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二十二章 超人大对决(三)(2 / 2)

加入书签

白天益无趣地回答:“我当然清楚,也不敢忘。不然,我早就通知高远风取消约战了。王叔放心,超人决战我自会身先士卒不惜一死,也不会有半点留手。高远风清理战场,跟我没有丝毫关系。我虽然对你们的安排不喜,但我毕竟姓白啊。”

“噌、噌、噌······。”

不等白无畏继续说什么,北边排成城墙一样的云梯上,攻城弩开始发射。射的不是南岸,攻城弩射不了那么远。而是对着作为战场的湿地居高临下地射击。粗重的铁制箭矢,在攻城弩的强弦弹力下,狠狠地,重重地扎进水里,泥地里。

一次发射的攻城弩,刚好是半数,另外一半待命。待命的攻城弩旁,都有一人举着千里眼,观察划给他分管的那片区域。

高远风在扶灵回渤海的时候,让人大力搜集晶莹透明之物,不管贵贱,打磨出好几副千里眼。这次需要的数量过多,高远风想了个临时方法,召集功力属性是水属性的超人,凝冰成境,紧急打造出不少一次性千里眼。本就是冬天,再让水属性武者使用的话,用上几个时辰还是可以的。

南边白云战队一些人急得跳脚,却没理由出来反对。远处观战的其他势力,某些能猜到高远风为什么如此干,大多数人却莫名其妙,高远风花那么大代价射无人的湿地干什么,一杆攻城弩箭杆的造价可是不便宜。难道是为自己的低阶超人安置落脚点?

某些人意料之中而其他人意料之外的异动出现了。异动当然最先出现在千里眼里,“那里有水动,给我射!”

七八架云梯上,攻城弩朝无风而自动的水面强力射下攻城弩。“噗、噗、噗······。”随着攻城弩重重地扎进水里,有些地方水动更为激烈了,有两处地方忽然各蹦起一个人来。但没蹦跶几下,又重重地跌回水里。

“呵哈哈哈。”观战的不少人大笑

(本章未完,请翻页)

,笑白云偷鸡不着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竟然事先藏了一些超人在水里,准备超人大战时偷袭对手。可惜被高远风识破了,先来个瓮中射鳖。

武者胎息期就可以不怕潜水,超人在水里完全可以呆几天几夜。如此藏兵,不能不说是妙计、毒招,但也有一个弊端,就是因为水的阻碍,超人的神识大大受限,根本发现不了几十几百丈甚至几里开外的云梯和攻城弩。何况此时没到开战的时刻,藏在水下的超人担心被人发现,绝对不会外放神识。于是他们一个个憋屈地成为攻城弩的标靶。

南岸白云超人的心在滴血,却不能站出来说那是他们安排的,还要竭力否认才行,不然高远风完全可以不守约。

攻城弩的角度在调整,慢慢往远处抛射以打草惊蛇,然后备用的攻城弩在千里眼的指导下,精准地射杀被惊动的‘蛇’。

随着距离的扩大,攻城弩的杀伤力没那么强了,不少水下超人蹦出来四面张望一下,狼狈地逃回南岸。

清理到湿地的将近一半,攻城弩的弩箭用完了。数千根弩箭,射杀了多少超人不知道,露出水面之后或重新跌回水里,或受伤逃逸的,也有没受伤的一共有接近二十人。

观战者中有人大笑:“刚才有些人说高远风浪费箭杆,哈哈,就算只杀一两个超人也足以值回所有箭杆的价值了。这次啊,高远风赚大了。”

“当当当当。”铜锣敲响。大批士兵驱马上前,将云梯拉了回去。然后,璃凤大军又像海水退潮一般,迅速远去。留在原地的,只有两百多人。

高远风的马车离湿地边缘有四五里地。拓跋嵩,皇甫承等人和未晋级超人的亲卫们,以及文成德带来的超人,都将留在这里观战。

文成德问道:“真的不用我们出战吗?”

高远风凝重地望着战场,“不是不用是不能。此战涉及国运,随军的太子殿下必然观战。对方能在水底藏人,你觉得他们会放弃暗中偷袭太子以扰乱我心的机会吗?不会,他们一定会派人偷袭太子。”

文成德质疑,“他们哪来那么多超人?”

高远风冷笑,“他们没有别人有。”

文成德一惊,“你是说会有其他势力暗助助拳?他们就不怕我璃凤报复?”

“呵呵,报复。”高远风笑道:“关系到生死存亡,还在乎报复?您老还是专心修炼你的吧,这些鬼祟的东西你就别去费那个脑筋了。”

文成德气鼓鼓地说:“不就是嫌我笨吗?直说就是。”

高远风哈哈大笑,“不是不是,是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走!”

走字是对超人战队喊的。

所有人都没有骑马,九十人左右,拍成长长的一排徒步走向战场。气势冲天,走出凛冽的杀气,走出千军万马的浩然。

战场之外,三三五五扎堆的观战者议论纷纷。

“九十?高远风手下有那么超人?不对,应该有璃凤超人在列。”

“废话,璃凤超人能不参与吗?”

“这就有看头了。我还以为高远风狂妄到只以属下超人迎战呢?”

“嘁。他是够狂,但璃凤大帝敢让他狂吗?此战若败,璃凤虽不至于灭国,但必然大受打击,严重到影响国运的耶。”

“呵呵,打吧打吧。不管谁胜谁负,必然是两败俱伤。”

“哈哈,郎兄,有没有兴趣赌一局?”

“叶兄确实值得高兴,两败俱伤对你们有大利。觊觎白云了吧。行,你赌谁赢?”

“若无璃凤干预,我自然会赌高远风输。现在可就难说了,郎兄先选吧。”

姓郎的说:“不管璃凤干不干预,我都赌高远风胜?”

“为什么?”很多人都在问。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