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喜欢男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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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小心一点。”秦奕年确定她站稳后,松开了手。

面前的女孩子穿了件白色的蝙蝠袖镂空毛衣,下面是条九分的牛仔裤,露着一小块脚踝,脚上是一双现在流行的小脏鞋,很清纯又很青春的打扮。

和这里每位盛装出席的人都不同,在人群中也格外的惹眼,所以在她进门时,他就第一眼发现了。

“嗯”李相思点头。

似是注意到她瞳孔闪烁,秦奕年问,“怎么了”

“没、没”李相思摇头,眼神飘移。

“有话就说”秦奕年蹙眉。

到底是那方面不行

还是真喜欢男人

嘤嘤

这样的话要怎么说啊

李相思心里直叫苦,舔了舔嘴唇,视线躲避的落在了他笔直的裤腿,往下还有程亮的皮鞋上,顿时脱口而出,“我只是觉得,你还是穿军靴比较帅”

虽然是搪塞的话题,但其实也是她的心里话。

就像是第一次在酒吧里遇到时,他脚上蹬着那双军靴时一样,特别an,整个人都散发着强大的气场,所到之处,随便一个眼神,都能令人心头发颤。

“军靴”秦奕年挑眉。

李相思见话题被转移,狗腿的连连点头,“嗯嗯,帅得一塌糊涂”

秦奕年低眉,视线落在自己黑色的皮鞋上,眉尾不易察觉的轻扬了下。

老管家从别墅里出来,走到她面前,“相思小姐,老爷子让你进去呢”

“我知道了”李相思忙应。

寿宴一直进行到了八点半左右,外面的夜色已然转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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