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平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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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你说的也对,不过跑题了。∈↗,”雷鸣笑道,他又何尝不知道这其中的道理,只不过他是穷人家出身,看不惯那些有钱人的作派而已,不然的话当年又怎么会做劫富济贫的‘侠盗’呢?

“......,那些日子为了躲避程普华的追踪,我是吃尽了苦头,受够了压力,差点儿就被逼疯了,所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走在路上看见谁都象是要告发自已的人,不敢住客栈,不敢进馆子吃饭,风餐露宿,渴了喝溪水,饿了啃干粮,半夜睡觉,风稍微大点儿都会被惊醒,那时我二十多岁,也是一个爱漂亮爱耍帅的人,虽不说是玉树临风,翩翩公子,至少也是个干净利索,相貌堂堂的小伙子,但被程普华追捕不过短短十几天,就变成一个胡子拉茬,眼窝深陷,满眼血丝的邋遢大叔,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强些,比起街上讨饭乞丐的气色也未必好得到哪儿去。”

“......,或许是猫捉耗子的游戏玩的太久了也会觉得腻,又或许知道我的精神快要承受不住压力而崩溃,又或许还有别的案子需要查办,没有多余的时间花在类似我这样的小角色身上,总之有一天,他不再神出鬼没的突然冒出来吓唬我,而是悠悠然的坐在我前行路旁一棵大树的底下,待到我走过去以后才叫住了我,居然还问我这样的游戏还想不想继续玩儿下去......,呵呵,这就是我为什么知道他之前并没有尽全力抓我的原因。”

“......,我当然回答说不了,我那时已经尽乎绝望了,十多天吃不好,睡不着,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的逃亡生活早已让我身心疲惫。体力和精神都处于低谷,只是在还有一线生机的情况下没有勇气主动去结束,现在程普华不想玩下去了也好,不管结果如何,总算是可以有个了结。”

“......,于是,我拔出剑来,要和他决一死战,虽然我知道自已远不是他的对手,但不战而降的事情我是做不出来的。”

“......。动手的结果可想而知,十几天前体力和勇气都处于最强状态时候的我在程普华面前都占不到半点儿便宜,十几天之后体力和勇气都处在最差时刻的我就更不用想有更好的结果了,仅仅一个照面,就被他在大腿上划了个一寸多长的大口子,虽然不是很深,但足以影响到我身法,由此可知,这一次他是真的打算要抓我。不再给我跑路的机会。”

“......,所谓困兽犹斗,见到了血,我的斗志也被激发出,也不再讲究什么剑法奥义。攻防战守,完全是以命拼命的招式,怎么凶险怎么来,即便是用一条命换对方一条胳膊也照干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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