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结盟(2 / 2)
“我提议,李大侠你自己来做。”
“我赞同。”
“我也同意!”
大家很是热情,可见李慕白的声望有多恐怖,简直就是深入人心。
俞秀莲看到这一幕,心里也为李慕白感到高兴。
“慕白,你终于找到自己的道了。”
李慕白笑着点点头,对众人抱拳谢道。
“感谢诸位的厚爱,既然大家如此盛情,那我也就不推托了。如果有人觉得我做的不好,请诸位直言不讳。现在请诸位和我一起,在我武当派张三丰祖师面前起誓。”
江湖上的绿林好汉们,唐时的响马,宋代的草寇,明清时的土匪、胡子,干的都是月黑杀人,风高放火,打家劫舍,杀富济贫,反叛朝庭的勾当。结伙时首先要喝血酒——即歃血结盟。
首先要将自己的中指割破,将血滴到酒碗里,然后参加盟誓的人将血酒分喝,并设下毒誓,表示永不背盟。
他们此次结盟,当然也是少不了这个环节。
清朝末年,以至民国初期,江湖上的土匪,社会上的帮派组织——上海的青帮,两湖的红帮,江淮的船帮、盐帮,在组织活动时,仍然要搞歃血的仪式。
不过割破自己的手指太为恐怖,便改做将一只大红公鸡斩首,将鸡血滴在酒里,然后大家分喝鸡血酒。赌咒盟誓,这也是帮派组织内部加强团结的一种手段。大约也应算做中国酒文化的一个内容,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
其实李慕白对这些并不知道懂,全都是周轩提议的。
但喝鸡血酒的方案,到是被周轩放弃了。这里都是江湖上的精锐,堪称是半个江湖。那要被杀的鸡要是有什么瘟病,或者别的什么病状。那不是成了出师未捷身先死,被只鸡给一窝端了。
周轩身体倍棒,到是不用考虑这些。但那些人里面要是有身子弱的,出现什么毛病岂不是成了他们的罪过。所以为了慎重起见,还是决定用李慕白的血。
李慕白身体健康,用他的血就不会有这些毛病了。
结盟仪式简单而庄重。
只见来了几个武当弟子,将张三丰的画像挂在了高台之上,然后又搬了十几个大酒坛。
这幅画像有两米长、近一米宽,上面有一个栩栩如生的老人家。
老者穿着青布道袍、手持拂尘,端坐在一张太师椅上。他身形高大异常,须发如银,脸上红润光滑,笑眯眯的甚是可亲,一件青布道袍却是污秽不堪。
只见李慕白拿剑割破中指,然后当着众人的面将血滴落在一坛坛酒水里。其实这也只是做做样子,每坛酒滴个一两滴血就足够了。
等李慕白滴完血酒后,众武当弟子开始分发血酒。在场的人每人一碗,绝不落下任何一个人。
李慕白一手持剑,一手端着半碗血酒。他望着台下所有人,口中念念有词。
“今日我李慕白与诸位在武当山张三丰祖师面前起誓,共同保家卫国、抵抗列强。以后如有反悔,犹如此剑。”
说完,将手上长剑抛起,抬手轻轻一弹。“锵”的一声,长剑碎成了几块残片。
李慕白看都没看一眼,直接将手上的血酒一饮而尽。
↑返回顶部↑