一位,西装革履,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人说道“这是我们公司艺人部总监,何永强,旁边两位是小张,小吕”

“余少,您好”余笙挨个都握了手,然后请三人落坐。

所有人坐定后,余笙介绍了一下旁边的林景秋和王锦龙,李波也是一一握手,口称幸会。

接下来余笙把自己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这次李波没开口,而是何永强笑着说道“余少,这个问题您不用担心,现在网上虽然看起来杂乱无章,但主要是因为没有一个宣泄口,只要余少开通一个微博,发表一个声明,这些流量最终都会转向微博,至于具体能转化多少粉丝,还需要其他的操作”

“好,我相信贵公司实力,一是齐老师和我算是好朋友,二是我需要贵公司的渠道和人脉,所以对于这次合作,我信心十足,接下来,林助理会代表我沟通”余笙向后一靠,就不在说话。

林景秋首先提出,余笙个人工作室注资,由双方共同按照比例分配,同时相应的,工作室股份要与唐朝股份置换,具体的转化率,双方可以协商,依据是唐朝娱乐市值的平均值。

其次余笙个人工作室拥有完全的自主权,母公司安排各类代言,活动,专辑发行等等,只有建议权。

等等一系列事宜,林景秋事无巨细的进行了说明,结果对面四个人听傻了,这到底谁才是母公司,这怎么听都像是余笙占了大便宜。

李波代表公司的利益,当然不可能这么草率的答应,双方进行了两小时的扯皮,最终还是林景秋胜利了,当然合同条约也稍微的做了一些改动,都无伤大雅。

余笙给程刚打电话,借用一下景园法务团队的律师,李波也给公司执行总裁进行了汇报,然后也叫了公司的签约律师,双方最终签订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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